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深圳公务员红马甲

现在临时工都是执行公务了,保安干成警察了,红马甲一穿都是黄马褂了,物业公司都是事业单位了通渭检察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12月1日,杭州通报“大白暴力执法将人员拉去隔离”.00:13

现在临时工都是执行公务了,保安干成警察了,红马甲一穿都是黄马褂了,物业公司都是事业单位了

通渭检察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12月1日,杭州通报“大白暴力执法将人员拉去隔离”.

00:13

【琅河财经】比去年少卖了近9000亿元!22城集中供地接近尾声 明年或延续低迷走势,这还是在马甲“城投”拼命买地的情况下的结果,最近城投日子也不好过,现金流越来越紧,净融资也在大幅下降,逾期主体持续上升,明年土地市场谁扛鼎也是个大问题。城投拿地,通过地方政府从银行贷款,给公务员发工资,然后银行风险上升了

假摔者并非警务公务执法,且末亮证执法,衣衫不整,何来袭警一说,就因为疑似穿着黄背心吗????

这样的作秀,你怎么看?这是今天一早在某音上看到的,一个身穿绿色马甲的工作人员手拿夹子,干脆利落的夹起树底下的垃圾,原以为她是要将垃圾夹进袋子,谁知夹了个寂寞,又把垃圾放下,转身潇洒的走了。

有人说这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作的摆拍,是为了要个镜头而做的。说实话,我真的看不懂这些行为,一个人穿得人五人六的,你说她做出来的事情怎么就这么难看。这样的素质放在公务人员的队伍里能为百姓做什么事?

或许这只是许许多多作秀人员的缩影,真的希望有关部门治治这些不作为的作秀行为,简简单单的一个举手之劳不要成为别人抹黑你们的证据。

女儿一脸天真地问:“这辈子要怎么才能找到轻松、有趣、钱多的工作?”我说:“你的大学职业生涯课都学了啥?你的工作观都被带坏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工作?就算某些王公子、周公子有,那也一定不是你。”

我把她拉到阳台指着随风招展地五件白色背心对她说:“这些是你爸爸昨天一天换下的。交警在烈日下执勤一站就是几小时,一天制服湿透好几次,在里面穿背心会好受一点。社会上总有人以为考上公务员就坐在办公室喝茶看手机,你自己改天去亲眼看看吧。”

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工作从来都是劳累、疲惫、重复的。如果收入与能力匹配就已经是公道了。

现在社会分工如此精细,每个岗位的工作都是单调、重复的,甚至有些是不需要有知识、科技含量的,怎么会有趣呢?

我说:“你们公司前台也是大学毕业生,天天烧水、端茶、擦桌椅,会有趣吗?”

我们一定要知道真实的工作是怎样的才不会厌倦和排斥,否则,工作观念与残酷现实存在割裂与冲突,每工作一天都会感到痛苦。

那我们的生活就永远是劳累、疲惫吗?当然不是。工作以外的时间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就可以安排得轻松、好玩、有趣一些。我们之所以要努力工作,就是因为我们赚取基本的生活费后,其余时间可以用来陪伴家人,可以用来娱乐消遣调节身心,也可以用来学习提升。

工作就是谋生,谋生是为了接近或实现梦想中的生活。#金粉社区#

那么,老人没有打到他的脸,只是打在手臂上,二十多岁的一个公务人员竟然倒地还捂着脸,问同伴"录上了吗?",这是什么情况?请解释一下!

辽宁丹东女子,是自己躺在地下的,别再冤枉人民警察了,那些说警察把女子推倒的人,我来给你们展示一下女子“自己躺在地上”的演技。首先,这个女人一个劲地往警察的身上拱,把警察马甲都顶歪了。警察为了和那个女人保持距离,胳膊往外一抽一推。紧接着女人,立刻看了看身后的地面,直接优雅的倒地躺下。

小编说句公道话,警方的处理是公正的。首先民警是在正常执行公务的。其次视频全程,女子一直在吵闹,不给民警沟通的机会。第三,老人确实挥拳打了民警。特别是疫情期间,严控执法是保护全体人员做好防疫工作,警方的处理并无错误,唯一被打倒地夸张了些 ,被打倒之后第一件事尽然是问录上没这也是最不好的一点。

小编觉得疫情期间每个人心里有压抑这情绪这很正常,但是警察也是为人民着想,本来就是证件不全只有一个人的通行证,带了两个人去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违反了本来的疫情防控工作,而且毫无理性和警务人员发生冲突,你们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交流!#我在头条搞创作##头条周刊##辽宁头条##丹东头条#

重读丹东的通报,发现处处玄机,碰瓷警察有寻衅滋事之嫌。

丹东黄码父女袭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我们并没有单纯的纠结于实际问题。而是采取了釜底抽薪的措施,直接跨过事件本身对错的争议,直接宣布取消所有检查站,48小时核酸公民免费通行,让坏事瞬间变成好事。

不得不说,不管丹东这两个月做的怎么样,在被打了一巴掌之后,这种暂时永久的措施无疑俘获了丹东市民的心,受益最大的还是丹东市民。至于被行政拘留10天,被刑事强制成为丹东市英雄的父女,极有可能被撤销强制措施,甚至有可能得到当面道歉。

作为直接导致丹东废除过度防疫措施的导火索,也就是70岁郝大爷对警察的一巴掌,连丹东当地和公安系统都停止了争论,只希望这屈辱的一幕能尽快被遗忘。相反,一些敢于对老百姓说三道四,习惯性地为强者找借口的人,总想方设法找一些碰瓷的理由,实在可悲可叹。

在无法控制的喧嚣声中,我去逐字逐句地仔细阅读丹东的质疑公报。结果没关系。这份简单的公报措辞隐晦,和唐山之前一样,有说谎的嫌疑。

有消息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阻止民警执行职务。这里所谓的警察执行公务,就是刺刀处被扇耳光的警察,拦住了健康码为黄色但有社区证明的郝女士,不让其通过。此时,虽然报警人有警察的身份,但郝女士不是罪犯,所谓的执行职务无从谈起。他在这里的工作性质是执行卡口放行规定,而郝女士有通行证和资质,所以拒绝让郝女士通过。

不知道郝女士之前经过的两个刺刀处有没有执勤的警察。如果有,说明郝女士具备释放条件。如果不是,这个警察是故意刁难群众还是用自己的身份显示权威?仅仅是通报中所说的郝女士“下车与警察发生争执”吗?

不得不说,通报中的这种“下车与警察争执”是有心机的表现。什么时候和警察争论或者不同意是犯罪,就是妨碍执行职务?面对不同的卡口放行标准,郝女士大声争辩是不是大错特错?显然,丹东的通报根本经不起推敲。

再者,通报中所谓的“两次断卡”是明目张胆的谎言。视频只有10分钟,连派出所的警车都赶到了现场。为什么前两个卡口没人追上郝女士,而女士两个卡口呢?为什么车没有任何伤痕?这不是开玩笑吗?

视频中一个很搞笑的场景是,警察一直在阻挠郝女士关车门。即使郝女士在路上和他争执,他也一直堵着车门不让关。这其实是故意挑衅。关车门的动作与他的现场执行无关。他为什么这么做?

实际上,在丹东的通报中,这位警察的所谓执行职务与他的警察工作不符。他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什么防疫政策和黄马绿马都与治安管理和警察无关。他选择堵车是因为他的身份。

这个警察很聪明。在被扇耳光之前,他告诉穿红色马甲的志愿者靠近并录制视频。他多次故意激怒父女,让他们行为出格,找机会给他们一个长长的教训。郝女士不简单,她知道这个警察有袭警自保罪,没有动手动脚。而是警察先丢了一招,在拖拽过程中不小心导致郝女士倒地,成为郝大爷掌掴他的理由。

即使不让父女去看病,也没有理由阻挠人家回家。或许,这位民警是想凭借防疫执勤,为丹东市民做点贡献吧。没想到,因为他的跳水,成了丹东市民重获新生的契机,他执勤的检查站一夜之间全部撤除。

此外,丹东市长不点名、婉转地批评“疲劳作战导致厌战和工作松懈、粗放”,显然是在公开斥责被打耳光的警察。真的很聪明,但是很聪明,他丢了脸,给这个城市带来这么大的人气,还被公开训斥。以后会有纪律处分,清除警队也不是不可能。

连丹东市长都公开批评一个警察碰瓷,败坏了丹东的形象和职业道德。甚至有人厚颜无耻地说“袭警”要追究责任。袭警真的一巴掌一拳扣不上吗?

不敢批评强者可以理解,但是骂弱者的同时给他们臭脚就是轻蔑了。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最起码的公德和善良都不会褪色。骨头不硬,就不用说话了。当你说话的时候,你必须说实话。

隔离期间就是疑似病毒携带者,私自跑出隔离点就可以怀疑有散播病毒的嫌疑就应该迅速制服//@胡锡进:【警方通报“蓝马甲”事件新情节,但将人压控在地肯定错了】银川市兴庆区对防疫人员将一男子压控在地的调查情况通报出来了,一直关注此事的老胡想说,首先我们应当充分相信这份通报对事件过程描述的真实性。调查显示,视频中被压控在地的男子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跑出隔离酒店,协助防疫的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追逐阻拦,所以我们在视频中看到蓝马甲(民警)对其进行非常严厉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等。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我认为到此时警察没做错。接下来要求他手扶墙站好,也是警察抓逃逸人员的标准做法。

然而,该男子只是跑出酒店,在两手扶墙以后表现出高度的服从、配合。这时警察踢他的脚,让他两腿岔开,并对其搜身,给公众的感观不好。但是从警察执行公务的角度看,由于担心该男子身上有危险物品,采取那些行动能解释的通。在我们了解了视频之外的信息之后,对警察截至此时表现的责备应该会缓解很大部分。关键是接下来,蓝马甲警察将逃出酒店男子按压在地,造成对方的安全风险,也侵犯了他的自尊,这是公众无法接受的。警察应该知道该男子就是受不了隔离从酒店跑出来,而且他只是一个人,警察及辅警是多人,即使之前有不了解该男子是否有攻击性,但此时已经对他进行了搜身,得到了他的配合,该男子应该已经构不成实质威胁,此时将他摔倒在地,并且那样用身体按压他,既让对方不安全,也带有侮辱性,不是人民群众希望从警察执法中看到的,而且也决非法律予以鼓励的。

警察虽然有暴力执法的权力,但是所有工作都应遵循人民至上的原则,在执法中保持用力的应有限度,而不应将执法权过度使用,造成不应有的包括道德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当然了,非常理解基层警察和防疫人员履职的不易,他们现在都很疲惫。这是一次对防疫中突发事件的仓促处理,警察有可能在现场对执法的力度把握不准,拿到舆论场进行评判,更可能被发现漏洞。所以老胡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个人对蓝马甲警察自始至终表现性质的认识出现了一些松动。然而公众的强烈反应我认为没有错,大家对野蛮执法的反感都是真实的,在当前防疫导致基层权力上升的情况下,这种情绪应当引起更多重视。视频中警察后来将逃跑者压控在地的动作以及使用的语言的确让人感受到一种权力的傲慢,以及对小人物同情心的缺乏。这是当地警方和防控机构应当加以深思的。“以人民为中心”需要是发自内心的,那样的虔诚会对执法者的行为和语言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铸牢这个理念,使它贯穿使用权力的全过程,融入到工作机制的血液中,这恐怕是最根本的。#鸿儒计划#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

【警方通报“蓝马甲”事件新情节,但将人压控在地肯定错了】银川市兴庆区对防疫人员将一男子压控在地的调查情况通报出来了,一直关注此事的老胡想说,首先我们应当充分相信这份通报对事件过程描述的真实性。调查显示,视频中被压控在地的男子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跑出隔离酒店,协助防疫的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追逐阻拦,所以我们在视频中看到蓝马甲(民警)对其进行非常严厉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等。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我认为到此时警察没做错。接下来要求他手扶墙站好,也是警察抓逃逸人员的标准做法。

然而,该男子只是跑出酒店,在两手扶墙以后表现出高度的服从、配合。这时警察踢他的脚,让他两腿岔开,并对其搜身,给公众的感观不好。但是从警察执行公务的角度看,由于担心该男子身上有危险物品,采取那些行动能解释的通。在我们了解了视频之外的信息之后,对警察截至此时表现的责备应该会缓解很大部分。关键是接下来,蓝马甲警察将逃出酒店男子按压在地,造成对方的安全风险,也侵犯了他的自尊,这是公众无法接受的。警察应该知道该男子就是受不了隔离从酒店跑出来,而且他只是一个人,警察及辅警是多人,即使之前有不了解该男子是否有攻击性,但此时已经对他进行了搜身,得到了他的配合,该男子应该已经构不成实质威胁,此时将他摔倒在地,并且那样用身体按压他,既让对方不安全,也带有侮辱性,不是人民群众希望从警察执法中看到的,而且也决非法律予以鼓励的。

警察虽然有暴力执法的权力,但是所有工作都应遵循人民至上的原则,在执法中保持用力的应有限度,而不应将执法权过度使用,造成不应有的包括道德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当然了,非常理解基层警察和防疫人员履职的不易,他们现在都很疲惫。这是一次对防疫中突发事件的仓促处理,警察有可能在现场对执法的力度把握不准,拿到舆论场进行评判,更可能被发现漏洞。所以老胡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个人对蓝马甲警察自始至终表现性质的认识出现了一些松动。然而公众的强烈反应我认为没有错,大家对野蛮执法的反感都是真实的,在当前防疫导致基层权力上升的情况下,这种情绪应当引起更多重视。视频中警察后来将逃跑者压控在地的动作以及使用的语言的确让人感受到一种权力的傲慢,以及对小人物同情心的缺乏。这是当地警方和防控机构应当加以深思的。“以人民为中心”需要是发自内心的,那样的虔诚会对执法者的行为和语言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铸牢这个理念,使它贯穿使用权力的全过程,融入到工作机制的血液中,这恐怕是最根本的。#鸿儒计划#

福建厦门,黎先生骑着电动车行至某路口时,见有交警设卡检查,遂调转车头欲绕道驶离。后又折返回来,准备冲过去。辅警陈某见状后示意其停车,但黎先生并未减速与陈某发生擦碰。因阻碍执行职务,黎先生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黎先生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图片为网络配图,与案例无关)

2019年7月19日9时许,交警李某带领辅警张某、陈某等人在厦门市湖滨北路七星路路口设卡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

9时44分许,黎先生骑电动车行至该路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赶忙掉头并逆向行驶。之后又折返回来,试图冲过去。辅警陈某见状后,站在辅道中间并举手示意黎先生停车接受检查。

黎先生没有及时停车,而是继续快速驾驶电动车前行,后因刹车不及时与陈某发生擦撞,黎先生摔倒后,在现场开始大声叫嚷,并要求执法人员带其去医院检查治疗。

因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下,黎先生当场报警。在等待110出警过程中,交警李某等人则继续对黎先生进行释法和劝解。但黎先生并未听从。

民警到场后,将黎先生、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此时陈某的腿部伤情反映明显,只得在队友的搀扶下艰难行走。

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黎先生的行为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时该条第二款还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据此,对黎先生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黎先生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黎先生称,自己并非强行闯关、阻碍执行职务。黎先生说当时并未发现有交警执法,当靠近陈某时,已经及时刹车了,也没有撞到陈某。

黎先生又称,事发当时自己根本不知道陈某是辅警,他突然站在路中间让自己停车,还以为是拦路抢劫的呢,所以第一时间没有减速。

黎先生认为,自己并不知道陈某是在执行职务,所以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该受到行政处罚。

法院根据询问笔录及现场执法视频内容,认为公安机关认定黎先生的行为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并无不当。理由为:

1、案发当天,思明区交警大队按计划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指派民警李某带领辅警张某、陈某等人在事发路口设卡进行执法检查,系交通警察依法正常执行职务的行为,并无不当。

2、黎先生发现李某等人正在依法检查时,先是掉头逆向行驶以逃避前方检查。后在返回过程中,辅警陈某举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但黎先生不服从指示,而是快速驾驶电动车强行闯关,后因刹车不及时导致与陈某发生轻微擦撞,造成陈某腿脚受伤等后果。

黎先生的行为,明显具有逃避检查的故意,客观上阻碍了李某、陈某等人依法正常执行职务,不具有正当性。

3、黎先生辩解称没有看到执法人员、没有强行闯关等主张,并不成立。

案发当日光线充足,交警李某和辅警陈某等执法人员均穿着制式服装和反光背心,黎先生作为经常驾车上路行驶的送货人员,不可能不认识交通警察和辅警的制式服装、反光背心。也不可能不明白执法人员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的示意。

因此黎先生的该主张,既不符合常理,也与在案证据所体现的客观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4、而黎先生辩称陈某是拦路抢劫,明显是不负责任和缺乏诚信的无稽之谈,不予采信。至于黎先生提出并未撞伤陈某的主张,与相关证据也不相符。

根据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可以看出,黎先生与辅警陈某确实发生了轻微擦撞,在案发后等待110出警过程中,陈某需在队友的搀扶下方能步履蹒跚的行走。

在被撞之后的一段时间,显现出比被撞当时更为明显的伤痛感,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表现,黎先生的该主张,也不予采纳。

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公安机关以黎先生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而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无不当,驳回了黎先生的诉讼请求。

黎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称:1、仔细观看视频可以发现,电动车自始至终都没有撞到陈某。反而是陈某在黎先生紧急刹车的情况下,还故意拖拽、推倒电动车,陈某才是加害者。

2、陈某只是辅警,系劳务派遣的员工,其岗位是维序员,并不具备上路执法的资格,因此黎先生也谈不上妨碍其执行公务。

3、黎先生不存在强行闯关,因光线问题确实没有看到陈某,突然发现之后便紧急刹车,而且并未撞到陈某。因此并非系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审法院认为,陈某虽系辅警,依法不得独立执法。但案发当日,陈某是在警察李某的指挥下,身穿制式警服及反光背心履行电动车检查,因此并不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问题。

黎先生所说的陈某存在拉拽行为也与事实不符。当黎先生快速驶向陈某时,陈某是出于本能而进行的自我保护,且反应幅度正常、合理,未有明显的故意伤害或推搡的行为。

至于光线问题,也与案发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黎先生的上诉请求。

#厦门头条##厦门新鲜事#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372380/
1
上一篇贵阳公务员预体检(2020年贵阳市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
下一篇 公务员什么叫(公务员什么叫参照管理)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