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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公务员专业要求(绍兴公务员招考)

#绍兴头条# 感恩、诚信与忠孝 人活在世上,必须有一颗感恩之心、诚信之心、忠孝之心,否则就是个烂人、人渣。

#绍兴头条#

感恩、诚信与忠孝

人活在世上,必须有一颗感恩之心、诚信之心、忠孝之心,否则就是个烂人、人渣。

先说说感恩。经常说一句话:帮助过我的人,点点滴滴永记心头;我帮助过的人,全忘了。

帮助,只要对方尽了努力,不管成功与否,都要感恩。

1994年,通过招考,被机关录取。第一时间向绍兴一中副校长海先生(陈均海老师)作了报告。当我说道担心市教委不肯放人时,海先生立马说:晚上陪你到人事处长家里去。感激之心难以言表。

再谈谈诚信。经常有朋友“批评”我:做人做事太顶真。是的,从小就如此。做任何事情,只要答应了,就一定照办。平水中学和绍兴一中两位校长均送我两个字:真、诚。受之有愧。

亲戚有件事去找中学F同学,当第二次跟他说时,F同学讲的几句话依然还记得:说过等同于写过,既然答应了,就会竭尽全力去办。肯去办的,说一次就行;不肯去办的,说一百次也没用。

后讲讲忠孝。有的人嘴巴上说得很好听,就是没有实际行动;有的人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就是装样子给人看看;有的人索性懒倒,完全没有底线。

我生长在北方人后代家庭,幼小生活在“天堂”里,由于万恶的文革,陷入“地狱”(说地狱可能有点过了)。是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弟姐妹拉扯大。对母亲不孝,天地难容。

个人之见,听不听由你。

(图片采自网络,若有异议,立马删除)

出自唐代李白的《越中览古》

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家尽锦衣。

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

译文

越王勾践灭掉吴国归来,战士们都是衣锦还乡。

曾经满殿的宫女如花似玉,可惜如今只有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飞来飞去。

注释

越中:指会稽,春秋时代越国曾建都于此。故址在今浙江省绍兴市。

勾践破吴:春秋时期吴、越两国争霸。公元前494年,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所败,此后他卧薪尝胆20年,于公元前473年灭吴。

还家:一作“还乡”。

锦衣:华丽的衣服。《史记·项羽本纪》:“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后来演化成“衣锦还乡”一语。

春殿:宫殿。

鹧鸪:鸟名。形似母鸡,头如鹑,胸有白圆点如珍珠,背毛有紫赤浪纹。叫声凄厉,音如“行不得也哥哥”。

赏析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创作背景

  此诗当是公元726年(唐玄宗开元十四年)李白游览越中(唐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绍兴)时所作。在春秋时代,吴越两国争霸南方,成为世仇。从公元前510年吴正式兴兵伐越起,吴越经历了携李、夫椒之战,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以及进攻姑苏的反复较量,终于在公元前473年越灭了吴。此诗写的就是这件事。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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