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绿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绿林司法所调解处理一起学生玩耍误伤案件,打断同学一颗门牙的小学生黄某(男)监护人一次性赔偿学生陈某(女)现场治疗费、后期安装假牙相关费用7800元,双方达成谅解,案件终结。
黄某、陈某均为绿林镇小学学生,为同学关系。4月16日下午放学后,两人在回家途中玩耍时,黄某用玩具枪向陈某开枪,“子弹”正中陈某门牙,当场血流不止。陈某被家长送到医院,用去医疗费300余元,但因门牙折断,无法再植,医生建议等到18岁身体定型后安植假牙。
双方监护人为赔偿问题打起了官司。4月21日,经绿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绿林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终结协议:黄某监护人除负担陈某现场治疗费300元外,另外一次性赔付陈某18岁后安置受损门牙的材料费、误工费、护理费、差旅费、营养费等7500元,双方达成谅解。(廖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