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绝对是中国最好的职业,没有之一不接受反驳……
没有失业之说,没有劳动纠纷,一切国家都给你安排的体体贴贴的,只要你听话,一辈子踏踏实实安安稳稳,国家可以庇护你一生……
【海原公安为民服务有温度】2022年12月30日,海原县西安镇西安行政村村民王某等8名农民工到海原县公安局西安派出所反映,某工地拖欠其工资,多次索要未果,希望派出所协助追讨劳动报酬。
接到报警后,西安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同时联系施工实际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通过讲政策、讲法律,该工地负责人答应第二天中午之前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后经双方核对确认,工地负责人一次性支付8名农民工工资45168元。第二天,王某等8名农民工向西安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022年12月29日,家住海原县老城区黎庄的罗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卫士 百姓的守护神”字样的锦旗送到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手中,对一个月前民警帮其找回患病母亲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25日,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从家中走失,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一边组织人员调取街道视频监控,一边在辖区街道、小巷、废旧房屋等处寻找。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民警编辑寻人启事,号召群众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收集、寻找老人的行踪线索。最终,警民携手成功找回走失老人。
2022年12月26日11时24分,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河中队执勤人员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家中老人患重病急需入院救治,请求交警护航。正在执勤的该中队辅警胡玉财和马云虎立即联系求助者,并根据要求开车赶赴海兴西高速路口等待。接到患者及其家属后,胡玉财和马云虎不到4分钟便将患者送到医院,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
2022年以来,海原县公安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前瞻性、预警防范主动性,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与西部港口保安服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也经过了一裁两审公司败诉却不执行法院判决:法律的尊严何在
讨要工资!网友向洱源县委书记反映→
2022年11月2日网友向洱源县委书记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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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大学生工资
本人于2022年7月2日至2822年8月10日在洱源县**培训学校担任数学老师,8月10日结课后离职。原本合同上签订8月20号发工资(共计4075元)
11月21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民同志:您好!
你反映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已受理,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二、核处情况
接到你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核处,第一时间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和核实。经核实,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在校大学生与单位发生的劳务费拖欠纠纷,根据省高院、省人社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云高法〔2015〕27号)中关于“在校学生勤工俭学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规定,在无法进行立案查处的情况下,我们与该培训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2022年7月6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约谈了该培训学校的相关负责人,经督促,2022年7月30日,培训学校支付完毕了部分大学生的授课费3万余元,同时培训学校承诺所欠大学生的授课费已全部支付完毕。9月20日接到你的信访件后,我们立即再次与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培训学校负责人解释称:7月30日前支付完毕的是2022年寒假期间聘请的大学生的授课费,因课时仍未销完,暑假期间再次聘请了你和其他大学生进行销课,目前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在短期内筹措资金支付完毕你们的授课费尾款。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协调,培训学校负责人承诺在11月底支付一部分,12月底支付一部分,余款在2023年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三、后续处理措施
一是与县教体局配合,进一步澄清底数,督促**教育洱源分校按承诺时限支付完毕授课大学生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
二是责成**教育负责人再次逐一与授课大学生沟通,争取取得对方谅解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履行支付责任。
三是该纠纷因无法进行劳动监察立案查处,如果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2月1日
网友向洱源县委书记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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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医院感染病楼工资
事发时间:2020年10月
地点:洱源县人民医院感染病楼修建
建设单位:云南昊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情原由:2020年10月到老板高全武处进行水电劳务安装,剩余57864元工资至今未付。曾与老板高x武商量少付一部分钱。但是还是以各种理由拖。实在没有办法,特向县领导求助。为什么我们干了活要钱却是这么难。望领导明查此事真假。

12月21日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民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局已受理,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事发时间:2020年10月 地点:洱源县人民医院感染病楼修建 建设单位:云南昊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情原由:2020年10月到老板高x武处进行水电劳务安装,剩余57864元工资至今未付。曾与老板高x武商量少付一部分钱。但是还是以各种理由拖。实在没有办法,特向县领导求助。为什么我们干了活要钱却是这么难。望领导明查此事真假。
二、核处情况
接到您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核处。经核实,洱源县人民医院感染病楼修建项目由云南昊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于2021年11月完工。您于2020年10月从高x武处分包到水电安装的劳务,云南昊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与高某武签订的分包合同已支付完毕工程款,您等民工工资被拖欠责任在高某武,在调查过程中,高x武承认拖欠你等工资,且与您进行了协商,在春节前支付完毕拖欠您们的工资尾款,但高x武同时辩称,您反映的工资57864元中有17000元是因你为昊滇公司垫付的材料款,应向昊滇公司讨要,随后在向昊滇公司了解情况时得到了证实。综上,被拖欠的工资您应按照与高某武达成的协议,催促对方支付,并注意收集证据材料。您为昊滇公司垫付的材料款,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高x武于2022年12月8日、9日按承诺支付了11000元工资给你,余款承诺在春节前支付完毕。

三、后续处理措施
我局将持续督促高x武按承诺支付给您工资尾款,您可随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以便我局采取下一步措施。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大理头条# #欠薪# #工资#
我在头条帮忙天津站发布了一条经济财产纠纷求助:2022年7月进入工地施工,干完活给一半工资,8月底完工以后,按说9月中旬就该结清欠款,经多次讨要欠款,给老板多次打电话不接,微信给拉黑,一直推到2023年1月份,经多次打听找到老板后,他以各种方式克扣我们工人工资,甚至算到最后,工人还要给老板支付4120元,我们经过多次找到劳动部门解决调解,有关部门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于受理我们的案件,让我们起诉对方,我们工资本身没有多少,起诉时间太长,我们都等着工资回家过年呢!无奈我们只能求助媒体讨个公道。@头条帮忙

我在头条帮忙徐州站发布了一条经济财产纠纷求助:本人苏宁家乐福员工,因为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当时协商的补偿金说按照四个月分期已工资发放日付款给我,现在只付了一个月的后面的现在没付款@头条帮忙 @汉风号
这就是走法律,合法权益[捂脸]
@百姓关注:市民因劳动纠纷在人民法院打官司,谁料竟多次遭到法官的辱骂“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在放屁”。#社会新闻 #法官
#青岛头条# 阳性居家7天引起劳动纠纷,求助大家如何解决!病毒感染来势汹汹,大家纷纷中招感染阳性。我一位好朋友一家公司上班,感染阳性居家治疗7天,阳康后返回单位上班。公司人事部门说,我朋友还有4天带薪假没有休完,这次居家7天阳性居家,首先要抵消4天年假,就是说,居家的这7天包含着4天年假,所以今年已经没有年假了。朋友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于是发生了纠纷。不知大家有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公司这条规定对不对?哪位好友知道这方面的政策?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呢?

男子因为用了公司的一包纸巾,现在就要被公司开除,而且开除的理由竟然是说他偷东西。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朱先生从事销售工作,29岁的他在两个月前入职了杭州一家儿童用品公司,事发当天朱先生去公司仓库给客户展示公司的产品,因为之前就跟客户约好通过视频看仓库,结果到了仓库时因为肚子不舒服想要上厕所,就问了仓库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厕纸,工作人员让朱先生在仓库找一找,于是朱先生就在一处角落发现了一包纸巾,然后拿着这包纸巾去上了洗手间,用完之后又把纸巾放回了原处。
朱先生说,这包纸巾是他们公司的产品,当时拿去当手纸这件事的确没有经过仓库的同意,用完之后也没有跟仓库工作人员说。但是那包厕纸是拆开的包装,不是朱先生自己拆箱的,只有一包在里面,他没有多想就拿去使用了。朱先生说,事后也没有对公司说这件事,这确实是他没做好的地方,当时也没考虑到这个事的严重性,哪知道事情被公司知道后,公司人事就找到了他,说要跟他解除劳动合同。

朱先生觉得特别的委屈,朱先生收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上注明他私自挪用、盗用公司产品,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对于这件事,朱先生说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讲,公司对他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他都认可,让他赔偿这包纸巾的价格他也愿意接受,但是把这个事情上升到了窃取的维度,对于朱先生来说,他不接受。
记者了解了朱先生的遭遇之后,陪同朱先生一起来到了他工作的公司。对于这件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朱先生用的这包纸巾不是平时用的普通纸巾,这是他们公司的产品,都是要整箱整齐卖出去的,要是公司所有的员工在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进入公司仓库,是不是都可以拿了产品就去用,然后再说我还回去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不管哪个公司都不敢用这样的员工。
并且公司还出示了相关关的管理规定,在员工处罚制度的第20条明确了相关的条款。可是朱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这类情况,因为规定上写着挪用或者窃取公司的物品才算违纪。因为一包纸巾公司就要开除员工,对于这件事,律师表示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确实有说挪用公司产品是一种违规行为,但是挪用程度是存在差异的。

根据统一规章制度,公司把尺度定到了500元以上。朱先生使用了这包纸巾,虽然有违规的地方,但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未达到500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并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对于律师的建议,朱先生也表示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用了公司的产品确实不对在先,但也要酌情处罚,如果带有其他目的要开除员工,那就另当别论了。那么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遇到劳动纠纷,你是找身边做人事工作的朋友咨询,还是找做律师的朋友咨询,还是找专业做劳动纠纷的律师咨询?
今天下午,老朱接到头条一位朋友的私信咨询,他说他入职一家集团公司5年了,前3年和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面3年和集团的一家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1月31日。2022年元旦过后,分公司以他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出具了解除通知。春节前,他提起了劳动仲裁,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以及期间的工资,仲裁受理后,定于4月12日开庭。

上周五,仲裁委打电话给他,说这家分公司已经在3月初注销了。
他咨询老朱应当如何处理?
老朱就告诉他,为啥你的律师朋友要建议你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他说律师朋友分析,主张劳动关系,可以主张期间的工资待遇,更为合算。
听到这里,老朱就对他说,给你泼一盆冷水,你咨询的这个朋友虽然是律师,但一定不是专业做劳动纠纷的,你的仲裁对象错了,主张也错了。
虽然根据经验判断,这个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的解除99%是无法解除,因为用人单位很可能没法证明是二次不能胜任工作。
即便是被仲裁认定为违法解除,也不一定能被支持恢复劳动关系,更何况劳动合同还有不到一年就到期了,很可能这个仲裁的官司还没打完,劳动合同就已经到期了,到头来还得重新提起仲裁。
而且,你的律师朋友为啥只让你告分公司呢?
很多职场人士,甚至是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对劳动纠纷瞧不上眼,认为劳动纠纷很简单,案子的标的很小,对于这种看法,老朱只能表示呵呵。
劳动纠纷从总体上说和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婚姻纠纷等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劳动纠纷有它的特殊性,因为劳动关系首先强调的是人身依附属性,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地位上天然存在不对等,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两者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劳动纠纷优先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不是适用《民法典》,就更别说31个省份对于同样的纠纷还有着不一样的裁判口径。
所以,遇到劳动纠纷,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士进行咨询,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劳动官司。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