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长图片制作一个滚动相册#微信有哪些鲜为人知的使用技巧#
小米粥的生活拍用微信长图片制作一个滚动相册视频
06:33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你们发照片的时候喜欢发原图吗,虽然说发原图看着更加的清晰,但是这背后的数据泄露问题各位小伙伴们你们又知道多少呢?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我们在微信发了一张用原相机拍的原图,人家保存后,首先就能知道你的手机型号已经拍照参数,这个其实还好,如果说你刚好打开了拍照位置的话,那么就危险了,人家保存了的图片在照片详情那里可以看到你的地理信息,虽然说这个信息对于绝大部分来说是没啥用的,但万一有些不法分子想干一些不法的事情,那么问题就大了,所以说这是一个日常中很容易出现的隐私隐患。

那么这种问题要如何避免呢?就好比绿厂的ColorOS中就支持了应用行为记录、照片信息抹除、隐私替身等功能。就针对上面的问题可以随意的发原图且不会泄露个人的信息,还是非常的实用的。
也说微信
毋庸置疑,微信是一种最快速的即时通讯工具,与传统的短信沟通方式相比,它更灵活、更智能,更节省资费。扫一扫、摇一摇、发红包、传照片、拍视频、语音聊天、查询资料……如今,微信已成为比玩微博和QQ更时尚、更新潮的生活方式。“手指不出微信,已阅天下大事”,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由于它功能的不断增多及其快捷方便的形式,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青睐,就连笔者也被其深深吸引卷入它的圈子并组建了家庭微信群。家人有什么事不须打电话一一告知,而是在家庭群里可随时随地交流沟通,既方便又省时。孙子幼儿园所在班的老师和家长也建立了联谊群,幼儿园里有什么活动,老师、家长互相有什么要求,孩子有什么情况,手指一动事情就齐了、妥了。还有“物以聚类人以群分”的单位群、战友群、同学群、驴友群、老乡群等等,微信充当了人与人之间联络交流的便捷平台,发挥着不可小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但是,随着微信所具有的多功能产生的魔力,我们周围越来越多的“低头族”、“微信控”便成为时下生活一景——少年玩,成人玩,老者玩;站着玩,坐着玩,躺着玩;乘车玩,休闲玩,上班玩……微信像毒瘾一样麻痹着人们的神经,抢占着人们的时间。一些微信症候日益显现:有的人每隔几分钟、十几分钟就要看一下微信,甚至连去卫生间不带手机都觉得少了什么,生怕错过了群里传来的消息;有的由对微信的依赖变为焦虑,很无奈地泡在微信里,或担心领导在微信群里布置工作,或忙于和亲友传递某些情况,或静候客户反馈一些营销信息等等,搞得24小时保持在线状态;还有的因微信平添不少新的人情负担,比如碍于情面帮亲友在网上拉票,不得不放下身段四处求援八方借力,甚至把十几年不联系的同学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也给挖出来,可谓劳心费神。

再就是由于微信的传发自由度高,随意性大,许多虚假离谱的信息就像疯了似的从四面八方直冲而来,什么“出大事了”云云,哪里有什么大事?纯属吊人胃口,博人眼球;什么“惊动了中央”云云,查看全文,连个“中央”的影子都没有,完全是故弄玄虚、虚张声势。虚假的东西闹得一些名人“躺着也中枪”,不得不纷纷站出来打假。白岩松说;“网上流传的我的那些金句我从没说过,我没那么小资,没那么文艺青年”。作家莫言也不得不让女儿出面澄清:“我父亲说,这些流传甚广的名言名句都非他所作”。另外,随着微信群商业化的发展和运作,群营销中的坑蒙拐骗,销售陷阱也是一个危害公众利益的不可忽视的病症。
总之,在深度“微信化”的现代生活中,微信实实在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但也的的确确给人们徒增不少烦恼。正如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会有利有弊一样,微信的正能量和它的负作用也如影随形,真可谓让人欢喜让人忧。

面对微信带来的困惑,我们该如何应对?好像一时半会儿还没有灵丹妙药。不过依笔者看来,基本态度是绝不能让微信绑架生活。要对微信的使用做到把持好一个“度”,掌握好一个“控”,限制好一个“量”。学会对微信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使自己成为微信的驾驭者,而不是心甘情愿地做它的俘虏,浑浑噩噩地被其牵着鼻子走,以至于失去一个清醒、理智的自我。
今天看到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组照片,当然,其中也间接夹杂了几段视频。就算他不标注地点,我也可以看出那是哪里。
十年前,我因为工作缘故,出差到过此地。非常幸运地享受过当地新鲜的海产。随行人员中,有摄影家协会的朋友,他是最为兴奋之人,因为,除了美食,这里还是摄影家的天堂。
福建的霞浦,我希望能再次造访的地方。

那次路过,很可惜一直都是乌云笼罩,朋友很热心,安排好了车辆把我们送到最佳的拍摄地,因为雨水,我们除了看到阴云密布下的黑色滩涂,比墨水浅许多的海水,其他就没有什么给我们留下更为深刻的影响。只是,沿途标注的很多摄影家协会的LOGO,还有哪些专供摄影者们落脚的地方,让你觉得这里是摄影家常聚之地,眼中的天堂。
这是真的是手机拍出来的,现在手机成像都这么优秀吗?我只知道是一亿像素拍出来的月亮。#一亿像素·探索新视界#
高像素终于发挥作用了,不过这是在地球上拍的吗,看着也不像呢,应该是在微信上拍的吧,不然这放大之后的细节也太清楚了吧[捂脸]#寻找数码点评派#
浙江杭州,一对情侣到某影楼拍写真,等到女子拍个人写真时,其男友便在外面等候。期间,女子多次给男友发微信让其过来,其表示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拉扯她的衣服,甚至导致胸贴脱落。

据悉,窦先生和女友处于热恋期间,两人均想拍摄写真记录美好的爱情,所以才来到当地一家影楼拍摄。
两人拍完了情侣写真后,女友表示还想拍一组个人写真,窦先生也同意,便在影楼的休息室休息,等待女友拍摄。
但是在等待过程中,窦先生收到女友发来的微信,对窦先生说拍得很露,让他过去一趟。
因为影楼的网速太卡,窦先生收到信息找到女友时,个人写真已经拍完。不过,窦先生发现女友的外套被扔在地上,女友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窦先生问怎么了,女友想了想说没事。
过了几天,窦先生和女友过来选片时,发现女友最后拍的写真太露了,问女友怎么回事,女友才将当时的情况叙述了一遍,还表示当时摄影师说了太美了,受不了了等过分的话。
至于当时为什么没有告诉窦先生,表示怕窦先生知道了生气,害怕其生气后做出冲动的事,所以才没有告诉他。

窦先生听后很生气,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于是报警,警方将影楼拍摄的写真拷走一份,便展开了调查。
随后,窦先生还找来媒体协调此事,但是影楼的工作人员极不配合,认为摄影师的做法没有错,还不让媒体记者拍摄。
只有一名经理接受了采访,但是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协调方案。
如果在窦先生女友在拒绝的情况下,摄影师仍存在拉扯的情况,并对女子说出过分语言的话,就已经涉嫌猥亵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如果摄影师存在猥亵的事实成立的话,公安机关可以据此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但是,摄影棚内属于私密的空间,只有女子和摄影师两人,没有其他人,也无监控,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均保持对自已有利的观点,很难证明摄影师对女子有猥亵的行为。

还有一点,女子如果在当时受到猥亵,没有及时报警,这也对女子不利,时隔几日再次提起更难确认摄影师是否有猥亵的行为。
如果摄影师存在不当行为,那么影楼要为此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也就是说,窦女士在影楼因摄影师的行为遭受损害后,影楼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影楼认为该侵权责任系摄影师个人行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就该损失找摄影师追偿。
最后,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或者权益受损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同时固定对方违法的证据,这样违法人员就无可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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