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抢劫财物嫌少 绑架猥亵被判九年.jpg)
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抢劫、绑架、强制猥亵妇女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李某、赵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49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二十岁出头的被告人李某、赵某是一家沙县小吃学徒。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张某等三人经预谋后,来到本市河东区某小区旁,强行将过路的女士刘某带上红色长城汽车,采用言语胁迫方式,抢走刘某包内现金1300余元、一条白金项链、一枚白金戒指。张某等三人见抢到的财物太少,就由赵某负责看管,张某、李某前往刘某家中翻出多张银行卡,张某用电警棍电击、拳头殴打等方式逼问银行卡密码。在得知卡内没有余额后,张某等三人经预谋,于转天凌晨一点多,用刘某电话联系其表弟,勒索赎金6000元,并要求汇到刘某银行卡中。后因银行卡密码不对无法查询,张某等三人于凌晨4时将刘某放走。期间,张某还采用言语胁迫的方式对刘某进行猥亵。后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等三人抓获归案。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抢劫罪、绑架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李某犯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赵某犯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女性夜间独自行走应加强提防,与陌生男子保持安全距离,以便危险来临时求救。同时,以此案警醒那些心存侥幸、企图犯罪的人们,法律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