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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11月会计从业

  【“拖欠多年的钱终于拿到手了”】   13.4万元、23万元、190万元……11月25日,随着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向红的宣读,一笔笔案款以支票形式逐一发放到了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手里,他们

  【“拖欠多年的钱终于拿到手了”】

  13.4万元、23万元、190万元……11月25日,随着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向红的宣读,一笔笔案款以支票形式逐一发放到了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手里,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城中区法院召开的“暖冬”行动执行款兑现大会上的一幕。据悉,当天集中兑现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劳务合同等21件涉民生案件案款1700余万元,对12名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5188.8元。

  “特别感谢法官们的努力,让我们拿到了拖了多年的欠款,心里特别高兴。”西宁市三田雍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王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西宁市某4S店从我们公司贷款350万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但到还款期限后4S店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债务。我为此先后跑了很多趟4S店,始终没能拿到钱。无奈之下,2018年我公司将4S店起诉到了城中区法院,但是案件判决后,后期执行过程不是很顺利,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城中区法院执法干警刘维翔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多次前往4S店调查取证,案子才能这么快能执行成功。拿到这488余万元执行款后我的心终于落地了。”

  “我是某工地的搅拌工,家中有年迈的母亲和身体残疾的弟弟,因为老板出事,我从2017年年底开始就没拿到过工资,我家的日子都过不下去了。城中区法院法官了解到我家情况后,帮助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资金。”领到了3000余元司法救助金的顾先生再三表达着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城中区法院副院长张静介绍,一年来,城中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体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采取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坚决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工作力度,重点围绕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常态化运行,加大五类案件的执行力度等,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曝光失信人名单等威慑机制,用足用好用尽搜查、拘留等手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大度,把城中区法院执行工作做得更好。”张静告诉记者。

  【青海信用担保集团唐伟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唐伟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伟明简历

  唐伟明,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山东掖县人,大专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1月至1983年7月,西宁钢厂机修部平台划线员、钳工、财务核算员;

  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6年7月至1995年6月,西宁钢厂财务处出纳员、核算员、会计;

  1995年6月至2007年3月,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长、副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

  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013年4月至2018年1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其间: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兼任青海省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

  2019年6月至今,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在西宁收入多少才能财务自由???你是哪个档次

  一:如果在0~3000元 能活着就好!想吃啥吃啥,别考虑其他的

  二:如果在3000~5000元 恭喜你省吃俭用下能存点小钱

  三:5000~8000元 存几年的首付之后, 能在偏远的郊区当房奴

  四.8000~10000元 好吧,你在本地的收入已经超过百分之八十了,可以在老市区当房奴

  6.10000~15000元 恭喜你可以在本地任何区当房奴

  7.15000~50000元 小资生活,旅旅游,陪陪家人孩子的时间也多了

  8.500000~100000元 舒适生活

  9.>100000 那就是真正的 财务自由,享受生活吧骚年

  当然如果你是本地的拆迁户就不要包含在内了,这说的是靠自己的奋斗史

  平台OTC商家买卖虚拟币,收到涉案资金47万元,检察院决定相对不起诉

  案情:2020年11月,刘某某与龚某某下载“**”软件,注册商家在平台买卖虚拟货币。2021年初,龚某某、刘某某通过平台发布虚拟货币交易信息,参与收购、出售虚拟货币,在不核实收款方身份的前提下,频繁收取转账,买卖虚拟货币。

  西昌市民谢某某以炒股拉群后被骗先后15次转款130余万元,其中向诈骗嫌疑人提供的“青海**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转款共36万余元。被诈骗的资金进入一级账户后被迅速拆分转至其他账户。其中6万元经候某某(另案处理)转入了刘某某的银行卡;10万元经李某某(另案处理)转入刘某某的银行卡。

  经查,刘某某两张银行卡共涉及4宗电信诈骗案,涉案总金额47万元。

  检察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但其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随着打击电信诈骗的深入,根据资金流的追踪,更多的平台OTC商家炒币收到涉案资金而被冻涉案可能会被发现,而这其中罪与非罪、是否构成主观明知,具体罪名是帮信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等成为其中重点辩护方向。而在批捕后的辩护,辩护为相对不起诉也是一个有利方向。

  对于商家炒币刑事案件,大家又有什么想说的呢?

  #比特币[超话]##以太坊##数字货币#本号专注于虚拟币相关案件代理和银行卡解冻等知识分享,欢迎大家关注。

  这张照片拍摄于1999年,中国移动青海省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四名财务人员,到山东省青岛市参加“中国移动财务工作会”,会后到海边游玩时的合影。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大海,非常的兴奋留下了这张合影。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大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其在担任木里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未取得采矿权证的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达生产任务,并违规向该公司发放煤炭销售运输通行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安排下属以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使用超标准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受省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木里矿区生产经营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大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大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大岭简历

  曹大岭,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柘城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7年10月,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工作;

  1987年10月至2003年6月,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青海省金鼎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资金管理中心、第八业务部主任;

  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11月至2016年6月兼任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年9月至今,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青海银保监局倪金乾:人身保险助力共同富裕

  11月25日,青海银保监局局长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署名文章《人身保险助力共同富裕》,其中提出,要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指导行业积极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疾病、护理、失能、意外等需求的健康保障计划;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行业积极开发符合青海实际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加快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吸引力强的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普惠保险,为特殊群体提供风险保障;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稳定性差、财务脆弱性高的特点,加快开发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保险#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大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其在担任木里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未取得采矿权证的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达生产任务,并违规向该公司发放煤炭销售运输通行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安排下属以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使用超标准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受省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木里矿区生产经营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大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大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大岭简历

  曹大岭,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柘城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7年10月,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工作;

  1987年10月至2003年6月,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青海省金鼎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资金管理中心、第八业务部主任;

  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11月至2016年6月兼任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年9月至今,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青海省纪委监委)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大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其在担任木里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未取得采矿权证的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达生产任务,并违规向该公司发放煤炭销售运输通行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安排下属以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使用超标准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受省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木里矿区生产经营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大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大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大岭简历

  曹大岭,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柘城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7年10月,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工作;

  1987年10月至2003年6月,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省金鼎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资金管理中心、第八业务部主任;

  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11月至2016年6月兼任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年9月至今,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大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其在担任木里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与未取得采矿权证的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达生产任务,并违规向该公司发放煤炭销售运输通行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安排下属以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使用超标准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受省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木里矿区生产经营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大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大岭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曹大岭简历

  曹大岭,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柘城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7年10月,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工作;

  1987年10月至2003年6月,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省金鼎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资金管理中心、第八业务部主任;

  2005年11月至2008年2月,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11月至2016年6月兼任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年9月至今,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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