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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在社区公开宣告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通讯员 李璐)李某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一款,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悔罪、和解情节,根据《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4月8日下午,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李某所在社区,对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通讯员 李璐)“李某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款,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悔罪、和解情节,根据《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4月8日下午,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李某所在社区,对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据了解,李某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致王某轻伤。案发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符合较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已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法律工作者、企业职工代表、社区代表等多人参会。会上,代表们对李某耐心劝服,希望其在日后遇问题时能冷静理智,多为孩子、家庭考虑。参会代表表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对我们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真是‘涨姿势’了!”
  这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是该院首次将办公地点搬进社区。承办检察官表示,将进一步延伸“检务公开”触角至企业、乡村、学校,把检务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形成检务公开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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