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李海燕 任悦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将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170.5元。
根据天津社区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有关规定,依照天津市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5.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 1170.5元。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市财政对市内六区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补助。各涉农区县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