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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将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市房产管理局起草了《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市房产管理局起草了《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所开发的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后进行预售或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通过登陆房地产信息网(互联网),在网上进行合同签约和登记备案的行为。草案全文公布在荆门房管网首页公告栏(www.jmfdc.gov.cn),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荆门市雨霖路6号荆门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24—2633558);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42836422@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自2007年在中心城区施行以来,共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5万多件,有效防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售后设抵、无证销售等行为,切实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遏制投机炒房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制度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漏洞,如无法有效杜绝虚假网签、备案注销规定不合理、保护买受人利益措施不完善等。本次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了制度操作网络化、备案措施严谨化、管理限度合理化等特点。在操作便捷方面,草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备案审查通过网络运行,除申请变更、注销备案外不需要再到窗口办理。在措施完善方面,增加合同附件一并备案、买受人身份审查、买受人网签确认、未通过审查的网签信息限期自动解除等规定。在管理尺度方面,主要针对备案注销规定进行了调整,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当事人可以无理由申请注销备案;超过一年的,有合法正当理由的可以共同申请注销备案,坚决禁止基于投机炒房、规避税费目的的注销备案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是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涉及广大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市房管局将本着公开透明、集思广益的原则,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将这项利民护市政策修改好、调整好,真正让消费者放心买房、买放心房。(记者张道华 通讯员唐东云)

  原标题:中心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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