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14—2020年)》等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魏彧 米哲 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昨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培育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创造思维和创新意识,让每个创新细胞都转动起来、活跃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打造天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副市长尹海林、曹小红、王宏江、何树山、阎庆民、孙文魁和市政府秘书长张志强、市长助理赵飞出席。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朱丽萍应邀出席。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共10条,是目前各省市中个专门落实国务院9号文件、扶持众创空间和支持大学生、青年人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我市将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对众创空间的扶持力度,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到2016年,每所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独立学院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至少建设3至4个众创空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政策措施》明确了对众创空间在投资建设、企业注册、资金扶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建立众创服务平台,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实施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改革,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服务,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工作组织推动等。
会议强调,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立足天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充分调动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制定众创空间扶持政策,与我市正在实施的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千企万人”计划、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科研院所引进计划、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一张绿卡管引才”等政策,形成了一套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政策体系。要进一步明确众创空间建设目标任务,抓紧研究政策落实办法和配套服务措施,加快制定众创空间分级认定、资金拨付等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点评、分析、交流活动,有效推动全市创新创业工作。各区县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办理证照、发放补助等现场服务,解决好政策落实“较后一公里”问题。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支持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众创空间建设运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整合和改造提升力度,努力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更多便利。
会议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克服麻痹思想,以一刻也不放松的态度,提高警惕,常抓不懈,防微杜渐,切实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要坚持“重预防、抓治本”,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输油管线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点要害部位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坚决整改。要全面推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和考核机制。要继续深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数据库,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14—2020年)》。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规划好、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要注重近远期结合,立足需求,搞好试点,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注意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设置明显标志,适时组织演练,确保关键时刻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民应急意识,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调整天津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