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正式获批进入医疗器械领域
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截至2021-10-8),其中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这也标志着,华为正式进入医疗器械领域!
国家药监局国产医疗器械产品资料显示,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071705”,受托人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京为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2日。
其实华为很早就开始布局医疗器械领域了,我们熟知的华为智能手表也只能算华为对于医疗领域的探索,自疫情以来华为就开始不断拓展医疗相关研发,从华为云数据分析,到体温检测设备,远程医疗器械,远程会诊设备等等,其实这些都属于医疗设备相关技术,而华为不断的与各大医院探索人体健康检测方案,也在不同程度推进了医疗设备研发的可能。

所以医疗这部分华为并不是门外汉,而且真正布局了很久才有的结果。
#数码迷# #科技快讯#
10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截至当天的《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显示;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注册证号为粤械注准20202071705,受托人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京为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OPPO腕部单导联心电采集器也同时正式批准生产,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071387;腕部单导联心电采集器受托人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 #OPPO# #广东#
华为正式获批开始生产医疗器械,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截至2021-10-8),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注册证号为:粤械注准20202071705,受托人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潍坊京为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除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外,华为还有三款医疗器械进入优先审批程序。分别是腕部心电血压记录仪(MLY-B10、MLY-B11)、心电分析系统(ECG-1)、心率失常分析系统(PPG-1)。
(以上为转发)
我:卖掉荣耀,手机不能正常生产,多方业务受到影响又怎样?有技术就不怕打压,华为照样能够多点开花。教员说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华为不就是典型的案例吗?期待麒麟尽快归来,荣耀重回华为,2000以下的magic继续搞起来。
华为进军医疗器械领域,目的何在?一,10月8日发布的《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截至2021-10-8)》(以下简称:产品名单)显示,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注册证号为:粤械注准20202071705,受托人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潍坊京为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有人说,是为了缓解手机业务下滑的压力,我认为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完全是。华为有1+8+N的既定战略,即便没有美打压,它也会向多元智能生态布局,只是速度和深度不同而已。
三,华为手机业务受到的打压太大,要通过其他硬件业务去弥补前者的损失,需要一定的过程。整体的生态布局能进一步提升华为的竞争力。但不能对某一个品类布局就希望很快收到效果,要给企业时间。
其实,西方最担心的不只是华为的崛起,还有它的不断向前!一觉醒来,就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华为正式获批生产医疗器械。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截至2021-10-8)》,其中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据天眼查App显示,华为已注册44个医疗器械商标。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已公开多条医疗相关专利,如2016年申请的“一种心率检测方法及装置”“心率检测方法和系统”等相关专利目前均已授权。种种迹象都标志着,华为正式进入医疗器械领域!这释放了两个重要信号:第一,在西方的无端封锁打压之下,华为不仅没有倒下,而且还在不断向前,将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传统行业相融合,推动其他行业共同向智能化、科技化迈进。医疗只是一个缩影,此前华为已经相继在农业、制造、交通等等领域加速布局。第二,华为再次触碰到了西方的敏感神经。目前,我国有很大一部分医疗器械依赖于海外进口,不仅价格昂贵而且不利于我国医疗水平的提升和群众保障。今天,华为的出手,无疑将再次打破西方垄断,将利润和话语权逐渐拿回到我们自己的手中。可以看到,西方对中国科技的遏制正在倒逼出一个更加强大的中国,这是西方最不愿看到的一幕,也是中国科技制造做出的最好反击!

华为进军医药界,会带来什么变化?
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批准产品名单(截至2021-10-8)》,其中华为腕部单导心电采集器正式批准生产。这也标志着,华为正式进入医疗器械领域!
目前,我国有很大一部分医疗器械依赖于国外进口。医疗设备价格不仅高昂,而且不利于我国医疗水平的提升和群众基本保障。幸好,华为出手了。据悉,华为还有三款医疗器械进入优先审批程序,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广东省作为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高地,一直大力支持智能科技领域的发展。在计算与通信芯片、新型印刷显示、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除此之外,广东省政府还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在佛山更是推出了补贴新政:针对10万元以下新车每辆最高补助7000元,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最高补助1.2万元,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最高补助1.7万元。算上广东省的补助,佛山消费者购车最高能叠享2.5万元。

这波新政一下子点燃了佛山消费者的热情。其中,佛山人对广汽埃安AION S Plus 尤其偏爱。其不仅拥有602km的超长续航、秒杀一众燃油车的6秒级百公里加速,而且还有同级唯一搭载主动式进气格栅以及为懒人设计的全感知交互系统。无论是续航、性能还是智能水平,全方位碾压同级,以15万级的高价值,成为佛山人的首选。
高科技企业的跨界合作,你支持吗?
江苏兴化,一男子花费5万多元买了12瓶茅台酒,事后质疑为假酒,然而,超市却拒不承认,男子一气之下向市监局投诉。市监局介入后,对超市罚款5万元,超市不服,认为男子无中生有、纯属诬告,遂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孙某是一位收藏名酒爱好者,尤其钟情于年份久远的茅台酒,通过朋友介绍,孙某认识了售卖名烟名酒的经营者王某。随后,孙某两次从王某处购买了12瓶“茅台酒”。其中,50年的茅台2瓶,价29800元,15年的茅台4瓶,价15920元,近期年份的茅台一箱,价5940元。

回家后,孙某邀请朋友品尝后,发现酒的味道与平时喝过的茅台酒的味道差异很大,根本不像50年的陈酿,于是,孙某将酒带到了茅台酒厂,请求厂家对案涉茅台酒进行鉴定。
随后,贵州茅台酒公司对上述白酒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结果显示:上述送鉴样酒不是我公司生产出品。
孙某无语了,花了这么高的价格购买的白酒,结果却是个假货,尤其是50年的珍藏酒仅两瓶就花了29800元,这让孙某异常气愤,于是,孙某第一时间向市监局投诉了王某。
市监局接到投诉后,再次委托贵州茅台酒公司对孙某提供的“茅台酒”进行鉴定,结论为:送辨样品与贵州茅台酒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贵州茅台酒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鉴于此,市监局认定超市经营者王某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王某并不认同此处罚决定,王某起诉市监局的理由如下:
1、检验的“茅台酒”不确定是从他的店铺中销售的,检验的酒有开启的痕迹,存在二次改装的可能。
2、“贵州茅台”注册商标权利人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对注册商标的真伪作出鉴定。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本案孰是孰非呢?
一、《商标法》规定,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本案中,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内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执法工作,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二、王某作为烟酒经销商,在购入茅台酒时疏于审查销售商经销茅台酒的资质,购入假冒茅台酒并销售,其行为侵犯了贵州茅台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理由如下:

首先,案涉“茅台酒”是王某销售。孙某提交的收据、中间商在市监局的询问笔录以及封样的实物“茅台酒”等证据已形成证据锁链,特别是封样“茅台酒”瓶盖印制的序列号与王某开具的收据载明的序列号一致,足以证明案涉“茅台酒”系王某销售给孙某的。
其次,贵州茅台酒公司所作鉴定能作为本案处罚的依据。
“贵州茅台”商标的商标权利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授权贵州茅台酒公司使用该商标,并有权出具鉴定意见,因此,贵州茅台酒公司采用防伪识别器及放大镜的辨认方式作出辨认(鉴定)结论,合法有效,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另外,《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孙某提交的销售清单开具时间与市监局本案立案时间间隔为一年零十个月,并未超过二年的法定追诉期限,因此,行政处罚未超过追诉时效。
综上,市监局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其行政处罚得合法性,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送检的涉案茅台酒系王某销售。
而王某辩称,有1瓶酒的瓶盖有启动的痕迹,存在二次改装的可能,不确定系其销售。但是,王某主张1瓶酒有被开启的痕迹仅是其主观猜测,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而且,在市监局提供的物品清单、现场检查笔录中均记载了送检的茅台酒的状况,并现场封样,因此,可以认定王某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侵害了贵州茅台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当然,行政处罚过后,孙某亦可以以王某销售假酒为由,向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予以三倍赔偿。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留言讨论、交流~~#我在头条搞创作#
#兵器影像# 1981年12 月19日,1K11 “短剑”激光照射坦克由苏共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于 第 1205-370 号法令定型批产。1978-1980 年原型车进入试制,1981 年改进型原型车推出,1982 年开始批产。1K11主要用于压制敌方坦克及反坦克车辆的光电系统及制导装置。其底盘采用2S3M自行火炮的改进型,为了给激光照射器提供动力,除原发动机外,又增加了一台400马力的柴油机。该车装备后,其图纸被美国情报部门获取。之后苏联又研制了1K17“压缩”激光照射坦克(采用2S19自行火炮底盘)。如果说1K11的单通道照射还可以采用滤光器进行对抗,那1K17的12通道不同波长激光束照射则暂时还没有破解之策。目前。1K11仍在俄军中服役,1K17仅装备了十余辆。

明天周三,具有连板潜力的10大金股,建议收藏关注!
第十只:002703 浙江世宝
核心题材:汽车零部件
公司介绍:1、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转向器及其他转向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液压助力循环球转向器及转向加力缸、液压助力齿轮齿条转向器及控制阀、转向节、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及机械式循环球转向器等系列。
第9只:002909 集泰股份
核心题材:有机硅概念
公司介绍:1、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密封胶和涂料的研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硅密封胶、水性涂料、其他密封胶、水性密封胶、沥青漆、电子胶。
第8 只:001896 豫能控股
核心题材:超超临界发电
公司介绍:1、公司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7MWp光伏发电项目,在建八个风电项目共计366MW。 2、公司火电总装机容量为7,660MW。

第7只:002708 光洋股份
核心题材:汽车零部件
公司介绍:1、公司主营业务是各类汽车精密轴承、智能机器人轴承单元、高端工业装备轴承、高精同步器总成、超精行星排总成、轻量化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精密锻件等高精度、高可靠性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公司滚针轴承、滚子轴承主要应用于汽车变速器,并直接为整车和主机厂配套。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国内最主要的整车和主机厂。
第6只:000037 深南电A
核心题材:独立储能项目获得备案
公司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供电、供热,从事发电厂(站)的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5只:600616 金枫酒业
核心题材:饮料制造
公司介绍:1、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产品是黄酒、葡萄酒。 2、子公司,主要生产金枫、侬好、石库门、和酒等品牌,“石库门”在上海的销量占到该品牌总销量的80%左右。

第4只:600906 财达证券
核心题材:证券
公司介绍: 1、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2、公司是唯一一家河北省内注册的法人证券公司。
第3只:600903 贵州燃气
核心题材:燃气
公司介绍:1、公司从事燃气销售及贵州省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2、贵州天然气龙头,拥有贵州省25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用户21万户。
第2只:000622 恒立实业
核心题材:汽车零部件
公司介绍:1、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汽车空调零部件等产品,主要产品为工程车空调产品、轻型商用车新能源空调、物流车新能源空调、乘用车新能源空调、卡车空调等;空调零部件有蒸发器HVAC、压缩机总成、冷凝器总成、空调管路总成及面板等;委托加工的新能源电池原材料产品有磷酸铁锂、碳酸锂等。

行情解析:近期的平均成本为4.20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综合得分4.1分。
第1只:000633 合金投资
核心题材:核电
公司介绍:公司主要的投资领域有部分核电设备制造等产业。
行情解析:近期的平均成本为6.84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今日该股涨停,资金流出量较多,且换手较为活跃,综合得分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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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刷到一篇文章《元气森林,一年长大》,看完之后只有一个感受:这是一家将数字化思维与传统产业完美融合的企业。其创始人唐彬森在组织管理上学会运用先进的数字化高效办公工具破解传统产业冗杂的内耗,赋予创新活力,这也是元气森林能够迅速崛起的关键要素之一。
文中提到,“任何造访过元气森林北京总部的人,都不会否认这是一家年轻活力、热闹十足的公司。”这也是为何从创始人身上能看到企业氛围的道理所在。

元气森林每年以三倍左右的增长速度狂奔,员工也飞快膨胀到了7000人,内部管理压力不断升高。在解决组织管理、保持办公活力这一问题上,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唐彬森对数字化信息化十分重视,他使用高效办公协同工具飞书支撑整个组织高效前景,他使用飞书文档给到高管,尤其强调数字化和扁平,这也恰恰说明唐彬森擅长使用先进的数字化生产方式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一位合作伙伴曾在电梯撞见唐彬森要求这名高管管理一个新的品牌。在电梯里,他 “像入魔了”,默默念叨十来遍 “数字说话,谁行谁上”。(画面自行脑补)能够如此对数字化着魔的企业当家,在食品饮料行业也就是元气森林的唐彬森了吧。
【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翟营店因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被处罚】
从信用河北获悉,2022年10月26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有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石长消行罚决字﹝2022﹞第0255号】指向了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翟营店。

处罚决定书显示: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翟营店地上第一层南侧疏散通道内缺少 2 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 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地上第一层收货口处防火门闭门器、顺序 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石家庄市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据爱企查APP显示: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翟营店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注册地位于石家庄长安区翟营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为白丽茹。
#验房# 收到精装房交付通知书后,我联系了验房师。我家那位不以为然:我学建筑的你还要花钱请人验房?#乌鲁木齐头条#
学建筑又怎样?术业有专攻。何况,你啥工具也没有,就靠目测?而且,我们都心太软,啥都能凑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办,一定比你办得好。

签到注册,交费用之后,我跟陪验工程师一起上了楼。验房师一进门,就对工程师笑了。原来,上一家也找了验房师。看来不是我一人“浪费”钱。
验房工具一大堆,验房程序一个又一个,发现问题验房师就地贴一小纸条。工程师就立马联系,各路维修工来回在我家穿梭,将能修的问题现场解决。
两小时后,验房结束。发现的十几个问题,维修后只剩下四个。有一块地砖空鼓,还有一线路缺地线,还有一块壁纸需要重贴……
幸亏请了验房师。如此细节问题,我根本发现不了。老公学建筑也靠不上。因为他单位今天开会不让请假。
一个新型行业,越来越走进寻常百姓家。我们都需要与时俱进啊。#生活日记# #买房#
江苏兴化,一男子花费5万多元买了12瓶茅台酒,事后质疑为假酒,然而,超市却拒不承认,男子一气之下向市监局投诉。市监局介入后,对超市罚款5万元,超市不服,认为男子无中生有、纯属诬告,遂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孙某是一位收藏名酒爱好者,尤其钟情于年份久远的茅台酒,通过朋友介绍,孙某认识了售卖名烟名酒的经营者王某。随后,孙某两次从王某处购买了12瓶“茅台酒”。其中,50年的茅台2瓶,价29800元,15年的茅台4瓶,价15920元,近期年份的茅台一箱,价5940元。
回家后,孙某邀请朋友品尝后,发现酒的味道与平时喝过的茅台酒的味道差异很大,根本不像50年的陈酿,于是,孙某将酒带到了茅台酒厂,请求厂家对案涉茅台酒进行鉴定。
随后,贵州茅台酒公司对上述白酒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结果显示:上述送鉴样酒不是我公司生产出品。
孙某无语了,花了这么高的价格购买的白酒,结果却是个假货,尤其是50年的珍藏酒仅两瓶就花了29800元,这让孙某异常气愤,于是,孙某第一时间向市监局投诉了王某。

市监局接到投诉后,再次委托贵州茅台酒公司对孙某提供的“茅台酒”进行鉴定,结论为:送辨样品与贵州茅台酒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贵州茅台酒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鉴于此,市监局认定超市经营者王某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王某并不认同此处罚决定,王某起诉市监局的理由如下:
1、检验的“茅台酒”不确定是从他的店铺中销售的,检验的酒有开启的痕迹,存在二次改装的可能。
2、“贵州茅台”注册商标权利人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对注册商标的真伪作出鉴定。
【@以案普法 】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本案孰是孰非呢?
一、《商标法》规定,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本案中,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内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执法工作,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二、王某作为烟酒经销商,在购入茅台酒时疏于审查销售商经销茅台酒的资质,购入假冒茅台酒并销售,其行为侵犯了贵州茅台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理由如下:
首先,案涉“茅台酒”是王某销售。孙某提交的收据、中间商在市监局的询问笔录以及封样的实物“茅台酒”等证据已形成证据锁链,特别是封样“茅台酒”瓶盖印制的序列号与王某开具的收据载明的序列号一致,足以证明案涉“茅台酒”系王某销售给孙某的。
其次,贵州茅台酒公司所作鉴定能作为本案处罚的依据。
“贵州茅台”商标的商标权利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授权贵州茅台酒公司使用该商标,并有权出具鉴定意见,因此,贵州茅台酒公司采用防伪识别器及放大镜的辨认方式作出辨认(鉴定)结论,合法有效,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另外,《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孙某提交的销售清单开具时间与市监局本案立案时间间隔为一年零十个月,并未超过二年的法定追诉期限,因此,行政处罚未超过追诉时效。
综上,市监局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其行政处罚得合法性,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送检的涉案茅台酒系王某销售。
而王某辩称,有1瓶酒的瓶盖有启动的痕迹,存在二次改装的可能,不确定系其销售。但是,王某主张1瓶酒有被开启的痕迹仅是其主观猜测,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而且,在市监局提供的物品清单、现场检查笔录中均记载了送检的茅台酒的状况,并现场封样,因此,可以认定王某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侵害了贵州茅台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当然,行政处罚过后,孙某亦可以以王某销售假酒为由,向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予以三倍赔偿。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留言讨论、交流~~#我在头条搞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