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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 会计准则

  【#中国人民银行参加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的人民币流动性安排#】财联社6月25日电,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BIS)签署了参加人民币流动性安排(RMBLA)的协议。人民币流动性安排是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并设计的一

  【#中国人民银行参加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的人民币流动性安排#】财联社6月25日电,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BIS)签署了参加人民币流动性安排(RMBLA)的协议。人民币流动性安排是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并设计的一项金融制度性安排,旨在通过构建储备资金池,在金融市场波动时为参加该安排的央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人民币流动性安排由所有参加方共同出资建立,各方实缴资金不低于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在有流动性需求时,参加方除可提取其出资部分外,也可凭合格抵押品从储备池中借入短期资金。 (新华社)

  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一定要关注

  1、完善公司设立,退出机制。扩大了出资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为出资标的。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明确清算制度。

  2、明确公司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较小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设置一两名懂事。

  3、完善资本制度。如未清偿债务,可以邀请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所谓的“双标卡”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一个“畸形”产品,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标准产品。之所以会在中国大陆境内,且仅有中国大陆境内出现,是有其特殊的原因和时代背景的。第一,银联成立初期,难以很快打开国际市场,因此与visa、mc、ae、jcb进行合作,在一卡上挂双卡组织标识,而且实现国内用银联、国外用相应卡组织的交易清算通道;第二,双标卡的出现,也是因为中国当时尚未对清算市场实施开放的政策,也就是说外卡组织在中国是不能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即便可以发行带有其标识的银行卡也只能用于中国大陆境外区域的支付清算。

  因此双标卡在中国境内使用还是使用的银联卡,对于国外卡组织来说,更多是挂标的“广告效应”,以及支持部分持卡用户在中国境外使用时的便利。实际上在90年代初“准贷记卡”刚开始的时候,就采用的“中国境内使用”的国内卡和用于境外使用的国际卡两条产品线。双标卡只是为了方便用户只办一卡就能境内外使用才合二为一。

  随着中国银联的成长和壮大,如果双标卡属于与国际卡组织合作的“借船出海”的话,现在银联卡就是自己“造船出海”了,而且国内已经实施了银行卡清算牌照制度,境外卡组织均可依照标准进行申请,目前美国运通AE已经牌照到手,MC正在筹备阶段,一旦批准也将获得牌照。因此,双标卡的作用和意义就不存在了。

  至于俄罗斯MIR系统和银联系统的互联互通,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并且相应的模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使用,即地区性银行卡清算系统,或者借记卡的清算系统,这些区域性银行卡清算系统的成立和运营,减少了国际卡组织进入该地区对接当地银行的繁琐。也就是说,银联在俄罗斯已经布设了银行卡清算网络,俄罗斯的商业银行又愿意通过银联能实现全球银联网络交易的目的,就可以了通过MIR支付系统与银联合作,各商业银行通过发行银联卡即可实现。

  但是反过来,MIR支付系统并不具备全球化银行卡清算能力,换句话说,它只是区域性银行卡清算系统,在境外发行该系统银行卡意义不大,也就是说即便中国有银行发行该系统的银行卡,办了该卡仅可以在俄罗斯使用。所以MIR支付系统与银联合作,达到互联互通的效果即可。他们发行银联卡是可以的,因为银联卡是属于国际化的“卡组织”,对俄罗斯发卡银行来说可以借助银联系统走遍全球,但是反过来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银行卡收藏老福

  【专家: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为全国性制度构建提供参考】自《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个人破产重整首案、和解首案及清算首案陆续产生,深圳个人破产制度实现全方位启动。然而不少网友感到困惑:都是个人破产,这三者有啥区别?“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免债是否对债权人不公平?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

  不同清偿能力选择不同个破程序

  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以来稳步推进,今年7月,深圳诞生个人破产重整首案;10月,深圳个人破产和解首案办结;11月,深圳个人破产清算首案产生。

  “《条例》提供了个人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三类程序,供不同情况的债务人适用。”陈夏红解释,“简单来说,如果债务人虽一时陷入困境,但未来收入可期,那么可以和债权人协商,根据双方商议结果选择重整或者和解。如果债务人今后可能没有稳定的收入,基本丧失清偿能力,那么这种情况一般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

  此外,对债务人而言,三种程序在偿债方面也有所不同。“个人破产清算意味着债务人要拿出几乎所有的财产并全部用于偿还债务。”陈夏红介绍,债务人交出的财产由管理人归集、变现,再向债权人按照“同等顺位、同等比例”的原则分配,分配完毕后设定一定的监督期限。监督期限届满后,给予债务人免责救济,未偿还债务由此合法免除,不再偿还。

  对于个人破产重整,陈夏红解释称,债务人不需要交出现有财产,但债务人需要取得债权人支持,在重整计划中约定未来较长期限内,将一定比例的固定收入按月交给管理人,由管理人向债权人分配。经债权人表决通过、法院批准后,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完毕后,未偿还债务合法免除,不再偿还。

  “虽然三种程序对债务人要求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债务人必须符合‘诚实而不幸’的标准。” 陈夏红表示,在任何程序里,如果债务人有坑蒙拐骗的行为,一方面很难通过审查,无法进入程序获得免责;另一方面即便侥幸获得免责,一经发现,不仅已免除债务要偿还,甚至还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总体而言,破产清算程序是兜底性的,和解、重整如果不成功,都可能会转为破产清算。”陈夏红总结。

  债权人在交易时将更理性对冲风险

  就《条例》是否会影响债权人利益问题,陈夏红坦言:“不管是破产清算还是重整,必然都会影响债权人权益。”

  在陈夏红看来,个人破产重整因为有债务人未来收入做支撑,债权人的清偿率会更高,但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破产清算清偿率较低,但可以快速把债权人、债务人从债务的枷锁中解脱。

  “尽管会影响债权人利益,但个人破产对债权人并非全无好处。”他进一步解释,一方面,个人破产制度可以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各自尽早开始新生活,而不是在债务的枷锁里互相永久锁定;另一方面,破产是商业社会债权人必须面对的风险之一,个人破产制度也会反向促使债权人在交易时更为理性、更为冷静,通过担保等各种机制确保债务安全。

  先行先试为全国性个破制度构建提供参考

  陈夏红认为,现代个人破产制度作为救济体系,以把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从债务的泥潭中解脱出来作为主要目标,试图通过个人破产制度,给债务人新生的机会。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就是创新和适度冒险。个人破产制度为创新和适度冒险失败的企业家,提供了一个东山再起的平台。

  “中央授权深圳在个人破产领域先行先试,是因为深圳在各种改革举措的试验中都走在前列。”陈夏红表示,此次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深圳立法、司法、行政及管理人队伍应牢记为全国性个人破产制度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需要在一个个具体个案中勇于探索,通过个案激发想象力、洞察力,并将相关经验及时反馈更高层面,作为全国性制度构建的参考。

  网页链接

  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约束,是否有效?

  #法律人之家#

  【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既往交易的清算形成的对账单可以从宽解释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对账单本身不能构成一个履行期限不确定的、新的协议,对账单中约定的当事人之间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约束的内容,即使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应因其违反《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为无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593号

  有问题咨询@裁判观点集成 ,请加入“#法律人之家# ”。

  遭遇借款不还,如何高效要回欠款?

  这几年经济下行,借贷纠纷案件频发,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经常遇到借款不还这一让人头疼不已的事情。有人戏言:“借款人借款时是孙子,还款时是大爷。”甚至还有人无赖地说:“我是凭实力欠款,凭什么要还?”。那么,遭遇借款不还,如何高效要回欠款?张律师给您支几招:

  首先,要请一个好律师。不要以为借贷案件简单,作为法律小白的自己,可以自己搞定。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如何判断一个好律师?无他,三点而已:第一,人品好,是不会被任何人收买的律师;第二,专业强且敬业;第三,人脉广,能在合法的范围内迅速办成事,不会让委托人或律师自己受欺负。你可以通过朋友介绍熟悉的好律师;或者通过一些本地规模较大的律所寻找好律师。相对而言,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找到好律师的概率更大一点(当然,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好律师),比如,在重庆,你就可以在百君律师事务所找到不少好律师。

  其次,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保留好催收证据。通俗地讲,若诉讼时效经过,一旦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很有可能法院不支持你要求还款的请求,那真是让人欲哭无泪!在民间借贷,关于诉讼时效,主要分两种情况:1、有还款时间的约定。双方有借条或借款合同(协议),对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当债务人到期不还,从到期之日的第二天,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2、没有还款时间的约定,借条或借款合同(协议)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当然,还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等情况,这里就不展开了。有人借款多年赖着不还,你只是空了打电话催一下,真正起诉时,拿不出催收的有效证据,案子就存在败诉的风险。即使诉讼时效经过了,有经验的律师,还是有可能弥补的。

  第三、迅速起诉,不要错失良机。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若你碍于情面,或者抱有幻想,不迅速采取行动,当债务人经济状况不断恶化,或者恶意转移资产时,再起诉就晚了。特别是债务人为公司时,原则上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更需要迅速行动。

  第四、一定要进行财产保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定要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对方有资产(存款、房产、车子、股票等等),保全了资产,才有可能在胜诉后,收回债权。若不保全,债务人很可能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资产。那么就非常可能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悲惨结局。

  第五、要认真计算和主张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何合理主张利息,相关司法解释都有,交给专业的律师好了。同时,法律规定,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但是,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你可依法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第六、善用和解或调解。好律师会建议你抓住与对方和解或调解的时机,并设计好有条件分期还款的条款,并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给予债务人分期还款或降低利息的机会,但同时约定,一旦债务人不按时足额还款,债务人就要一次性还款并丧失利息减免的机会。这样做的好处是,若债务人诚信,按时足额分期还款,债务人可以减轻一次性还款的压力并获得利息减免的利益,你则在给予对方一定优惠的情况下,收回了欠款;若债务人不诚信,则债权人可以节约诉讼时间,比如在一审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债权人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用再进行二审诉讼了。

  第七、刺穿“法人面纱”,通过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收回债权。一般来说,对于债务人为公司的,公司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当公司没钱还且没有有价值的资产时,要想收回债权,确实很难。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是有可能通过刺穿“法人面纱”,通过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收回债权的。

  第八、主张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物权或其他法定优先权。如果你比较谨慎,在提供借款时,有其他人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或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或享有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恭喜你,你有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先予受偿的权利。

  第九、用好“参与分配”制度。当债务人债务众多,诉讼缠身的情况出现时,也不要完全失去希望,可以利用法律上的参与分配制度,尽量收回部分债权。参与分配是指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和特定的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向债务人的执行案款所在法院申请根据自身债权性质和金额按比例、对执行案款进行公平受偿的法律制度。原则上,该制度只适用于自然人债务人;但也不排除债务人为公司时,通过博弈,各方债权人按一定比例分享债权。

  第十、利用好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保全或代位权制度。当出现“三角债、多角债”时,当你的债务人没钱,但其他人又是其债务人时,且该债务人还有资产时,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你的债务人应收账款或提起代位权诉讼,说不定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十一、利用好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制度实现部分债权。当债务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时,你也不要绝望,要积极申报债权,也是有可能收回部分债权的。#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全面降准将如何影响市场#对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有一个基本了解才能认识与把握住其对市场的影响。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存款准备金的资金属性是归存款类金融机构所有的。被央行以一定比例冻结那部分叫做法定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部分叫做超额准备金。前者被央行冻结,后者商业银行可以随意缴纳提取使用,类似居民活期存款账户。一般情况下,存款人把钱存在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把这些钱放在哪里呢?以存款形式放在央行的自己账户上。因此,中央银行也被称为商业银行的银行。

  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就是把此前按照法定比率冻结的资金解冻一部分,比如,这次央行降准0.5%,解冻资金1万亿人民币。商业银行就可以自由运用这1万亿资金了。商业银行在确保存款支付有充足资金情况下,通过贷款等方式可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资金的需求。即:央行降准后1万亿资金进入商业银行可以资金支配的超额准备金账户,商业银行再将这些资金可能投入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最终这些资金还是流入了市场。存款准备金数量工具就是这样来影响市场的。#头条热榜#

  元辅张居正死后被清算,大伴冯宝被驱逐出京,皇帝至此已经实际掌握了政府的大权。但是不久之后,他就会发觉他摆脱了张、冯之后所得到的自主之权仍然受到种种约束,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所需要的产物。他逐渐明白,倒掉张居正,真正的受益者并不是他自己。

  ——008/《万历十五年》黄仁宇 /Begin

  第一章 万历皇帝

  【央行: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 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流程】财联社10月9日电,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今日发布《坚持改革开放和互利共赢 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文章称,货币国际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是国家综合实力和金融市场发展的结果。人民币逐步走向国际化是我国国力增强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人民币国际地位提升,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人民银行将继续稳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制度设计、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加强本外币协同,便利市场主体在对外贸易投资中更多使用人民币。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创新。

  二是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流程,丰富可投资的资产种类,便利央行类机构配置和持有人民币资产。

  三是继续稳步推进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合作,发挥好货币互换对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探索与其他东盟国家和周边国家开展本币结算(LCS)合作。推进人民币对相关国家货币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国家和地区发展当地人民币外汇市场。

  四是继续完善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机制,丰富香港等离岸人民币市场产品体系,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形成良性循环。优化人民币清算行布局,加强对清算行的政策支持,发挥好清算行培育离岸人民币市场的积极作用。

  自2015年“直存”工作开展以来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开展至今,给国家各项基础建设做出了有力支持,特别是2017年8月《网联清算有限公司》成立以后,服务全社会民间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银行直存的经办,大力推动了#直存# 工作进展

  '直存’本质与实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金融服务国家实体基建为根本,坚持专款专用为原则;以经办单位及经办人制度为基础,合法合规宣传,通过地方经办报备资料,各行及金融机构审核调拨至金融机构和用款企业备付金专户专款专用的整个流程。 ​​​

  #银行存款# #金融服务实体# #金融支持国家基建#

  2021年即将过去。这一年的变化实在太大,太快,遇到的颠覆以往三观和认知的事情特别多。我发觉自己的思维快要跟不上这巨大的时代变化了。

  对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全面影响的巨大变化:

  1、整个教培行业不复存在。周围的亲朋好友受到波及,努力重新找工作;2、试点个人破产清算制度。以后千万不要借钱给别人。

  3、房地产行业的重磅炸弹恒大集团资金链断裂。周围有几位朋友买了恒大的房子,正跟其他业主一起上访维权。

  4、对我冲击最大的是生育和婚姻。全面放开生育的同时,非婚生育也即将全面放开。未来婚姻和生育还是年轻人的固有人生选项吗?以后女性在职场的立足之地会不会更小了?

  岁末,期许未来!

  聊聊买办(四)

  既然如此,就不得不先谈一下买办这样一个阶层,究竟在当时以及后来的中国形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影响。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买办阶层无论就当时还是就历史来看,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既有负面的,但也不能否定其正面作用。当然从整体上看,这样一个阶层对于近代中国的发展过程,产生的作用是以负面为主的。买办是西方侵略者侵略中国时候的帮凶。这个基本定位实际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买办在和西方人交往的过程当中,最早接触到了西方近代文化。因此也是中国近代各阶层当中受西方影响最大同时引入西方文化最多的一个阶层。买办对于近代中国的发展过程当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的。少部分买办对于近代中国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比如前面提到的郑观应。

  买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阶层。他们的利益和西方侵略者高度挂钩。而西方侵略者的利益和中国的利益实际上是对立的。因此买办很多时候都是与国家利益对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称买办为卖国贼并不为过。更重要的是,买办在近代中国的社会阶层和经济地位当中举足轻重,形成了很有社会影响力的一套买办式的经济运作模式和思维模式。更关键的是,这两套模式并不因为买办阶层在中国的消失而消失,其历史影响延续至今。

  而这就是在网上现在经常被人拿出来评论,乃至于鞭挞的主要对象。从根本上看,买办式的经济运作模式当中,中国作为原料提供国,同时又是市场倾销地,西方作为原料采购国和工业倾销国。在这样一个运作模式当中,中国是西方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低端参与者。而认为中国没有能力向上升级,应该始终追求稳定现有局面的这样一种想法,自然就是买办式经济思维模式。应该说经济升级是一个非常艰难而且痛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并且承受极大的风险。有部分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凭借着和外国公司的合作,取得了相对较好的经济收益。但是却没有进一步向上发展的决心。甚至于为了自己的利益配合国外势力,打压中国国内那些由产业升级意愿的企业。这种企业被人称之为买办代表,恐怕并不过分。

  应该说从更宏观更深远的历史层面来看,这其实是一个相对正常的历史过程。买办式的经济运作模式和思维模式,并没有随着买办阶层的消亡而消亡,反而延续至今。这其实背后反映了一个基本现实,那就是对于殖民主义的清算,目前还仅停留在政治制度方面,并没有完全解决经济和文化层面上的问题。事实上殖民主义的全面溃败要到上世纪70年代,非洲国家普遍独立。到现在其实也不过短短50年,两代人时间而已。而从经济层面上来看,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时至今日在这一方面还受制于发达国家。殖民地经济模式并没有在当代社会消亡,事实上除了东亚的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之外,其他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维持了之前的经济模式,尤其是非洲和拉美国家。买办经济实际是殖民地经济在中国的一种特殊现象。背后反映的是中国相对较高的传统社会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国,使中国免于像很多亚非拉国家那样完全被西方掌控。

  因此,买办作为一个阶层虽然消失,但是其历史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下一部分谈如何消除买办思想,在中国的遗毒。

  “亮丽风景线”席卷美国后,拜登终究按捺不住了,开始清算身边人

  近年来,由于制度漏洞,美国种族歧视、警察暴力执法、社会不公等问题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亮丽风景线”一次次席卷美国。美国《洛杉矶时报》10月9日披露的录音显示,洛杉矶市议会主席马丁内斯与市议员德莱昂等人交谈时,大放种族言论。德莱昂将另外一名白人议员有黑人血统的儿子比作“附庸品”,马丁内斯则将这个孩子称为“小猴子”,并声称他应当被“揍一顿”。

  洛杉矶市议会种族言论事件曝光后持续发酵,激起民众的愤怒。10月11日,大批示威者高呼口号,涌入洛杉矶市议会会议厅,要求3名议员辞职。面对洪水般的民意,美国总统拜登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开始清算身边人。白宫新闻秘书让-皮埃尔11日宣称,录音中的言论“不可接受”,拜登认为3名涉事议员应该全部辞职。虽然黑暗的奴隶制度已成为历史,但种族主义从未得到真正清算,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仍旧大行其道。

  美国国家免罪登记处上月底发布的报告显示,在过去33年里,该机构共记录了3200多人定罪后又被证明无罪,其中超过半数是非洲裔。这份最新报告再次证实,美国法律体系中存在种族歧视。2年前,乔治·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跪杀后,种族歧视运动一时席卷全美,引起广泛响应,但美国政府却没有提高重视。美国“警察暴力地图”网站8日更新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美国警察已打死906人;非洲裔占到其中的约24%。

  此前,底特律的5名警察在约3秒时间内,向患有精神疾病的非洲裔男子波特·伯克斯连射38枪,最终致其死亡。警方一如既往地宣称,伯克斯手中有刀,对警察“构成了威胁”,但这起悲剧仍旧点燃了人们的怒火。近日大量抗议人群涌上底特律街头,为伯克斯讨还公道,要求“制止警察的暴行,解雇和监禁那些杀人警察”。加利福尼亚州议会议员迈克·吉普森直言,美国警察制度本来就起源于奴隶制时代,当时的“奴隶巡逻队”就是美国警察今天的样子。

  部分消息参考来源:环球网

  债权人必看:移送企业进入破产审查,4问“执转破”规则!!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司法实践中简称 “执转破”,系执行不能案件通过法院移送进入破产程序的有效连接通道,该规则首次正式确立于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诉法司法解释》),并于2017年1月通过《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则予以了细化和明确。

  问:执转破规则出台之前,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或其债权人即可向法院提交执行破产申请,执转破规则的出台有何现实意义?

  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执转破”规则的出台,是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也是有效化解执行领域“僵尸案件”的现实需要。

  执转破规则出台之前,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即已分别由法院执行局与审判部门负责实施,两者相互独立,却偶有交集,如,《企业破产法》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某种角度而言,上述程序中法院均略显被动。试想,当执行客观不能、被执行人或债权人均不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时,被执行人、执行案件将何去何从?无疑,执转破作为破产程序启动的一种全新方式,突破法院原有的被动为主动,为执行不能案件通过法院移送进入破产程序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问:执转破规则已出台三年有余,目前适用的情况如何?

  答:笔者通过查询发现,自《指导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截止今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执转破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逾3800件,平均每年约1300件,与法院2019年、2018年、2017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分别逾180万、120万及130万相比,即使其中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案件仅占1%,执转破案件的数字也略显单薄。

  实践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多为“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这一类被执行人大多也属于实践中查无场地、无人员、无财产的“三无企业”的状态,也即俗称的僵尸企业,企业状况基本符合《企业破产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破产原因要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如何让“僵尸企业”合理有效地退出市场?如何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为“执行结案”?笔者认为,执转破规则的运用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问:执转破适用案件数量并不突出的原因有哪些?

  答:笔者认为,一方面归结于案件自身属性,另一方面,可能因如下现实原因导致:

  (1)严格的审查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在贯彻《指导意见》过程中,要针对执行积案的实际情况,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方针,注意讲求执转破的工作节奏,防止案件大进大出。

  《指导意见》实施初期,规则运用尚处磨合期,各法院审查标准相对严格并不为奇,不仅有利控制案件数量,也能提升审判质量。

  (2)当事人的主观限制。《指导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了执转破应同时具备的三个要件,笔者认为,与其他要件相比,意思表示要件即“应经过被执行人或者至少一个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对于案件的数量影响最为突出。

  实践中,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基于自身各种因素的考虑往往不愿主动提起破产申请,也不同意法院移送破产,此种情形下,法院主动权受到较大限制,“执转破”处于事实适用不能。

  (3)执行费用的客观窘境。执转破解决的主要是“执行不能案件”,上述案件大多无财产可供执行,当然也无财产承担破产费用,法院可予以减免,但管理人费用如何解决?这些都是法院在执转破过程中必须考量的因素。

  问:对“执转破”的适用有何展望?

  答:如前所述,虽然执转破案件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但不可否认,截至目前,执转破的适用对于法院“执行不能”案件及“僵尸企业”的退出仍发挥了明显的积极效用。同时,诸多法院也在积极探索执转破规则的落地措施,如无锡中院自行研发“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破产快审机制,部分地区试点开展破产援助基金等等,笔者相信,通过各方努力,未来执转破规则定能大放光彩!

  【青铜峡法院审结一起企业破产清算案】近日,青铜峡市法院裁定终结宁夏普华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至此该院顺利完成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170余名债权人公平受偿债权3.76亿余元。在该案办理中,青铜峡法院始终贯彻依法破产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多管齐下,有序推进破产工作,引入资金雄厚的上市企业以3.63亿元竞买企业资产,后又投资近4亿元对企业进行检修、翻新,使企业焕发生机。今年1月以来,企业产值已达5.87亿元,缴纳税款544万元,解决了750名工人的就业问题。该案的顺利审结盘活了破产资产,增加了就业岗位,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鹭港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宁夏普华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营硅铁冶炼,系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三产公司。2014年以来,由于硅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等因素,价格持续低迷,公司连年亏损,并于2017年全面停产,拖欠电费、工程款、原材料欠款等大量债务。截至破产清算受理前,公司债务7亿余元,欠税1800万余元,欠付工资139万余元(不包含经济补偿金及工伤待遇),公司资产4.7亿余元,已达到资不抵债情形,于2019年12月24日向青铜峡市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青铜峡市法院裁定予以受理。

  针对普华公司资产体量大、涉国有企业资产、破产清算工作难度大特点,法院采用管理人招标竞聘制度,最终根据专业团队办案经验、方案、报价等综合评分确定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青铜峡法院要求管理人每周汇报工作,监督管理人履职,督促管理人有序推进清算工作,维护债务人、债权人及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在两年半时间内完成了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普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共有180余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总额7.03亿余元。

  普华公司深耕硅铁冶炼行业多年,产能位居全国第三,厂房、办公楼、宿舍等配套一应俱全,公司整体价值较高,如不能盘活资产、启动生产,则对债权人和地方经济影响较大。为此,青铜峡市法院在做好清产核资的同时,注重把资产处置、引入投资人等重点工作与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投资人经营布局紧密结合,将普华公司整体财产进行网络拍卖,成功拍得3.63亿价款,溢价4000万元成交,由宁夏瑞资联实业有限公司接管,进行生产。盘活了企业资产,为当地硅铁冶炼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质资源支撑,该案也成为破产审判主动服务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通讯员王冬莹)

  【经济日报:#细化政策安排做实歇业制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年来不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果因为企业暂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对其进行解散、清算,会挫伤市场主体积极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歇业制度合理设置了歇业的条件和程序,承认了歇业期间企业的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了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能够为企业的经营提供“缓冲期”,帮助其渡过阶段性困难,对于稳增长、稳就业均有重要作用。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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