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想用数字卢布与中国结算贸易,以联合削弱美元霸权,就在26日,俄下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阿克萨科夫对外表示,由于货币数字化能有效规避西方制裁,俄方需要在明年就推动数字卢布建设,通过和数字人民币进行对接贸易结算,以减少对美元等西方支付渠道依赖。
西方金融制裁的关键要素,是依托国际资金清算系统甄别限制别国的资金往来。而主权数字货币的出现,则能有效规避西方这一特权,这也是俄罗斯加速货币数字化的主要原因。随着中俄数字货币对接,不仅两国间交易更安全紧密,同时也为他国提供了有别于欧美货币的新选择。
到底是威胁俄罗斯,还是为难自己呢?美国威胁要切断俄罗斯与SWIFT的联系,所谓的SWIFT为国际间银行清算系统,在西方看来,切断其与俄罗斯联系将让俄方失去与其他国家资金往来的可能性。可惜将给自己造成麻烦。现在欧洲相当依赖于俄罗斯供应的各种能源产品,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电力等。如果不能够进行交易结算的话,那么对欧洲的能源供应将中断,无异于对欧洲实施能源禁运,西方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俄罗斯才不怕这一招呢,早在数年以前就建立了自己的SWIFT系统,故美国的制裁对俄罗斯将是一个巨大的机会。本来处于备用状态上的俄罗斯SWIFT系统将转正,将在国际间拥有相当的影响力,甚至可能威胁到西方的SWIFT系统地位。也许到时候俄罗斯总统普京会高兴地写一封感谢信给美国总统拜登的。#欧盟制裁俄罗斯##美国与俄罗斯#

CIPS~引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给力]
CIPS是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s System)的英语缩写,它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发,为其成员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与贸易提供清算和结算的支付系统,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的金融市场系统。
2015年10月,该系统第一期正式上线。首批使用者包括19间中国和在中国设立的外国银行,以及176家间接参与者,覆盖6大洲与47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3月,该系统与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签署谅解备忘录,承认SWIFT是一个安全、有效和可靠的沟通渠道,以便系统与SWIFT成员对接,并将提供容许全球金融机构以安全、标准化与可靠的方式收发金融交易的网络。
截至2022年2月末,CIPS系统已有参与者1287家,其中直接参与者75家,间接参与者1212家,覆盖全球6大洲,103个国家和地区,实际业务覆盖175个国家的超过3500家法人机构。2021年交易笔数达到了212万笔,交易金额51万亿。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并不直接进行资金转换,而只是送出支付指令,每笔资金的交换,必须由各机构所持有的往来账户进行处理。各金融机构若要进行银行交易,其本身必须是成员银行或附属于银行,以享受特定商业便利。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金融信息交换中采用SWIFT行业标准,以保证相关信息能被主流金融处理系统读取和处理。同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使用ISO 9362、ISO 10383、ISO 13616、ISO 15022、ISO 20022-1等项国际标准,以保障系统运行。
#永煤控股因虚增货币资金遭监管处罚#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就是资金被归集了,相当于钱被借走了,原来累计有800多亿资金,被归集后不能当做自己的资金了,应该做往来,里面的钱又被上级公司用在他处了,连个还债券的钱都不还;实际就是子公司帮忙掩盖上级公司把资金亏空了的事,犯了一个财务科目的做错误事宜,但后续连小债券都还不起暴雷了,证监会不罚你罚谁,这错误罚的不多,只是事件背后的资金亏空还有信誉问题导致债券市场一片暴雷。

西方国家围绕是否将俄罗斯踢出SWIFT(国际资金清算系统)的问题,爆发了严重的争论,尽管乌克兰呼吁断开俄罗斯与SWIFT的连接通道,但是最终欧盟承认,暂时无法施加这样的制裁。这里面,德国和意大利等国家的立场尤为坚决,因为他们不想为了乌克兰放弃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一些人的印象里面,俄罗斯长期遭受西方国家制裁,似乎他们之间没什么经济来往,但其实俄罗斯和西方国家的贸易量是十分巨大的,用俄专家的话说,如果俄罗斯被踢出SWIFT,那么全球贸易体系都会遭受冲击。欧洲在能源等领域高度依赖于俄罗斯,绝对承受不起后果。而俄罗斯通过提前调整外汇储备策略等措施,已经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更低。所以权衡利益之后,西方国家还是不敢在SWIFT的问题上对俄罗斯出手。#俄乌局势#
#君合业绩#君合代理大型国有银行与破产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5.6亿元)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在国内某企业破产后,其破产管理人对某大型国有银行省级分行(“客户”)提起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案(“本案”),君合代理客户积极应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采纳君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破产企业在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分多笔向客户清偿共计人民币5.6亿余元的款项。2019年11月29日,一审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随后提起本案,主张撤销破产企业作出的向客户偿还共计人民币5.6亿余元款项的个别清偿行为并返还前述款项的本息。
接受委托后,君合团队在短时间内梳理双方间大量的合同、发放及清偿款项的往来等基础材料,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律适用做了大量的法律研究及分析,最终确定了根据清偿行为的特点作出细致分类明确说明每一笔款项的来龙去脉及不满足《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全部/部分要件或者满足但书情形的应诉策略。为配合该应诉策略,君合准备了详细的答辩意见及类案检索报告,并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在本案进行过程中,君合始终坚持前述应诉策略。最终,君合的意见被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为本案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的难度和标志性意义在于:
1.本案所涉清偿行为全部发生在一审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企业破产清算前六个月内,表面上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时间要件;
2.本案涉及银行业务中的操作惯例及规范、外汇管理等专业知识,需要律师在短时间内了解相关行业惯例、规范等以便全面应用至本案中;
3.《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涵和外延并不清晰,司法实践也未形成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需要律师在短时间内梳理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并总结规则最终形成类案检索报告,以期法院作出对客户最有利的判决。
本案充分展现了君合律师准确抓住案件的关键点、短时间收集和消化大量文件的能力,君合律师团队的严谨、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突出的庭审表现,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客户权益,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本案牵头合伙人为邹唯宁律师、杨立律师和周军律师,出庭律师为杨立律师等。王利华律师亦在本案的不同阶段予以了协助。
优秀法律普法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