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刘某在公司电视购物直播栏目中担任摄像师职务,长期站立及守候在摄像机旁的工作导致他双侧下肢静脉曲张。在一次直播工作中,刘某因身体不适,离开直播间13分钟、靠墙坐地休息3次,后来公司以他“长时间外出及多次远离机位坐下构成脱岗”为由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刘某认为自己没有明显失职行为,遂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外出前已向现场导播、导演报备,且一直佩戴通话设备并与导播保持联系,并无失职行为,不构成脱岗,涉事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其支付赔偿金15万元。公司不服上诉被驳回。
这种公司不该惯着,员工的诉求和操作完全合理,但公司却丝毫没有人情味,用这种理由去辞退员工太牵强,也难怪员工会起诉到法院。他这种身体健康有损我觉得也是由于这份工作导致的,公司更应该对员工有所关怀,长期这样无人性化管理和压榨劳动力的公司能有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