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厦门,5名未成年强行把门店玻璃门弄开,在30秒内把店里手机洗劫一空,警报响起后,5个人迅速撤离。
从5人的配合程度、洗劫速度来看,让人很难相信是没有预谋的,这就很可怕了,如果不加严惩,未来会发生什么很难预料。
至少,应该让这些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让他们明白,即便是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一样要付出代价。
《扫黑风暴》中孙兴的原型孙小果,在17岁时,就和其他几个小混混LJ了两个女孩,虽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因为其母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的运作,他一天牢也没有坐过。
没有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起责任的他,后来更加有似无恐,犯下了更大的罪恶。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尽管控制情绪、行为的前额叶尚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但基本的道德、法律意识应该是具备的,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也应该是清楚的。
“未成年”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犯罪的保护伞和挡箭牌,也不要说他们仅仅是“孩子”了,触犯了法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严苛,而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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