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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期间划分为

  巴菲特:我一生追求消费垄断型企业   所谓“消费垄断型企业”,是一种明显区别于“普通商品型”企业的特殊企业。其产品和服务有广泛、重复、持久和强烈的需求,并且影响需求,体现出差异化的特点,凭借着多年来

  巴菲特:我一生追求消费垄断型企业

  所谓“消费垄断型企业”,是一种明显区别于“普通商品型”企业的特殊企业。其产品和服务有广泛、重复、持久和强烈的需求,并且影响需求,体现出差异化的特点,凭借着多年来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的名望也就是经济商誉,被消费者认为没有较为近似的替代品;同时,它的产品和服务不仅不受价格管制,而且有很强的自主定价权,能够抵御通货膨胀和同类产品的低价竞争。这种企业有持续的竞争优势,能够获得高于市场的平均收益,能够容忍一时的不当管理或危机,不易被打败、模仿和复制,外观上很像一座拥有宽阔护城河的城堡。这段话说起来太长了。我来试着说得简单些:这是一种为消费者提供强烈需求产品或服务的、不受价格管制的、拥有极高商誉并形成专卖权的特殊企业。

  商誉是客观存在的,又是无形的。它是无形的,又是能够带来超额利润的。它是名声,又不能简单说它就是品牌。它是企业整体价值非常清晰的一部分,却又无法分离。有了它,企业就能俘获消费者,获得较高售价,并且

  拥有持续优势。组成商誉的内容同样十分丰富,有很多甚至是精彩、经典的故事传说,所以它很神奇。商誉学说对价值投资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的菲利普·费雪也产生了很大影响。费雪于 1957 年在他的著名著作《怎样选择成长股》中对商誉现象进行了表述,并明确使用了“消费独占”或“消费垄断”一词。他同时告诉投资者,这是寻找成长股的来源之一。

  投资名人芒格也是商誉学说的拥戴者,否则他不会劝说巴菲特慢慢放弃格雷厄姆的“捡烟蒂型”选股方法,把重心从低价转移到优质,集中瞄准价格合理又异常优秀的企业。

  而费雪和芒格又影响了更伟大的投资人巴菲特。到了巴菲特手中,“商誉”一词的含义得到了空前的丰富和发展。他在把经济商誉和会计商誉明确区分的基础上,把自己非凡的眼光定格在经济商誉部分,着重论述了经济商誉的神奇和对投资者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要选择有经济特许权的企业进行投资。他不仅进一步概括了经济商誉的种种特点,还发明了证实消费垄断的方法(见下文提到的“3个检验方法”),把强大的经济商誉提升、加工到了经济堡垒和经济护城河的高度。

  “消费垄断”的理论内容丰富,需要把内容分分类,看看其组成和结构。我认为,可以把它们分解为 10 大要素,即:1 个基础和根本特征,6 个主要特点,3 个检验方法。

  1个基础和根本特征显然是商誉和主要靠无形资产赚钱。这是消费垄断型企业与普通商品型企业的最本质区别。没有商誉,很多内容都无从谈起。巴菲特说:“我最看重企业商誉的价值。商誉就像企业的护城河。”商誉是企业的好名声或者叫品牌、形象等,但又不限于此。商誉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还应包括配方、独占地段、产品和行业特性等许多内容。

  由于它“主要靠无形资产赚钱”,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合乎逻辑地总结出它的4大优势:资本性支出少,自由现金流多;净资产收益率高,留存收益利润率高;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小;负债少,抗拒通胀能力强等。

  其中3个主要特点是:

  ▶产品为消费者乐于得到(这是经济领域内重大的需求问题)。▶产品在消费者眼中没有近似的替代品,客户的品牌忠诚度高。▶产品的价格不受管制,并且提价不影响销量。

  这几个特点是巴菲特在 1991 年致股东的信中非常清晰地提出来的,被其他投资者广泛引用。但是,巴菲特在其他场合和论述中还谈到了其他3个更令人叫绝的特点:

  >对管理的要求弱,甚至一段时间内傻瓜都能经营。

  >外观像一座有宽阔护城河围绕的经济城堡,难以模仿和复制,难以攻破。

  >拥有优异的“长期经济特征”,具有“注定必然如此”的商业模式。

  3 个检验方法是:

  ▶同样的产品,用一半的售价也卖不过它。比如,在麦当劳旁边半价卖汉堡包卖不动,沃尔玛在自己门店最显著位置卖自己的可乐还是不能减少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不光是半价竞争

  不过,即使是不以赚钱为目的也打不败它。

  ▶用比这家公司的净值或市值要多得多的资金,打败不了它。这种企业只能收购,却无法打败。

  ▶用更多的资金,再集中国内最优秀的企业经营人才,仍然无法打败它。这让我想起中国的茅台酒厂,他们在遵义的实验证明,即使自己存心打败自己,也无法打败。

  因此,要理解巴菲特的投资理论,就必须理解“消费垄断”理论;要理解“消费垄断”理论就必须了解商誉。我们完全可以说,“消费垄断型”企业,就是拥有极大商誉的企业。

  来源:星涛投资

  #税务师# 练习来啦~

  《财务与会计》

  【多项选择题】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  )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A.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B.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C.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D.该组成部分是专为持有而取得的子公司

  E.该组成部分是专为持有而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涉税服务实务》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21年11月开采原煤5.9万吨,将其中的2万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款850万元,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3%,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25.5

  B.75.23

  C.22.57

  D.66.5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资源税=850×3%=25.5(万元)。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单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关于行政诉讼原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非营利法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D.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选项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3)选项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税法二》

  【单项选择题】

  某高校教师2021年12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任职高校发放的误餐补助

  C.为某企业开设讲座取得的酬金

  D.任职高校为其缴付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一》

  【单项选择题】

  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

  A.纳税人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但未提供材料成本的,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材料成本

  C.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后,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成本是委托方购进材料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D: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解释,“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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