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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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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轻一买到盗版了吗

在线求网友鉴别,今天刚拿到2021年注会轻一,当我打开书时,我买到盗版中的战斗机了吗,我之前中级也是买的盗版,但是人家字迹是清晰的,二维码也能扫的出,这次在闲鱼上买的三科上下册75元,本来是65,后面卖主找我添了10块,说涨价了,不然他要亏本,请问买正版的同学,今年字迹都变浅了吗。

网友们快来帮我甄别下这玩意可用不

男子酒后嫖娼被拘,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后起诉公司,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关注并登上热搜榜,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近日,事发上海,男子邵某酒后嫖娼被派出所抓获,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0天,害怕被炒鱿鱼的邵某于是给分管领导请假,说需要协助警方办案请假一天,得知自己行拘10天于是嘱咐其母亲天天为其请假。可是等邵某出来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公司开除了!而公司开除邵某的理由是:连续多日无故缺勤,以此为由认定邵某旷工事实并与邵某解除劳动合同,邵某很不理解!

不认可公司做法的邵某于是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机构也认可公司的做法,在未获劳动仲裁支持后,邵某无奈只得将公司诉至法院,那么法院会受理吗?又会做出什么判决呢?

登上热搜后,“男子嫖娼被拘遭开除起诉公司”这件事也被不少网友点评,有网友表示,“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嫖娼员工,已经给足员工面子了,居然还好意思找公司要赔偿”;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说行政拘留就适用。更有网友调侃说道:“应该能算是大型社死吧”!

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男子邵某嫖娼被拘遭公司开除后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邵某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且未向公司说明真实请假理由,刻意隐瞒,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判决男子邵某败诉!

有网友留言:嫖娼一定会被拘留吗?嫖娼被抓后家里人一定知道吗?嫖娼拘留后会留下案底吗?嫖娼被抓影响子女就业政审吗?

关注@老宋点评 ,为您一一解答!

嫖娼一定会被拘留吗?答:行为人嫖娼不一定会被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如情节较轻,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情节较重,对行为人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抓后家里人一定会知道吗?答:会!嫖娼拘留会通知家人,注意这里的通知是“应当”通知。通常情况下,因卖淫、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属!

嫖娼拘留会留下案底吗?影响子女就业政审吗?答:如果仅是嫖娼,且不涉嫌其他犯罪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在公安信息网站上会有记录,再就是单纯嫖娼被拘留的情况对子女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的行为。即便如此,还需洁身自好啊!

#媒体人周刊#

#警方:唐山4名被打女子为轻伤或轻微伤# 唐山被打的两位女子被4个男人暴打近10分钟只是轻伤二级?为什么陈某志却被医院说是头部中级伤?是不是写得轻了呢?

很多网友对伤情鉴定不理解,觉得写得轻了,会把陈某志等打人的犯罪分子判轻了。

被打女子的轻伤二级是经过专业部门鉴定的,是根据我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给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

而陈某志的伤情是医院的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不是作为伤情鉴定的标准,他的只是医学上的诊断结论,而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们心理上都有和矛盾,即想被打的女孩子受伤轻一些,又想她们的诊断结果重一些,为的就是能够重判陈某志,让他牢底坐穿,别再出来害人了。

虽然说被打女孩的鉴定是轻伤,但是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这就属于刑事案件了,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了。

我国的损伤鉴定标准分为三种五级: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可能这样的解释很多人不明白,我们举一些例子:手指断了或者是掉了,四肢被打的骨折了,腹部被打得出血了,肋骨折了两根等等这些在我们看来是非常严重的伤害了,但是在鉴定标准中,是属于轻伤。

所以说被打的两位受害人鉴定的损伤是轻伤二级,看着是不重,但是她们的实际的伤害是很严重的,能够鉴定为轻伤二级,其实伤害已经巨大,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视频里看起来她们被打得很严重,却只是鉴定她们轻伤!

这几个犯罪分子不仅仅是打了几个女孩,还有赌博、寻衅滋事等犯罪情节,有没有涉黑性质的情况,警方孩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些犯罪分子的手段残忍,下手很辣,严重危害了社会,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更不能明正义。

希望警方能够早点查到实证,拿出确凿的证据,让这几个人尽快伏法!

陈某志“中级”伤,两个被打女孩才是轻伤?我理解大家的不理解!今天的通报一出,两个被打女子的伤情引起大家的热议。有人说,现场打的多惨啊,捡条命都不错了,怎么才是轻伤,掉了两颗牙怎么才轻伤?陈某志两次就医,还中级伤呢,比两个 女孩的伤都重,真是意难平。

其实从大家的语气里,我感觉到对犯罪分子的痛恨,对两个被害人的同情,也希望法律能对施暴者给予最严厉的处罚,这一方 面源于大家的善良、同理心,一方面难掩内心的不安,希望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根据视频推断,两名女子的伤主要在头面部。目前的伤害鉴定结论为两人均构成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规定,人体损伤等级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其中轻伤两个级别,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两个级别,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是构成故意伤害的最低伤害标准,而轻微伤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仅能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每个伤害等级都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拿牙齿损伤为例,两颗牙齿脱落或者折断构成轻伤二级。四颗牙齿脱落或者折断构成轻伤一级。七颗以上牙齿脱落或者折断构成重伤二级。牙齿损伤最重的伤害就是重伤二级。

其实司法鉴定领域的伤情和普通人心中的伤得很重,伤得很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通俗点概括,可以认为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根据以上标准,大家应该知道了,陈某志所谓构成中级伤,完全是子虚乌有,因为人体损伤鉴定标准里,根本没有中级伤一说。这是某些自媒体为吸引眼球的杜撰而已。

而且伤害等级的确定,需要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接诊法院并没有资格和权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十九条规定,根据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对于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待伤情稳定后提出鉴定意见。

本案中,鉴定意见于6月20日做出,应当在被害人送医时不具备即时鉴定的条件。

警方通报出来后,大家关心的都是量刑问题。仅6月10日的案情分析,嫌疑人涉嫌触犯两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二者发生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刑法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警方通报陈某志等人此前还有其他寻衅滋事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纠集多人三次以上寻衅滋事犯罪的,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因此,仅本事件,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刑责。

您对此事怎么看,请留言分享您的观点。我是梅律师,梅律说法,说法不停。

#明说真教育#据报道,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宣布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高管确定,从而使技能人才的待遇有了一个基准线和参照系。新“八级工”,即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之下补设学徒工,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

哈哈,大好大好,我多年呼吁的恢复上世纪50年代的“八级工”制度,终于有了回应,虽然新的“八级工”与老八级工有区别,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我始终坚定地认为,对于我们这样的有重知识、重学历而轻实践、轻能力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重视职业教育决不能只靠会议、号召和讲话,必须有实实在在的措施,例如特级技师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高管确定等等。当然,眼下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够,以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上大学、当硕博的持续升温。我真心希望我国受过职业教育训练且具有一招鲜服务业人才,例如修理工、月嫂、护理师、康复师等的收入,远远高于公务员、教师和硕博士,那样,我国职业教育就会有实质性突破,“双元制”的良好态势才会真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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