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2年后终获无罪。
看到这个新闻,多少还是感到一些难过,因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终撤回。根据报道,当时尚未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了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这个过程中,他拿出实现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混乱中刺伤了3名学生。
之后小蒋在一审中被判无罪,因为很简单的道理,15名学生殴打他一个人,这个时候的任何行为的反击都是正当防卫,由此而造成的伤害也是自卫反击的结果。法院一审的判罚本来就没有问题。
然而,当地检察院竟然抗诉,认为小蒋可以求助师长,但他没有,所以这不是正当防卫。我不知道当地的检察院的检察官是怎么想的,当15个人围殴一个尚未满15岁的孩子的时候,他怎么可能冷静地去求助别人?如果你被15个人殴打,你还会冷静地去求助别人吗?就是这么常识性的问题,竟然时隔两年之后上级检察院最终认定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
关于正当防卫而引发的事故并不少见,但是,要想让正当防卫硬起来,就得让我们司法人员首先硬起来。
当每一个人受到不法伤害的时候,任何形式的防卫都是值得鼓励的,任何有悖于常识的做法,都是要坚决予以纠正的。
#鸿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