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通公司的的套路,我的号码是从21年的6月底从49元的套餐转为59元的融合套餐,送宽带,添加副卡2张,成功添加,送茶吧机一台,送45个g.(每个月)冻结花呗24个月,感觉特别划算,心里暗自窃喜,工作人员说的,后来到了21-11份的时候,我又想起这个事情了,打了10010问一下客服活动优惠时间,当时他查不到优惠时间,给我记录,有工作人员给我回复解答,约11.3左右有工作人员给我回复,说,不转网,不变更套餐,不停机,保持现有的优惠政策,到22年的10月31号截止,现在到了21.12月份一下子发现少了10个g,后来打电话10010icon投诉,反馈,结果是10个g添加不了,送50元话费补偿,中间有当地的工作人员打过电话,态度非常强硬,添加不了,你这个套餐违规,被系统核查出来了,那你之前回复我的时候,就没有发现么?难道是用户造成的么?打省总经理客服96180结果还是一样,现在打了10015icon中国联通总公司,一次还是一样的结果,添加不了10个g补50元话费,我想说的是作为这么大的企业,都敢这么没有一点诚信,说话不算数,玩套路,转空子,诚信在哪家,没有诚信,怎么服务,难道是觉得老百姓好说话,好欺负,好胡弄,就这样服务的?公平公正在哪里?觉得用户已经拉进来了,你又不能转网(花呗合约已签)又能耐我如何,随便告,我觉得根本不是为用户真实服务的态度,而且官官相护,做为省公司难道没有看到事事摆在眼前么?用户有错吗?任由分公司这样胡来,眼睛瞎么?我想,像我这样的用户,这样的事应该不会只有我一个人,作为企业不研究怎么好服务用户,天天研究怎么专空子,套路客户,被市场淘汰不远了,时间会验证一切的我正在等待中国联通总公司的最后一次机会给我回复看是不是能恢复我的10个g的流量,希望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如果不能我继续投诉,让无良商家不得好过,让他的名声漂洋过海知道,臭
【四川广安一市民降低话费套餐被联通公司告之要交540元违约金 市民认为联通霸王条款不合理】
“电话里告诉我通话分钟数增加,流量也增加到40G,但是我昨天去办理降低话费套餐,必须使用24个月,降低或者取消话费套餐交540元违约金。”11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市民刘女士反映,市民认为联通公司霸王条款不合理,市长热线反馈将反映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核实尽快处理回复。
联通公司电话录音升级套餐239元
广安市市民刘女士一尾号为5353的联通手机号码因业务量少,另外有使用的电话号码,想降低联通公司话费套餐,却被告之要交违约金。
“升级后套餐内包含1500分钟,120G,现在给您办理,好吗?”在联通公司营业厅刘女士听到一个多月前联通公司话务员与自己的通话录音。
“先前使用的是1000 分钟,80G,升级5G后套餐内包含1500分钟,120G,每个月239元,24个月约期,没有使用满合约期有违约金,流量当月未使用完的下月可以继续使用,现在给您办理,好吗?”
刘女士在广安市联通公司金安大道营业厅要求更改降低自己的话费套餐时,却被营业厅工作人员告之有当时的电话录音,要更改降低套餐将收取540元的违约金。
没送话费、手机电话录音霸道不合理
“我的联通公司手机号码没有送东西给我,没有送话费、送手机,每个月也是先缴了话费后使用的,没有享受优惠却被告之要交违约金540元。”刘女士觉得很冤枉。
刘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得到手机、话费等却被“套路”使用24个月,每月239元,确实自己消费不起了。
“我们在营业厅听了录音的,当时也没有说违约金是多少,中国联通公司这种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很伤心,仅凭电话里就说合约期违约的格式条款不合理,隐瞒和误导性消费者的作法可耻,霸王条款误导性电话录音存在合同欺诈。”刘女士谈起联通公司的遭遇显得很无助。
市长热线表示尽快处理
11月11日,刘女士向市长热线反映称,“昨天我在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的联通公司营业厅办理业务,原来每月239元话费,现在想降低话费套餐,却被联通公司告之存在合约期24个月,取消了要收违约540元,况且电话录音中违约金没有说多少,中国联通公司的霸王条款不合理,电话里就说合约违约格式的条款,隐瞒和欺骗的作法太可耻,霸王条款误导性电话录音存在合同欺诈。”
市长热线12345的11064话务员表示,已经记录投诉内容,即时反映给相关部门,有工作人员会核实后尽快处理回复。
律师说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服务权利
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告诉记者,联通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对用户进行电话营销,订立所谓的“语音合同”, 这种“语音合同”的条款系联通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并未与用户进行充分协商的格式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第2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现实中,联通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在向用户介绍资费情况及注意事项时的语速往往较快,而用户受通话环境、时间、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等因素影响较大,很多时候还没有明白合同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就稀里糊涂地被“套路”了。 如果联通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在订立“语音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履行民法典规定的关于格式条款明确提示及解释的相关义务,则联通公司应承担对其不利解释的法律后果。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据此,用户享有自主选择联通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联通公司不应为自身利益阻碍用户进入或退出某种自己所需的套餐,不得以各种形式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实现。如时间限制、套餐种类限制等。
#广安头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吕陶 )
有人接到中国联通客服说四猪升五猪,优惠套餐的吗?原价49元老客户半价24.5元,永久有效期,我昨天收到讲得千花乱坠,口口声声说是永久有效,后来在app上查到只有一年有效合约。学足中国移动的损招!
每日经济新闻每日经济新闻官方账号最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同日发布重要公告
【优酷回应首月1分钱会员难退订:要找运营商】
近日,优酷与移动、联通分别推出了“首月1分钱”的流量会员合约包活动,但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之后才发现次月会恢复原价且6个月内无法退订,此举存在诱导消费、自动消费等问题。优酷视频客服对此表示,退订需要联系运营商,具体的收费细则等内容由运营商制定。
移动联通对老客户真是一点优惠都不给呀,最早办的冰淇淋套餐99包40G流量,1000分钟免费通话,一直用到现在,一分钱都不给优惠!
昨天去营业厅,移动的现在有打折卡,原价99的套餐,800分钟免费通话,40G流量现在打五折才49一个月,合同期一年,看到这样的套餐,心里酸酸的不是味,问了一句老客户可以办理吗,营业厅直接一句,老用户不享受优惠活动,我这张卡用了十五年了呀,你们就是这样杀熟的,逼着我们换卡!
这是逼着老客户跳槽呀,幸好上个月在网上买了一张四川联通冲浪卡,一个月才29块钱,102G流量,合约期两年,用着真香,而且还是5G流量的!
我准备把移动联通套餐全部降到八元套餐,如果不是手机号码绑定了好多APP我就直接注销了!
你们的卡都用了多少年?都是什么套餐?
真是生气,中国联通真是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