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女博士事件矛头不该指向导师权力,我国博士生毕业过程是规范、公平的,不像欧美那样随意。我国的博士生导师并没有“生杀大权”,更不会故意“卡”着学生,不让学生毕业。有两点请有兴趣的网友们了解:
1、关于质量控制:所有招生单位都规定了博士生授予学位的硬性条件,并在招生环节告知学生。学生毕业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论文“抽检评审”,若不合格,学校和导师将受到责罚,而学生可能会被撤销博士学位。
2、关于答辩流程:
(1)评阅环节:研究生院随机抽选3名专家,对论文作双盲审阅;若1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另外抽选3位专家再作盲审;若2名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不予答辩。
(2)答辩环节:答辩委员会有5名以上专家,导师不在其列;每位专家独立地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3)学位授予:答辩通过后,经过学院或系学位委员会审查,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报送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经审查,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
另外,“潜规则”用词是不准确的,似乎导师欺负女博士是高校普遍现象,已经形成了潜在的规则。实际上,这种情况极其个别和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