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ESO天文酷图# #天文酷图#
【宇宙芭蕾或魔鬼面具-星系三联体NGC6769-71】
【信息来源日期:2004年4月28日】
彩色合成图像显示了三个星系NGC 6769、6770和NGC 6771,这是用ESO超大型望远镜的四个8.2米单位望远镜之一Melipal上的VIMOS仪器观测到的。这些图像于2004年4月1日上午在暮色中以三个不同的波段获得,每个波段都用不同的颜色表示:U(约380nm;与蓝色通道相关);B(425nm;绿色通道)和V(550nm;红色通道)。U、B和V波段的总曝光时间分别为20、6和12分钟。平均视力约为0.9弧秒。所示区域的尺寸为6.1 x 6.8平方弧度。北边向上,东边向左。
来源:ESO
版权:ESO
翻译:baidu*
*:此为机器翻译且未人工审核,可能有不通顺的地方。
ESO:欧洲南方天文台是在南半球研究天文学,组织的一个研究机构,由15个国家组成和支援的一个天文研究组织。它成立于1962年,目的是为欧洲天文学家提供先进的设施和捷径以研究南方的天空。这个组织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附近的加兴,雇用了约730名工作人员,每年并接受成员国约1亿3100万欧元的经费。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7日07时32分26秒
#头条创作挑战赛#
#ESO天文酷图# #天文酷图#
【凌日系外行星-恒星亮度和速度】
【信息来源日期:2003年4月22日】
这张图说明了恒星亮度和速度的变化之间的关系,这是由一颗环绕其中心恒星盘面的系外行星引起的。行星在其(圆形)轨道上的连续位置由黑点标记,从左向右移动。该图是按比例绘制的,即这些点实际上代表了行星本身的大小。顶部是行星轨道的俯视图,从地球看行星凌日的俯视图。再往下看,当行星遮挡恒星一小部分光线时,亮度(强度)下降的光线曲线被显示出来,底部则是恒星速度的相应变化。在凌日之前,当行星向我们移动时,恒星向相反方向移动,即远离我们,速度为正;在凌日过程中,相对速度为零,之后随着恒星向我们移动,相对速度变为负值。
来源:ESO
版权:ESO
翻译:baidu*
*:此为机器翻译且未人工审核,可能有不通顺的地方。
ESO:欧洲南方天文台是在南半球研究天文学,组织的一个研究机构,由15个国家组成和支援的一个天文研究组织。它成立于1962年,目的是为欧洲天文学家提供先进的设施和捷径以研究南方的天空。这个组织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附近的加兴,雇用了约730名工作人员,每年并接受成员国约1亿3100万欧元的经费。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19时34分26秒
今日分享一份养老金核算表供大家参考: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
性别:女
退休年龄:50
缴费年限:26+
个人账户储存额:120000+
平均缴费指数:1.003
2021年7月退休,当时退休工资为2894.5,到目前为止加过两次工资,已达到3100+,我感觉很不错哦[呲牙]友友们觉得呢[捂脸]
河北邯郸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7、CSR60、Mt7) 出厂含税价报2690元/吨。
河北邢台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2.5、S0.65、CSR62、Mt0.2) 出厂含税价报2980元/吨。
陕西黄陵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8、CSR60、Mt7) 出厂含税价报2600元/吨。
陕西韩城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8、CSR60、Mt8) 出厂含税价报2640元/吨。
河南平顶山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75、CSR60、Mt5)承兑含税价2830元/吨。
河南洛阳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7、CSR60、Mt7) 出厂含税价报2650元/吨。
山东枣庄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7、CSR62、Mt0) 出厂含税价报3100元/吨。
#焦炭#
山东日照某焦企准一级冶金焦( A13、S0.72、CSR60、Mt0) 出厂含税价报3100元/吨。
复合肥开始新一轮上涨!
当前以头部梯队企业开始释放出上调价格信号,暂停报价企业增多,近期市场观望情绪较浓,截止4月26日,国内45%S(3*15)主流出厂均价在3600-3800元/吨,环比3月上涨1.41%,较去年同期高出49.38%。40%CL高氮肥主流出厂均价在3100-3300元/吨,环比3月上涨1.61%,较去年同期高出50%。按照季节规律3-5月份属于春耕肥扫尾,夏季肥推进阶段,生产企业会根据订单适当调整生产配比,逐步转向高氮肥生产,省内用肥常规配比以40%CL(30:5:5)(28:6:6)为主,氮源用量较大,又以尿素以及氯化铵为主。上调的主要动力依旧是原料成本。单近一个月时间,45平衡肥成本增加150元/吨多,可以说4月底掀起的新一轮价格上调是被动的。
我两个姐姐都是我们企业退休的工人,她俩都是45岁特殊工种退休,大姐今年57岁,三姐51岁退休工龄分别是25年和26年,退休工资3100多和3200多
疫情下的理财分享!
2022年9月6号,第一笔投入15000,
到2022年12月15号,只剩下14757.83元,
中途不能赎回,
要等到2023年3月6号才能赎回。
2022年9月27号,第二笔投入10000,
到2022年12月15号,只剩下9812.6元,
中途不能赎回,
要等到2023年3月26号才能赎回。
2022年9月31日,投入第三笔3100元,
到2022年12月15号,市值只剩下3084.1元。
中途不得赎回,
直至2023年4月11日才能赎回。
三笔总投入28100元,
目前市值只有27654.53
直接血亏445.47,
关键还不能赎回,
这是人生第一次买理财。
友友们,
你们有买过类似的理财吗?
有没有赚?还是说跟我一样?[捂脸][捂脸]
拍摄科比坠机遗体照片 陪审团裁定洛杉矶郡赔付3100万美元
陪审团裁定洛杉矶郡必须向科比( Kobe Bryant)遗孀支付 1600 万美元,以补尝科比在直升机坠毁现场的遗体照片被拍摄的损失。
洛杉矶讯:
8月24日,联邦陪审团今天裁定洛杉矶郡为急救人员拍摄并传阅科比遗体照片的行为,共支付 3100 万美元的赔偿金给遇难者家属,其中科比遗孀瓦尼莎获得1600万美元,切斯特(Chris Chester)获得1500万美元,他的太太与女儿同时遇难。
2020 年在科比一行7人乘坐的直升机毁现场,急救人员拍下了遗骸照片,并在警员中传阅。有一警员在讨论此事时,被一名酒吧侍应生听到,并报告。科比遗孀瓦妮莎与切斯特后来,就此提出诉讼,要求严惩相关人员,赔付精神伤害。陪审员在经过大致四个半小时的审议后,裁定洛杉矶郡应支付3100 万美元的赔偿金给遇难者家属。
NBA 传奇球星科比· 布莱恩特(Kobe Bryant)1月26日在南加州因直升机坠毁而不幸遇难。享年41岁。他的女儿Gianna Maria>
【#2万多买私教课退款需6个月#,一兆韦德:是行情】近日,上海的姜女士向@澎湃新闻 反映,今年8月26日,她在上海“一兆韦德健身”东方伟业店花费22300元购买了48节私教课。姜女士称,该健身房的销售主管在卖课时承诺她,如果反悔可以随时退款。8月28日,姜女士来到店内退款时却被告知:3100元的会籍费退款需30个工作日,而19200元的私教课费用需6个月左右才会打款。
对此,“一兆韦德健身”官方客服回复澎湃新闻称,退款流程需要内部审批,姜女士3100元的会员费将于10月29日当周退款,而19200元的私教课费用还需4个月左右打款。该客服表示,目前健身行业的退款周期为6个月,是行业内的普遍情况。
【说法:购买车辆四驱变两驱,三倍赔偿金诉求法院可否支持?】
2021年1月,萧山承与A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萧山承向A公司购买一辆黑色的尊贵别克昂科旗车辆。萧山承接收车辆后,发现交付的车辆与《汽车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车辆不一致,萧山承购买的是四驱车辆,而被告交付的是价格更低的两驱车辆。双方因更换车辆、经济赔偿等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近日,厦门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保险费用5600元,赔偿原告车位租赁费、通行费等损失近4000元。
厦门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初,被告A公司作为甲方(销售方)与原告萧山承作为乙方(购车方)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车型黑色20款28T四驱尊贵别克昂科旗车辆,成交价26万余元;同日,萧山承以微信转账方式向A公司员工转账2500元。第三人C公司员工与被告A公司员工通过微信聊天后发送了购车合同。第三人C公司员工与被告B公司员工微信聊天记录显示,C公司向B公司发送订车信息,该订车信息多次确认。原告萧山承提车后,第三人C公司与被告B公司进行沟通,主要意思包括:车提错了,能不能换车?
2021年1月,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向被告B公司转车款26.44万元,B公司向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具发票。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向大地财保公司聊城支公司转账5400余元,备注为车险。原告萧山承向被告A公司员工微信转款3100元,备注为车辆保险费,被告B公司向萧山承交付型号为BUICK SGM6502NBA2的车辆及车辆一致性证书等车辆证书,该车为两驱车辆。此后双方就退车退款事宜协商,但未成功。此前,萧山承(乙方)与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甲方)《员工购车补贴协议》,约定:车辆由乙方自行出资购买,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在享受车辆补贴期间,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期间,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燃油费500元……
本案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在厦门历下法院多次调解下,本着先行止损的原则,2021年6月,原告萧山承、被告A公司、被告B公司对交付的二驱车进行了交接,车辆退回B公司,托运费用400元由A公司承担,B公司负责更换为四驱车辆。B公司已经将车辆更换为四驱车辆。车辆更换后,第一辆车实际发生保险费用2300余元;更换车辆产生156元高速通行费,停放第一辆车车位租赁费1035元,车辆更换产生燃油费500元。
厦门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萧山承与被告A公司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单从合同约定内容看,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但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之间构成中介合同法律关系,可以认定萧山承为中介合同的委托人。同理,第三人C公司与被告A公司也是中介合同法律关系。第三人C公司与原告萧山承之间无合同关系。至于萧山承与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之间就车辆归属问题签订的协议,不对外产生效力。
本案购车过程中,被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并不直接联系,第三人C公司从被告A公司获得购买车辆信息后再向被告B公司发出订车信息,在此过程中出现信息错误,车辆交付当天便发现车辆错误,被告A公司与第三人C公司商讨换车事宜,原告萧山承当时亦明确表示换车,但作为车辆出卖方被告B公司认为其在卖车过程中无任何过错,换车会导致车辆贬值并产生其他成本,故不同意换车。另,二驱车辆与四驱车辆在仪表盘上会有不同的显示,根本无法隐瞒,普通驾驶人在阅读使用手册后完全可以识别,被告A公司、被告B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将必定会被客户发现的信息隐瞒故意将二驱车辆当作四驱车辆出卖,有违常理。同时,本案随车交付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中》驱动轴位置栏中载明为第一轴,即车辆为二驱车辆,B公司并无隐瞒车辆信息的行为。故案存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对于原告萧山承主张的赔偿购车款、保险费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原告主张的两被告退还原告保险费用5600元、损失3900余元。庭审中,被告A公司愿意赔偿萧山承车辆退保损失、过路费损失,法院予以认可,被告A公司赔偿原告萧山承2300余元保险费、156元高速通行费损失;对于原告萧山承主张的500元燃油费、1035元车位租赁费,系被告A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法院予以支持。同理,被告A公司收取的5600元保险费,应当予以返还。(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厦门市历下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