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按照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自5月1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设立的“一站式”窗口不再办理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车辆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的天津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到市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支队安监大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