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通阁路零星地块传来最新消息,旧城区改建项目评估机构出炉~
共四家评估机构参选,得票分别为:
1: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票。
2: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0票。
3:上海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19票。
4:上海方圆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0票。
最终结果为上海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当选静安区通阁路零星地块评估机构。#上海头条#
午夜惊魂 吓进医院
一位在上海四大会计事务所工作的女子,毕业于复旦大学,把她老公在外的小三(上戏毕业)的头像彩色打印出来贴在西瓜上,再放进家里的冰箱里,结果她老公(金融大厂工作)回家打开冰箱被吓得心脏病突发,送去华山医院抢救,现在还在医院……
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宣判,52037名投资者获赔24.59亿元,近日,全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的2位代理律师——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夏嬅、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向记者梳理了接手该案件以来的一些细节及感悟。网页链接
【案例789----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公司副总裁,主犯,有自首情节,犯罪金额374亿,退赔违法所得210万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18万元】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丁某某,男,原Z公司副总裁,户籍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本案于2018年4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5月11日被逮捕,2018年7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1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在担任Z公司副总裁期间,负责带领团队为“善二贷”“终端机”及其他对外放贷业务寻求机构资金渠道。
经审计,其在职期间Z公司线下门店及4个线上平台累计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37,410,808,813.97元未兑付金额达人民币18,305,331,904.00元。
上述事实,有同案关系人周某、田某等人的供述;相关工商营业执照、档案机读材料;证人蔡某1沈某、殷某、公某、金某、刘某、朱某、罗某、付某、李某1等人的证言,Z公司员工录用审批表劳动合同等书证;证人毕某、杨某1、杜某、李某2、杨某2、蔡某2、郝某等人的证言;同案关系人陶某等人的供述;Z公司内部文件、会议纪要、分账明细表、员工履历表、劳动合同等书证;证人尤某等人的证言,劳动合同、股权代持协议书、委托投资及代持协议等书证;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Z公司相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及抓获经过;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转账凭证;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台胞证签发信息等证据证实,且被告人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足以认定。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作为Z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丁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丁某某有自首情节,均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0余万元,酌情从轻处罚。
对被告人丁某某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静安区零星地块最新消息来啦~
193号通阁路零星地块评估机构公示,共4家机构参与报名。
1: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上海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上海方圆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头条#
#第四届519投保宣传周# 【投服中心公益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晓科:证券虚假陈述案中“追首恶”可防止股东受二次伤害】在5月19日举行的第四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晓科结合美丽生态案,畅谈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当中“追首恶”的重要性。
他认为,从追责角度来讲,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罚,虽然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但上市公司仅仅是实控人作恶的工具,追责时应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防止广大股东受二次伤害。从公司治理角度讲,追究主要责任人员也有利于警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勤勉尽责,不得做出非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关于美丽生态案,和晓科介绍,主要涉及三方面的虚假陈述行为:一是资产重组文件与事实不符构成误导性陈述;二是重大项目终止未及时披露,发生重大遗漏;三是年度报告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投服中心公益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晓科:证券虚假陈述案中“追首恶”可防止股东受二次伤害-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