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分享你家乡的美景照吗# 我的家乡在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我们后面山上很多这个哦,非常好吃,有点酸,但是熟一点更好吃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之旅:乡村振兴中华民族风景:2022最后一个月我陪你:冬天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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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饭的时候,汇聚了很多地方的客人。有来自宁都的,会昌的,大余的,兴国的,赣州的,他们说我们宁都有宁都肉丸,兴国的说我们有兴国米粉鱼,会昌的有豆腐干,大余的有大余凉皮,你们于都特产是什么?[捂脸]我记得我们于都也有很多特产的,一下子我竟然想不起来是什么?看到菜,才想起来,我们有棕椑啊[呲牙]
“这软中华不是70一包是7块一包的,小朋友,给叔叔来一包。”近日,江西赣州于都一名男子周某来到一家副食店买烟,见店内只有两名孩子,便询问了大人是否在家。在得到大人不在家的消息后,周某忽悠两个孩子以7元的价格买了包70元的软中华。周某得手后欣喜不已,于是让同伴肖某过来以同样的手段购买了多包高价香烟。目前,两名男子已被行拘。(来源:江西都市现场)
【谈点看法】
这周某和肖某太不道德了,坏得不行,连小孩子都骗,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周某和肖某以极低的价格骗取高价香烟的行为涉嫌诈骗。
由于两人诈骗的金额未达到江西省关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起刑点5000元,所以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两名周某和肖某处5日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除了对周某和肖某采取行政拘留外,还会要求他们返还诈骗所得。
除了行政处罚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民法来分析下本案。
从视频中看,两名孩子是未成年人,但具体几岁不清楚。
我们假设孩子只有7岁。那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满八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7岁的孩子与周某和肖某订立的买卖香烟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周某和肖某应返还香烟,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如果孩子已经9岁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限制性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句话的意思是,9岁的孩子与周某和肖某订立的买卖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才行。如果家人不同意以7块钱的价格卖70元的烟,那么周某和肖某就要返还香烟,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那什么是纯获利的行为?
纯获利行为从字面意思看,就是只获得利益,不需要付出什么。比如孩子的爷爷送了一块200元的手表,这种就不需要父母的追认,孩子自己能决定收与不收。
据了解,周某和肖某诈骗得手后就离开了于都。民警接到报警后并没有因诈骗金额太低而懈怠。最终在警方在兴国将周某与肖某抓获归案,为店主追回了部分损失。
这里要提醒了各位门店经营者,不要让孩子独自看店,幸好这次只是来了两个骗香烟的,如果来了两个人贩子,那后果不堪设想。切记,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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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头条##赣州#
#软中华就7元一包,男子骗看店娃多包高价烟#
#长征起点 初心之旅#『于都.岭背黄金潭老码头』始建于明代,是当时过往梅江水道船只的重要停靠点。因为当时码头流通繁盛,船只、人员货物往来迁徙,各种物资与信息汇集于此,形同闹市,造就了码头的繁华,于是形成了黄金潭圩。
民国初期,经过当地渔民募捐,择址在这里又新建了黄金潭码头。现在这里已经成为了乡村振兴示范点,是于都一处新的网红的“打卡地”,吸引了众多游客的到来。游客在边走边看的同时,也能听到革命故事,感悟革命先烈先辈的牺牲奉献精神。#江西赣州于都#
#赣州头条##你好生活# 坐标于都县,今天大年初一,按照本地习俗早上一定要吃斋,寓意每家每户都会很早起来准备各种斋菜,青菜豆腐米果稀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本地人喜欢煎炸东西最多,只要能煎的东西都是煎能着吃,今天我5点起床准备今天早上的早饭,煎了一个芋包子、香菇包,还有豆腐包,还有萝卜片整整忙了一早上,这些东西首先要拜神,拜完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动啦!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想必也有他的道理,大家开心就好了。小伙伴们你们家乡初一早上有什么习俗呢?欢迎留言哦!
1959年,一名衣衫褴褛的农妇看到陈毅元帅的照片后,竟然指着他说:这是我的丈夫!
1959年,江西省赣南行政区于都县仙下圩的一家小店内,衣衫破旧的赖月明一把抢过一张报纸,仔细端详上面的照片,忍不住放声痛哭。
店老板觉得这个女人魔怔了,让她不要胡说,谁知道赖月明转身冲出去,在街上大喊大叫。
原来失散多年的丈夫还活着,而且成了新中国的副总理,赖月明激动不已。回家之后,赖月明把事情和现任丈夫和盘托出,表示想去北京找陈毅。
现任丈夫坚决不同意,他是个残疾人,一旦妻子离开,这个家就散了,他后半辈子将会孤苦无依。
几个孩子也拉着赖月明的衣袖,恳求母亲不要走,她只好选择留下来。
1967年,赖月明认为就算不和陈毅团聚,也应该讲清楚这件事,便接连写了几封信到北京。
然而,那个时候的陈毅自由受到限制,并没有接到赖月明的信,两人未能重新建立联系。
说起陈毅和赖月明,他们的婚姻充满坎坷,至今令人心酸。
1932年,陈毅和赖月明拿出全部积蓄,举办了一场像样的婚礼,请江西的革命领导干部吃了酒席。
在那之前,陈毅刚刚失去第一任妻子肖菊英,整日沉默寡欲。
李富春的妻子蔡畅负责妇女工作,看到陈毅孤苦伶仃,便萌生了给他找个伴的想法。正好赖月明在军区学习,蔡畅一眼看中她,便和陈毅提了这件事。
陈毅当场拒绝,认为人家小姑娘是来学习的,结果被他娶回家当老婆,这实在不合体统。
蔡畅和李富春商量后,还是觉得赖月明和陈毅很合适,就故意把她调到陈毅身边工作。慢慢地,陈毅和赖月明产生了感情,最终顺利走到一起。
婚后的陈毅和赖月明聚少离多,两人工作都很繁忙,经常好几天都难得见上一面。
但陈毅和赖月明都是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们愿意为此暂时牺牲个人幸福,从来没有怨言。
有一次,陈毅在战斗中负伤,不得不留在中央苏区,赖月明则被指派前往地方工作,夫妻俩不得不异地分居。
第5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军遭受重创,陈毅被迫转移,外界开始流传陈毅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的消息。
赖月明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但依然心怀希望,盼望丈夫有一天会出现。抗战爆发后,国共关系缓和,陈毅立即开始寻找妻子,但却得知赖月明投井自杀了。
陈毅悲痛欲绝,后来在战友的介绍下和张茜结为夫妻,组建了新的家庭。
事实上,赖月明投井自杀是她父亲放出的假消息,目的是避开国民党的搜捕。眼看陈毅杳无音信,父亲便做主将赖月明嫁给了一个鞋匠,在农村过着贫苦的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鞋匠突患重病去世,赖月明又嫁给了一个残疾军人,就这样过了20多年时间。
直到1959年,赖月明在杂货店给孩子买糖吃的时候,突然看到旧报纸上有熟悉的身影,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很可惜的是,陈毅和赖月明自红军时期分别后,再也没有见过面。1972年,陈毅去世的消息传来,赖月明忍不住泪流满面。
#赣州头条#
农村蒸米酒的记忆
周末,专门从县城回了一趟老家,母亲说要自己蒸一点米酒。还是那灶、那甑、那浓浓的糯米香……
蒸酒最重要的是酒饼好,听说于都县小溪乡的酒饼不错,我专门买了一些。记得小时候我们村里也是会做酒饼的,伯伯叔叔婶婶们围在一起动手,各种配料,各种模具,俨然小作坊。小孩子也有工作任务,把脚洗得干干净净的,帮助大人在模具上踩着,累了的时候,叔叔婶婶们总是会想着法子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整个房间里都是大家忙忙碌碌的身影和欢乐的笑声。酒饼很香,回忆很甜……
蓦然回首,都是几十年前的回忆了,
如今,老房子早就拆了,那些模具早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叔叔婶婶都已经老了。父辈们已经不再年轻,我们这一代人又有多少人会自己动手蒸酒呢?
很多东西似乎都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却是人生中永远美好的回忆…
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女装之都,产业链完善,三年免姐,两年对半!服装产业一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