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呼吁,以后公务员录用、年度考核,必须把私生活作为重点考查范围,杜绝私生活混乱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同意的各位亲们点赞!
最近成都、扬州政府单位接连爆出了男女官员私生活混乱,乱搞男女关系丑闻。这查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大多数私生活混乱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暴露出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规定,党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个人认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私生活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留在政府机关的,更不可能提拔。现在这么多流氓干部是怎么混进政府部门的,值得深思。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严格守住录用门槛,绝对不允许私生活混乱,人品不正的人进入体制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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