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少年刺伤霸凌者被押336天申国赔330万#据上游新闻报道,2019年5月17号,当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蒋华(化名)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中,蒋华掏出兜里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三名学生。2020年7月6号,吉首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可当地检察院随后却进行了抗诉,认为蒋华当时并非孤立无援,他可以向师长求助,却并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时隔两年后的2022年11月9号,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检方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从2019年8月7号被刑事拘留,到2020年7月7号一审无罪释放,蒋华被羁押了336天,此后又陷入到两年的检方抗诉的诉讼当中,这期间。蒋华曾回到老家中学继续学习,但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学歧视、孤立,最终无心学习。中考成绩不理想的他后来去了当地一所职校。12月14号,蒋华祖父蒋佑华来到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了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看到这儿,很多人都很同情小蒋的遭遇,但也认为既然有持刀伤害的案件发生,检方当然要对其进行羁押。只是此后的一系列抗诉以及检方抗诉的理由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如果他不是孤立无援的话,那他怎会被15名学生围殴呢?谁能教教我们,被15个人围殴着的时候,如何向师长求助呢?这跟当年某法官判处不摔倒老人反遭讹诈时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有异曲同工之妙啊。当然,折叠刀具等危险物品,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万不可带在身上,法治社会,你带他干什么呢?而同样,法律在保护了未成年人、施暴者的种种利益时,是不是更应该优先考虑如何更全面及时,符合实际的保护未成年受害者呢?毕竟,羁押一年之后,又等待了两年的检方抗诉结果,一个初中少年该以何种心理面对?他的学业又该如何继续呢?他的人生轨迹怎能不受到影响?一个符合司法程序的案件,现实中却真真切切的影响了孩子的一生,过去虽已无法改变,但我们希望的是,每一个惨痛的教训过后,都能够推动更大的进步,更好更人性化的改变,让后人不会再像小蒋这样措施原本可能美好的人生。当然,如何避免和有效监管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真的也更应该尽早尽快的提上日程,加速推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