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原四级调研员李成明违规收受高档香烟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李成明在任文山县(市)副县(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高档香烟50条,折合人民币3.5万元。李成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李成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张秀兰被双开!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文山州委原副书记、州长张秀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秀兰毫无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精神懈怠空虚,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谎报持有股份情况,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疫情期间工作失职失责,致使抗疫物资长期闲置,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财经法规,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秀兰其行为已违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秀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秀兰简历
张秀兰,女,苗族,1966年10月生,云南麻栗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6月任文山州文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2年12月任文山州西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3年1月任文山州西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5年10月任文山州西畴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5年12月任文山州西畴县委书记;
2006年3月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西畴县委书记;
2006年6月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11年1月任文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13年1月任文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2015年2月任文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代理州长;
2015年3月任文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2021年4月被免去文山州委副书记职务、辞去文山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莫愁
审核:周佳佳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接受监察调查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涉嫌严重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卢京简历
卢京,男,壮族,1960年1月出生,云南西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
1983年12月起,在文山州人民医院工作,历任医生、内一科副主任、主任、医务处副处长、副院长等职(其间:1999年2月至1999年8月,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挂职任副院长);
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文山州卫生局副局长、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08年3月当选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12年9月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
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州人民医院院长(2018年3月不再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9年4月至今,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云南省纪委监委
#文山州长张秀兰被查#【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张秀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秀兰简历
张秀兰,女,苗族,1966年10月生,云南麻栗坡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 文山州民族师范学校中师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4年11月 文山州富宁县教育局干部;
1984年11月至1988年9月 文山州富宁县民族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8年9月至1996年5月 文山州教委干部(其间: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文山州委党校大专班学习);
1996年5月至1996年11月 共青团文山州委干部;
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 共青团文山州委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7月至1999年8月 文山州教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云南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9年8月至2001年6月 文山州教委政治处主任;
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 文山州文山县副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 文山州西畴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 文山州西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10月至2005年12月 文山州西畴县委书记、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 文山州西畴县委书记;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 文山州副州长、西畴县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11年1月 文山州副州长;
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 文山州委常委、副州长(其间: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同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 文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 文山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州长;
2015年3月至今 文山州委副书记、州长。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接受监察调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涉嫌严重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卢京简历
卢京,男,壮族,1960年1月出生,云南西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
1983年12月起,在文山州人民医院工作,历任医生、内一科副主任、主任、医务处副处长、副院长等职(其间:1999年2月至1999年8月,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挂职任副院长);
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文山州卫生局副局长、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08年3月当选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12年9月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
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州人民医院院长(2018年3月不再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9年4月至今,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接受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涉嫌严重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卢京简历
卢京,男,壮族,1960年1月出生,云南西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
1983年12月起,在文山州人民医院工作,历任医生、内一科副主任、主任、医务处副处长、副院长等职(其间:1999年2月至1999年8月,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挂职任副院长);
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文山州卫生局副局长、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08年3月当选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其间:2012年9月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任文山州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州人民医院院长、九三学社文山支部主任;
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州人民医院院长(2018年3月不再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2019年4月至今,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文山州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云南省纪委监委)
法律上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左芳、王选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云26民终362号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二是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非法利益。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枚洛(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徐振梅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沪01民终4349号
本院认为,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包括:其一,当事人明知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其二,当事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或互相沟通;其三,损害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枚洛公司主张徐振梅、王莉与楼骏恶意串通,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三人之间存在共谋损害枚洛公司利益的意思联络。枚洛公司据此主张涉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钟某与陈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民终9488号
(一)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离婚协议书》签订于2015年,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及民法一般理论,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需要行为人双方有恶意,客观方面则需要双方有互相串通的行为,且客观上造成了第三人利益被损害的结果。本案中,钟某主张丘某与陈某签订离婚协议中“北京市某号楼某单元502室,房屋坐落某号楼某层1单元502房屋,房产证海字第319553号,该房屋以及房屋中的家具电器等一切物品归女方所有”系双方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已经造成钟某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后果,这种行为必然损害钟某的利益,则钟某应向法院证明丘某与陈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恶意且有互相串通的行为。
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明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换言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极高,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对于钟某主张丘某与陈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恶意且互相串通的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应予说明的是,虽然家庭生活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第三人较难完全获知他人家庭生活的详细信息,但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在出借相应款项时有必要的审慎注意义务,且从财产外观、财产登记、借款用途等可对债务人还款能力、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有所判断。故对本案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认定,应结合债务形成过程、债务用途、丘某与陈某夫妻财产分割情况以及债权人钟某对丘某与陈某夫妻财产认知程度等综合判断,进而审查钟某主张的恶意串通事实是否达到了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陈靖明、阳裕强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桂03民终257号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为: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串通一气、互相勾结的行为,如果没有这种串通勾结,该合同将不可能订立或即使订立,合同的内容也将有所改变;3、该合同履行的结果将损害他人的利益。二被上诉人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涉案的桂林虾客餐饮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仅为被上诉人程钢一人,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秦勇喜在签订协议受让该公司股权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上诉人为该公司“隐名股东",被上诉人秦勇喜的行为属正常市场经济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串通情形,故二上诉人主张二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证据不足,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美就一个字
山大的胡老师山东大学新闻系副教授普者黑:网红景区之旅“普者黑”景区,在2013年成为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了》的外景拍摄地而火遍全国。2015年8月初,我到达云南文山州丘北县普者黑景区时,正好是一个周末。景区道路被私家车挤得水泄不通,所有的旅馆都爆满。普者黑景区,主要有喀斯特孤峰群、湖泊群、溶洞群和湿地生态群,因此号称有“水上田园、湖泊峰林、彝家水乡、岩溶湿地、荷花世界、候鸟天堂”等六大景观。我在普者黑仅待了两天,天气也不太好,拍了几张孤峰照片,就匆匆离开。风光摄影,需要金钱与时间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