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会被高管烟头烫脸#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极强!“疼就对了,就是让你长点记性!”今年2月5日,陕西新奥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在一酒店聚餐,期间,一位高某亭领导,两次用烟头烫伤刘某,该员工未还手,其他员工怒不敢言,报警后,留下的几位员工做了证明。
大家还记得网曝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校招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殴打辱骂"一事,那个领导和所在支行负责人,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和扣发奖金处罚。估计这个高姓领导可能没那么幸运了。
1,真是官大压死人呀,欺凌员工,高某亭这是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报警后,警方会对外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是轻伤以上,那么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这是严重职业欺凌行为,众目睽睽之下,用烟头烫脸,这是一种堪比酷刑的行为,太嚣张跋扈了吧。劳动者不是单位的奴隶,用烟头烫脸这是对人的人格权的侵害。
3,在公司高管这样故意挑衅并有侵害行为时,不能听之任之,要及时合理反抗,这可以构成正当防卫。高管的行为是明显伤害行为,属于不法行为,去阻止正在发生的不法行为,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4,单位组织聚餐,实际上是劳动时间的延续,在这个时间受到意外伤害,刘某的受伤,明显属于工伤。那么,刘某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其中一项就是停工留薪待遇,这个待遇原则上于事发前的待遇一样。单位不批假期,既是刘某申请的是病假也不批准。刘某在公司工作三年,既是是自身疾病,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这个单位不但高某亭有问题,整个单位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5,一个侮辱员工的事件,所在公司处理不力,刘某去集团公司投诉,高某才想到找刘某协调处理,称是酒后过激行为,酒成了背锅侠,态度明显不诚恳。刘某也没必要原谅他,给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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