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区,居民反对封控小区,而居委会的人报了警,民警到了现场,反问社区的封控依据,民警说:“您不让人出去,拿出文来,老百姓要看文”,居委会的人说:“接到街道口头通知的”,居委会的人还说,让民警现场维持一下秩序,民警说,我没见人nao事我维什么秩序呀?另一民警说:有人为拦着您了,派出所就在那儿打一电话,开车我就来.”现场赢得居民集体的鼓掌叫好声……
随着二十条的出台与实施,有些小区依然实行一刀切的封控措施,在这二十条的阳光照耀下,依然如此封控,这不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眼下,有些社区封控呈现的特点是,一小区有了阳病例,把整个小区一封了之,如郑州中原区雅园前不久刚交付的小区,一装修工人检测出阳性,干脆把整个小区都封了七天,七天后依然不准其他装修工人进去,只准业主凭二十四小时核酸证明和行程码进出,试想房子都没装修,业主进去干什么呢?二是社区封控的权利又是谁赋予的呢?这是老百姓急需想知道的问题,正如北京某小区居委会不让出去,有文件吗?盖的有公章吗?居委会的人说是接到街道办口头通知的,试问口头通知就是法律吗?居委会不让人出去你竟然还报警,是不是有点过了?

需要明确的是,封控小区不仅是安全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封控不让出去,完全与二十条背道而驶,只有在二十条的框架内,居委会的作为才能被小区居民所理解与支持。
同时,封控小区不让出去,不实行点对点的封控,依然层层加码的做法,也折射出了不作为的问题,试问,是不是全封了就好管理了?不让出去了就省力了?如此以来,居委会或者社区也就失去了自己应尽的职责。
彻底不再一刀切的封控小区,关键在于社区要想居民所想,做居民想做,干居民想干的事儿。而不是一封了之,当然,疫情肆意蔓延,阻断疫情又非一朝一夕之事,各地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从源头上战胜病毒,让大家尽早的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尽快迎来阳光灿烂的明天,而不是在封控与被封控中对视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