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释法我将明天发文评论,标题初定为:人大释法最大看点——香港国安委权力对香港司法具凌驾性,决定必须执行。
我今天要说的是,通过黎智英聘洋大状介入国安案导致人大释法这件事,我们看到香港司法领域、行政当局对《港区国安法》和香港国安委的地位、作用了解甚少,如果他们了解多些,清楚些,完全可以在香港特区内解决问题,不必发生那么多无谓的争议,政府和法院打官司,最后还要闹到中央,要人大释法。
《港区国安法》实施两年多了,真怀疑香港司法领域、行政当局有几人认真拜读过,学习过。他们对《港区国安法》的态度一直被人垢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