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头条#
在大连实现财务自由,入门不难,难在找不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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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大连马上供暖了,这天气也凉了
在供热上市企业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中。大连ST热电的毛利率和净利润均为负数,咱也不懂,这会影响供暖温度么[捂脸]#大连头条# #寻找小组生活家# #大连本地#
大连重工也有今天………
部分不说员工涨工资是企业利润的提升,虽然疫情影响大,还是有一部分企业盈利……
如果大连重工销售公司和生产分开,销售公司的利润更大!
财务功劳最大……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在公建投资上掌握了方法,尝到了甜头,获得了丰厚回报,有的甚至从而过上了衣食无忧财务自由的生活。
举个例子,体育新城某楼盘的公建底商,拐角小公建九十几平方米,开盘售价200多万。在其对面公建开饭店的姑娘,意识到这几套小区黄金拐角公建值得投资,且肯定回报率非常好,于是果断排队第一个出手,拿下拐角公建。
果不其然,今年10月份交房的这套公建,已经租出去了,租金高达15万一年,可以预想,再过五年,这套公建年租20万轻轻松松。这位开饭店的姑娘投资非常成功。
所以,不要人云亦云,只有吊丝才说三代养一铺这种没出息的话。#大连明说#
我妹妹9月3号早晨8点到晚上8点,要在大连中山区中南路的交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
她在庄河生活,但是目前官方没有任何取消考试的消息。而如果正常考试的话,大连与庄河间的疫情管控是个问题,比如核酸要求,比如回庄河是否需要居家隔离等,毕竟考点位于大连市的中山区。
还是希望考试的主办方能尽早发布信息,好让考生们早做打算!
#头号周刊#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大连头条#
#证券公司员工代替客户考研被抓# 【全社会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机会和秩序#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为了拉客户购买证券以提升销售业绩,95后的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员工李某某代替80后客户兴某某参加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李某某被当场抓获。最终,替考的李某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原本的考生兴某某被判处管制十个月。
因此,不论找人替考,还是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不仅是严重的道德污点,而且很有可能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代替考试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无论作弊、替考最终是否成功,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有哪些国家考试被列入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的适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具体包括了以下四大类:(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考试作弊如何判罚量刑#
对待替考和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零容忍。因为这不但是对莘莘学子勤恳深耕的不公,还严重破坏了考试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对国家法律和司法权威的蔑视和挑衅。
因此,全社会应当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机会和考试秩序,为考生们的梦想助力护航,让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2022考研初试即将来临,报报提前预祝广大考生,一次“上岸”,金榜题名!(何雨潇)
【辽宁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处原处长薛振宇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日前,大连市纪委、西岗区监委对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处原处长薛振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薛振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偏离公司成立宗旨开展业务,伪造业务数据欺骗组织,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参与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企业兼职过程中违规获取额外薪酬,违规投资入股经商,从事营利活动;风险防控意识淡薄,违规放贷逃避监管,在多个单位违规设立、管理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薛振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薛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薛振宇,男,汉族,辽宁大连人,1972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统计处处长、合作指导处处长。(来源:大连纪检监察)#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