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检察履职不当带来的思考,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不能为了宣传而摆拍
全州JC院自行联合该县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到学校、书店对小学教材、少儿读本进行专项检查,次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稿,随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责成其整改。
检察机关上下级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因此,上级院可以直接要求下级院整改。但是,先是蹭热点高调宣传,后是被上级责令整改,全州此次执法行为颇为打脸。此次事件,有两点教训值得吸取。
一是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方面大力创新,形成了莎姐等品牌,得到了社会认可。但是,创新是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深化,切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子哗众取宠,博取眼球,以求得肯定。说到底,这是不当的政绩观作祟。
二是不能摆拍。我们看到,宣传中的联合执法,检察院工作人员身着制服,摆出认真仔细排查的姿态,这实为不妥。在新华书店这样的场合,各部门人员浩浩荡荡,身着制服是否妥当,本身就值得思考;如果为了摆拍故意穿制服,就更不可取,我们凭常识就能知道,如果要对教辅材料进行专项督查,以达到净化未成年人阅读环境的目的,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绝不是现场就可以作出决定的,如果现场作出决定,相信其科学性必然存在疑问。
我们鼓励创新,但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我们需要宣传,但不能为了宣传而摆拍。我们希望他们能够真正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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