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谭修义案”再审改判无罪,当事人成为被羁押时间最长蒙冤者,再次震憾众人。前有张玉环案,后有呼格吉图案,加上谭修义案。
让蒙冤者承受长达29年的羁押,失去自由,无法与亲人团聚,无法享受人生的快乐,上不能赡养父母,下不能抚育儿女,这种痛苦用什么来弥补?这些办案人员他们不知道吗?
在审理案件中,明明知道诸多证据与事实不符,却仍然枉法裁判,这是拿别人的命来赌前程啊!可恶可憎可恨的制造错案的人员。
法律不是规定疑罪从无吗?为什么不按照法律法规办案?
造成国家损失,应当由办错案人员赔偿,应当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有的办案人员为了尽快结案,明知道错了仍然给自己的错案找个理由。为了要政绩,所以不惜牺牲他人的一生,甚至生命。这是司法办案人员的卑鄙之处,也是司法腐败之过,更是破坏法律的犯罪分子,对于这种办案人员,应当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