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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滩好吃美食街在那(北海银滩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广西北海银滩侨港风情街好热闹 北海银滩小街人气很旺 有吃有喝,有海鲜特产

广西北海银滩侨港风情街好热闹

北海银滩小街人气很旺

有吃有喝,有海鲜特产

排队吃海鲜的

排队买特色小吃的

排队买糖水的

街上热闹非凡

大家都兴高采烈

开心吃吃买买

像是要把三年没有买的

没有吃到的

都要补吃补买回来一样

人气爆棚

一个网红的海鲜饭店

我们看到要排位等150多个号

但也有人在等位

这个风情万种的街

现在已是人气旺旺

图片原创 手机拍摄于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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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也是到北海银滩玩的时候,有一个出租车给我们拉到乔港美食街哪里去吃了一餐饭,随便吃点东西就一千多块钱,本来北海其他方面的物价还是很便宜,就在这一家吃饭是太贵了,当时嫌麻烦也就没有投诉

真是太黑心了,四个菜1500元。1月24日,广西北海女子和朋友相约来到北海银滩旅游。

几个人到达提前订好的民宿,放下行李以后,女子就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在附近转一转,找点特色美食吃。

一上车,司机就熟络的和他们聊了起来,得知几个人准备吃饭,司机更是热情满满,不停的给他们介绍餐厅。

女子一开始是拒绝的,表示自己就是想出去转一转,找一找,但是司机却说,景区里的人太多了,不好找,你们呢,又不认识路,开车呀也不方便,你们就相信我吧。女子和朋友转念一想,感觉司机说的也有道理,甚至还有点儿感激司机的好心,于是就放下心理防备,由司机带他们到了一家餐厅。

几个人刚走进餐厅,老板就拿着一份菜单迎了上来。

让人奇怪的是,这份菜单并不是让女子和朋友点菜的,上面已经写有四道点好的菜,女子和朋友都以为这是店里的招牌菜,也就想尝一尝,但是吃个饭还要签字这一点。

让他觉得很是纳闷,而老板对此也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敷衍了事,回答说走一个流程。

女子也没有多想就签了字。当几个人吃饭去结账的时候,一看账单吓了一跳,只见手写的账单上显示油罗炒腊638元,龙鼎清蒸520元,马蹄238元,贵妃辣炒177元,四个菜竟收费高达1573元。

老板笑嘻嘻给他们抹了个零,表示付个整数1500元就可以了。

现在饭也吃了,字也签了,几个人只能付款。但回到民宿以后,和民宿老板聊天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被宰了。

女子上网一查,发现这个餐厅附近的饭店人均消费才100元出头。

女子说自己不仅钱被骗了,就连那份信任感也被骗了,在经历三年疫情以后,旅游业和餐饮业都迎来了春天,但如此宰客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因此也希望,当地市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调查、严厉处罚不良经商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引领我心 】

毕竟一块臭肉会。坏了一锅汤,无良商家赚取黑心钱,损害的可是当地的形象和声誉。

诚信是金,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迎娶消费者,而消费者出门消费也要提高警惕,多问几嘴,多比较,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样自己也会最大限度的避免被坑。

#广西头条# #新闻# #我要上头条#

广西北海,女子和朋友去银滩游玩,被司机忽悠进了一家餐厅。四道菜一共花了1573元。

网友评论总花费不到100元,司机含泪怒赚50%。

经与消费者本人联系,他们四人于2023年1月24日晚在北海某公园游玩,被出租车司机介绍到“侨港渔村美食”餐厅就餐。

当消费者表示很少吃海鲜,对海鲜不太了解时,店主当场推荐了四种海鲜,并迅速称重,当面宰杀。

菜单由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其中:油螺炒3.8斤,单价168元/斤,金额638元;清蒸3.1斤龙墩石斑鱼(店家标注为“丁龙”),单价168元/斤,金额520元;马蹄螺3.5斤,单价68元/斤,金额238元;单价48元/斤的3.7斤皇家牛腩,金额177元。

四个海鲜菜一共1573元,加上14元里的米饭和纸巾的量,实际消费一共1587元,店家付了1500元。

吃完饭,女的去买单的时候,她就傻了眼。

账单上写着1573元,其中油煎螺蛳638元,丁龙清蒸520元238元,炒贵妃辣椒177元,但她还是买了账单。

该女子表示,虽然买单时觉得很贵,但她认为是因为菜品和位置的原因。

她晚上回到酒店,仔细考虑后觉得不对。就算菜贵,四个菜也不值1500元。

发现自己被狠宰一刀后,女子表示非常难受,旅游的心情瞬间消失!

作为消费者,我不认为“北海四菜1500元”有什么不妥。只要明码标价,哪怕是15000元,也是你的意愿,不构成欺诈。

如果太贵,就不要吃,就这样。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明码标价,重量又短,那就有问题了。

春节假期前,针对今年旅游市场回暖、游客剧增的情况,北海市对规范旅游市场消费

特别是可能出现的海鲜餐饮消费纠纷进行专项整治,并提醒全市所有海鲜餐饮企业进行约谈

逐一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被举报欺诈、骗客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

近日,交通部门对全市出租车公司进行了约谈,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承诺书,禁止诱导消费者欺客,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

北海将进一步整顿旅游消费市场秩序,对欺客宰客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姑息。

绝不允许少数不法经营者扰乱北海旅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守法经营者的良好声誉,全力维护城市形象。

节假日也好,还是平常也罢,哪个景区不宰客?只是宰多宰少而已。

要做到不被宰,出门之前就要做好功课,尽量不在节假日高峰时期旅行,其次,不要在景区,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区消费。

本身人工景区就没有什么好看的,都是看人,看复古建筑,去欣赏未经开发,偏僻的自然景观多好,其次,所谓的网红打卡点,美食一条街,都是托文化产物,出门前问问当地网友,或是熟人,了解一下不在繁华地带的特色店,保准不会失望。#北海市监局回应4个菜1500元#

#广西北海#

#北海银滩#

冬日下的沙滩!

今天天气晴朗,在北海这边中午气温能达到20度左右,算得上冬天的好天气了!今天正好到北海银滩看看大海。北海银滩不需要门票,有抵达门口的观光车,从集散中心可以到银滩大门,10块一人。院内有收费项目,可以自主选择,有水上摩托,赶海体验,凳子桌椅等。单纯在沙滩上玩水,玩沙子是免费的。最好自带玩沙子的小工具,拖鞋,袋子等,在这儿买实在太贵了,一双拖鞋就要卖50块[捂脸]。虽然是冬天,沙滩上还是有不少人的,大多是带着孩子来游玩。海水还是冰冰凉的,还是夏天来好玩一点。逛完沙滩之后,可以到附近的侨港风情街品尝当地的小吃,里面的有各种各样的海鲜,现场加工,制作,还有各种炸串,虾饼,糖水都很不错,价格也还能接受,不会有当冤大头的感觉。

2023年1月23-24日在北海的银滩自驾游玩,谈一下对北海银滩和周边海鲜市场无序经营宰客的看法。

1、北海,一座神奇的城市。围绕一个银滩反复收费、免费、收费、免费的争议不断。

清晨过去,看见辛苦的环卫工打扫、清理,十分辛苦。北海银滩更适合旅游,北海老城的海边是北海人的生活。

2、既然,北海最后选择将沙滩免费了,人流如织,那周边商户的房租等经营成本上涨。加上,疫情三年,一群商家就指望尽快宰客赚钱。

3、吃饭,有些店铺是明码实价,但等于天价。我在涠洲岛吃的现打石斑鱼98一条,北海明都精品酒店楼下的餐馆是188一斤;

美团美食团购-北海海天美食城4-6人餐338,三个大人一个小孩,第一次去,除了鱼是现杀现蒸,其他菜秒上。

个人认为价格合适,第二次去,就被坑了300人民币。

团了一个2人餐98元,基本海鲜、青菜,点了一个龙虾(199元),盒马(129一只),皮皮虾128元一斤,老板还说,过年,拿货价格上涨。本来很开心的一餐。

随着下午去了一次北海老街,一切都变了。北海老街随便一个海鲜餐馆。皮皮虾58-68一盘。龙虾,沿途打鱼船和拿着活着叫卖,69-99一只。

生蚝,20元12个中等大小。海天美食城59一斤生蚝。

除去套餐,基本都是翻2-3倍的坑。没有对比,没有伤害,还好沿途拒绝一切推销和带路,自驾对着美团地图去找,防了第一餐,防不了第二餐。

出门在外,坑坑不一样,唯有自身调整心态了。

#北海##北海通报4个菜1500元:店家被立案#

#我眼中的惠州#华润小径湾沙滩,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石化大道华润小径湾南10米,临海大社区,商业气息很浓郁,毕竟是知名度比较高的一个楼盘,周边有商业街,餐饮美食有肯德基、麦当劳、吉野家等连锁快餐店,沙滩干净沙子白细,但是贝壳碎片比较多,踩沙滩要穿好鞋,不穿鞋脚底很容被贝壳碎片扎破,海水比周边的海湾都要清澈,整体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附近走几步路就是亚婆角的碧桂园十里银滩。

#你对我的家乡一无所知#

小径湾,海面相对风平浪静,缺点是有山阻挡,看不到海上日出, 海边绿道风景非常美,晚上的海边很热闹,小夜市,露天吧,沙滩都摆满了商业租赁的东西。对于家住沙滩边海景房的朋友们"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蓝天白云、绿树成荫、花儿鲜艳、环境真不错,每天早上起来泡杯咖啡,坐在大阳台上吹吹海风,傍晚看夕阳西下、观晚霞流光、海浪拍岸、听远帆鸣笛,大海真的还蛮治愈的。

#沙滩#

人性的贪婪,如何才能遏制?靠制度还是靠自律……

马玉珍律师律师

“太黑心了!”,广西北海,2名游客从银滩游玩结束,打车返回住处。出租车司机十分热情,说可以带他们吃当地特色美食。万万没想到,4个菜居然收了他们1500元。游客回到住处,和民宿老板聊天,才知道被宰了。整个人瞬间不好了!于是把自己的遭遇上传网络,并向媒体曝光。据了解,一开始司机说带他们去吃当地美食时,二人是拒绝的。但司机异常热情,说游客多、景区附近哪里都要排队。最终,二人选择信任司机,被拉到一家餐馆。他们也没点菜,老板直接配了4道菜,还让他们签字。当时二人还疑问,吃饭还要签字吗?老板说就随便签一下了,二人就签了字。可结账时发现,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1573元。其中油螺辣炒638元、龙顶清蒸520元、马蹄238元、贵妃辣炒177元。当时,二人也觉得很贵,但也没想那么多,便付了钱。晚上回到民宿,才反应过来不对劲,便和民宿老板聊天,得知4个菜也就一二百块钱的事。二人瞬间没了心情。

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上了热搜,网友们也是议论一片。“看了西安20块钱的油泼面,还算地道的”“天下乌鸦一般黑”“饭店老板和出租车司机是早就串通好的”“这种饭店和司机,应该他们倾家荡产,无力继续从事这种行业才行。要不他们会继续祸害游客,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口碑”“年年有此事,岁岁全国游”。但也有网友表示“点菜不问价格,能不被宰吗?”“出门消费陷阱多,一定要问问价格,以防上当受骗”。我相信游客说的是真的。否则,如果在餐馆发现被宰,在哪里就会发生争执,也不会痛快地结账。事后发现被宰,真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那么,餐馆和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首先,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级、费用等有关情况。第2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具体到本案,餐馆应当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但老板并未提供菜单,也未向旅客介绍菜品的价格,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具体到本案,餐馆老板未提供菜单供消费者自主选择,而是直接配了4个价格昂贵的菜,让消费者稀里糊涂签字,并收取1500元残废,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再次,餐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具体到本案,根据当地民宿老板介绍,这4个菜也就1、200元,即便是在景区附近、加上春节价格上涨因素,也就3-400元。但餐馆却收了他们1500元,价格显然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买单。第四,餐馆涉嫌欺诈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本案中,餐馆老板和司机涉嫌恶意串通,把游客拉到餐馆后,不向游客提供菜单、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直接配置了4个天价菜,骗取顾客签字,而后收取天价餐费,显然是欺诈消费的行为,应当退一赔三。第五,当地市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调查、严厉处罚不良经商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历三年疫情后,旅游业和餐饮业迎来了春天。但如此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据了解,该餐馆多次遭到游客投诉,强制顾客消费。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毕竟一块臭肉会坏了一锅汤。无良商家赚取黑心钱,损害的可是当地的形象和声誉。诚信是金!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而消费者出门消费也要提高警惕,多问几嘴、多比较,也没啥抹不开的,最大限度避免自己被坑。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果断维权。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4菜收游客1500元 涉事商家曾屡遭投诉# 头条热榜#法律热点解读#———————————————————————————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不重罚餐馆和那个司机都对不起全国人民。

马玉珍律师律师

“太黑心了!”,广西北海,2名游客从银滩游玩结束,打车返回住处。出租车司机十分热情,说可以带他们吃当地特色美食。万万没想到,4个菜居然收了他们1500元。游客回到住处,和民宿老板聊天,才知道被宰了。整个人瞬间不好了!于是把自己的遭遇上传网络,并向媒体曝光。据了解,一开始司机说带他们去吃当地美食时,二人是拒绝的。但司机异常热情,说游客多、景区附近哪里都要排队。最终,二人选择信任司机,被拉到一家餐馆。他们也没点菜,老板直接配了4道菜,还让他们签字。当时二人还疑问,吃饭还要签字吗?老板说就随便签一下了,二人就签了字。可结账时发现,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1573元。其中油螺辣炒638元、龙顶清蒸520元、马蹄238元、贵妃辣炒177元。

当时,二人也觉得很贵,但也没想那么多,便付了钱。晚上回到民宿,才反应过来不对劲,便和民宿老板聊天,得知4个菜也就一二百块钱的事。二人瞬间没了心情。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上了热搜,网友们也是议论一片。“看了西安20块钱的油泼面,还算地道的”“天下乌鸦一般黑”“饭店老板和出租车司机是早就串通好的”“这种饭店和司机,应该他们倾家荡产,无力继续从事这种行业才行。要不他们会继续祸害游客,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口碑”“年年有此事,岁岁全国游”。但也有网友表示“点菜不问价格,能不被宰吗?”“出门消费陷阱多,一定要问问价格,以防上当受骗”。我相信游客说的是真的。否则,如果在餐馆发现被宰,在哪里就会发生争执,也不会痛快地结账。事后发现被宰,真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那么,餐馆和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级、费用等有关情况。第2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具体到本案,餐馆应当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但老板并未提供菜单,也未向旅客介绍菜品的价格,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具体到本案,餐馆老板未提供菜单供消费者自主选择,而是直接配了4个价格昂贵的菜,让消费者稀里糊涂签字,并收取1500元残废,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再次,餐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具体到本案,根据当地民宿老板介绍,这4个菜也就1、200元,即便是在景区附近、加上春节价格上涨因素,也就3-400元。但餐馆却收了他们1500元,价格显然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买单。第四,餐馆涉嫌欺诈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本案中,餐馆老板和司机涉嫌恶意串通,把游客拉到餐馆后,不向游客提供菜单、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直接配置了4个天价菜,骗取顾客签字,而后收取天价餐费,显然是欺诈消费的行为,应当退一赔三。

第五,当地市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调查、严厉处罚不良经商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经历三年疫情后,旅游业和餐饮业迎来了春天。但如此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据了解,该餐馆多次遭到游客投诉,强制顾客消费。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毕竟一块臭肉会坏了一锅汤。无良商家赚取黑心钱,损害的可是当地的形象和声誉。诚信是金!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而消费者出门消费也要提高警惕,多问几嘴、多比较,也没啥抹不开的,最大限度避免自己被坑。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果断维权。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4菜收游客1500元 涉事商家曾屡遭投诉# 头条热榜#法律热点解读#———————————————————————————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严厉打击,否则,游客怎么敢来这里玩耍。

马玉珍律师律师

“太黑心了!”,广西北海,2名游客从银滩游玩结束,打车返回住处。出租车司机十分热情,说可以带他们吃当地特色美食。万万没想到,4个菜居然收了他们1500元。游客回到住处,和民宿老板聊天,才知道被宰了。整个人瞬间不好了!于是把自己的遭遇上传网络,并向媒体曝光。

据了解,一开始司机说带他们去吃当地美食时,二人是拒绝的。但司机异常热情,说游客多、景区附近哪里都要排队。最终,二人选择信任司机,被拉到一家餐馆。他们也没点菜,老板直接配了4道菜,还让他们签字。当时二人还疑问,吃饭还要签字吗?老板说就随便签一下了,二人就签了字。可结账时发现,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1573元。其中油螺辣炒638元、龙顶清蒸520元、马蹄238元、贵妃辣炒177元。当时,二人也觉得很贵,但也没想那么多,便付了钱。晚上回到民宿,才反应过来不对劲,便和民宿老板聊天,得知4个菜也就一二百块钱的事。二人瞬间没了心情。视频上传网络后,迅速上了热搜,网友们也是议论一片。“看了西安20块钱的油泼面,还算地道的”“天下乌鸦一般黑”“饭店老板和出租车司机是早就串通好的”“这种饭店和司机,应该他们倾家荡产,无力继续从事这种行业才行。要不他们会继续祸害游客,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口碑”“年年有此事,岁岁全国游”。

但也有网友表示“点菜不问价格,能不被宰吗?”“出门消费陷阱多,一定要问问价格,以防上当受骗”。我相信游客说的是真的。否则,如果在餐馆发现被宰,在哪里就会发生争执,也不会痛快地结账。事后发现被宰,真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那么,餐馆和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首先,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级、费用等有关情况。第2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具体到本案,餐馆应当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但老板并未提供菜单,也未向旅客介绍菜品的价格,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餐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具体到本案,餐馆老板未提供菜单供消费者自主选择,而是直接配了4个价格昂贵的菜,让消费者稀里糊涂签字,并收取1500元残废,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再次,餐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具体到本案,根据当地民宿老板介绍,这4个菜也就1、200元,即便是在景区附近、加上春节价格上涨因素,也就3-400元。但餐馆却收了他们1500元,价格显然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买单。第四,餐馆涉嫌欺诈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本案中,餐馆老板和司机涉嫌恶意串通,把游客拉到餐馆后,不向游客提供菜单、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直接配置了4个天价菜,骗取顾客签字,而后收取天价餐费,显然是欺诈消费的行为,应当退一赔三。第五,当地市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调查、严厉处罚不良经商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经历三年疫情后,旅游业和餐饮业迎来了春天。但如此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据了解,该餐馆多次遭到游客投诉,强制顾客消费。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毕竟一块臭肉会坏了一锅汤。无良商家赚取黑心钱,损害的可是当地的形象和声誉。诚信是金!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而消费者出门消费也要提高警惕,多问几嘴、多比较,也没啥抹不开的,最大限度避免自己被坑。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果断维权。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4菜收游客1500元 涉事商家曾屡遭投诉# 头条热榜#法律热点解读#———————————————————————————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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