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陈欣 昨儿晚上,地铁3号线一辆列车突发乘客恐慌逃跑事件,逃散的市民中更有传言,称“地铁里有人持刀砍人”。随后,一些乘坐该趟列车的市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亲身经历”,引起更多市民的关注。究竟地铁里发生了什么?
今天上午,地铁运营官方微博予以回复,地铁内因5名乘客打架,导致部分乘客情绪紧张,而传言中的“持刀砍人”是莫须有!!!
小编今儿探访了一下
事情是这样哒——
当时,在驶向小淀方向列车的第五节车厢中,1名女乘客与另外4名乘客发生冲突,双方随即在车上打架。该车厢乘客立即向周边车厢转移,进而引起周边车厢乘客的紧张情绪,“持刀砍人”的谣言随后传出。
21点21分,列车抵达津湾广场站,不明情况的乘客纷纷下车。据地铁工作人员介绍,津湾广场站往常上下车乘客并不多,但当时众多乘客一同下车,引起地铁保安等注意,随后,地铁人员发现5名打架乘客阻碍车门正常关闭。经劝说、疏导,乘客自行散去。21点23分左右,该趟列车正常驶离车站。
据了解,打架并未造成其他乘客受伤。而整个事件中,根本没“砍刀”什么事儿。
谣言太可怕
传谣太可恨
大家看看乘车网友发的微博,感受一下,究竟“砍刀”传言在乘客心中造成了多大的恐慌……谣言太可怕,传谣太可恨!
遇突发事件保持镇定
勿传谣勿盲从
对此,地铁运营公司提醒乘客,遇突发事件保持镇定勿传谣勿盲从:如盲目跑动或仅凭主观揣测而发布不实言论,将可能给不明真相的乘客传递错误信息,进而引发群体性跑动甚至恐慌。公共安全需要每一位乘客来维护,遇事时可先观察或反馈求助,保证头脑清醒,冷静对待。若有其他乘客做出冲动之举,及时的提醒也非常必要。
小样儿
地铁里也敢打架
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若违反该项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传谣也不行
2013年9月,两高出台网络谣言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