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有一朋友,公务员。家有两个女儿,经济条件挺好,一家四口住着一百多平的三室房子。我感觉挺好的。
前几天,我俩聊天时,她说以后自己老了,肯定的依靠姑娘了,可是一套房子留给哪个姑娘都不合适,为了一碗水端平,只能在买一套,一个姑娘一套。就想在市里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让我帮她打听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正好有个同事洛龙区的,家里拆迁户,手里安置房好几套,想出手一套,我就把这个信息给了她。朋友实地看了房,距离周山公园和洛浦公园都不远,也算是河景房了。环境优美,安静,适合养老,挺满意的。
安置房房子面积一百零几,五十五万,同事要求必须一次性付款,不接受贷款(这价格实在是捡漏啊。)唯一担心的是安置房,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以后会不会节外生枝?特意提醒了一下。朋友说,咱是住的,不进行交易,不用担心。
两天后,他们签了协议,完美成交了。
看着朋友已经开始忙着装修了。
有点后悔,是不是应该自己把这套房子拿下来呢?[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