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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能走关系吗(公务员有关系可以调走吗)

先是出了一个陈枢,紧跟着又出了一个戴璐,后面会不会还有李某、王某、刘谋、赵某等等??

先是出了一个陈枢,紧跟着又出了一个戴璐,后面会不会还有李某、王某、刘谋、赵某等等??

这公务员队伍被此类人搞得乌烟瘴气的,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此类事件,相比其他腐败问题,更让群众关注,负面影响更恶劣,对当事人更应该严肃处理,从而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最近总是爆料公务员群体里的美人官员红杏出墙。其实这些事见怪不怪了,现在这些在几层当领导的人,无论男的还是女的,如果在领导岗位,如果不搞点婚外的男女关系,就会被认为无能!男的比较老实吧,就不会有升职,只会被安排出力不讨好岗位。女人如果本分的话,根本就当不了领导。见得太多了,不觉得稀奇!只是觉得老实本分工作作风的人真是吃亏。努力工作的人就一直在原地工作,整天胡乱搞关系的,工作基本不做,升职很快,总调动工作岗位升职。我觉得查嘞太轻了,他们随心所欲的生活,还能风生水起,根本不顾脸腚,甚至公开出来是哪个领导的情妇,然后就在同事面前飞扬跋扈。让本分工作的人情何以堪,这是一个无聊且不公又永远聊不完的话题……

扬州一个女公务员戴某和丈夫李某结婚只有一年多,双方同住在女方家购买的别墅之中。男方也有一套婚房,他一直没有在那里居住但他发现自己每个月都缴纳了水电费和物业费,而且费用还不低,他很好奇。于是李某在家中安装摄像头, 发现妻子戴某经常和一个男子张某某出入婚房, 他看到尴尬的部分于是,他将摄像头记录的内容举报到纪委。当地主管通报,已经对戴某和 张某某进行调查。

前几周成都刚传出来一个副区长和调研员之间大尺度的聊天记录,但这个女区长是离婚状态,她的聊天内容不雅但她未干涉他人婚姻。而扬州的戴某才30岁,刚结婚1年多就和自己的上司保持不正当关系,他们的行为既违反了《民法典》规定,也违反了党纪和组织纪律了。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具有互相忠实和帮助的义务,夫妻互相尊重,体现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戴某和情夫张某某到自己的婚房行苟且之事,伤寒了丈夫的情感,也违反了公务员法律和党纪。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国《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戴某和张某某都是已婚身份,而且身兼要职,他们不能带头遵守法律,跨越男女界限,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部门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法律对公务员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如果戴某和张某某仅仅是违反生活纪律,他们不会受到开除的处分;如果他们之间交往还伴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涉嫌犯罪了,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戴某经常和张某出入自己的婚房,她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因为重婚罪中,行为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领取结婚证。戴某带着情夫到自己家,他们未共同生活,对外也不是以夫妻相称,所以,她不构成重婚罪。

双方作为公职人员,一旦他们的生活腐化,必将影响自己的前途。如果是普通人出轨,人们不会感到好奇单位也不能因此开除员工,但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形象,对自己就要严格要求,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否则,等待他们将是国法党纪的严厉处分。

#扬州通报“网传干部生活作风问题”#人品决定官品,一定要狠煞婚内出轨的官场“歪风邪气”!

人品决定官品,领导干部必须做生活作风的榜样表率。

不难想象,那些婚内出轨、乱搞男女关系、甚至闹出沸沸扬扬网络绯闻糗事的官员,能是一个称职合格的领导干部。

而这种浮荡、蔓延在官场上的男女作风问题之歪风邪气,不仅侵蚀公务员队伍,而且严重损害ZF机关形象,可谓害莫大焉。

从近些时以来,群众对爆出不雅聊天的成都成华区领导、扬州市级干部张某出轨女局长被家庭摄像头无意间拍下的丑闻事件,表达的愤怒和不满就可以见一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不仅需要出众的才华和能力,更要有群众信服,甚至无可挑剔的生活作风。唯有此,才能发挥先锋榜样的带动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群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霍小姐以为,必须下大力气狠刹官场上、抑或是领导干部中的类似婚内出轨、乱搞男女关系等生活作风之歪风邪气,要严格划定红线和高压线,对胆敢以身试法、触碰道德底线的“害群之马”,严肃追纪问责,不管职位有多高,贡献有多大,一律毫不手软地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对此,大伙怎么看?

头条热榜#扬州头条#

成华区两名干部互发不雅信息?究竟犯了什么错

疑似男女双方均是成都市某区两位区领导的几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聊天双方关系亲昵,聊天内容,大部分是不雅、露骨的信息,令人不忍直视。从聊天记录上来看“三个迎接检查的街道”、“省上还来处长”、“安全检查结束了?”“现在去招商”等内容,可以证明聊天双方是政府公职人员,而且都是领导职务。两人聊天如此持续时间的交流和尺度之大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显然是超过了正常的同事关系和打情骂俏范畴。

如果两个人都是单身或者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样的聊天,完全是属于私人领域的问题,这个法律是无权干涉的。

但是,如果其中任意一方是已婚或者是双方都是在婚情况,搞男女关系,属于“通奸”,违反公务员法以及中共党规管理条例,轻则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要严于国法。

#扬州通报“网传干部生活作风问题”#

前有成都副区长,后有扬州副局长,现在女公务员升官发财非得靠这种不雅的关系吗?我就问你节操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不值钱?

自古以来,别人的私生活总是街头巷议的热点。无论是陈副区长还是戴局长,爆出来的只是生活作风问题。这个除了对于当事人有伤害,对我等劳苦大众有什么影响呢?这种事情并不违法,网民们的义愤填膺并不会对人家的职业生涯有什么改变,无非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给个党内警告处分,最多给个记大过。半年过后自媒体作家们消停了,人家生活依旧,不疼不痒。

国外政坛也鲜有因为花边新闻影响到政治生涯的。就连克林顿出轨莱温斯基,全世界人都盯着呢,美国人民也没谁要求克林顿辞职。

大家伙儿对于公务员关注点儿错了,只要一个公务员廉洁奉公,不贪污腐败,工作敬业。那她就是个好官。至于私生活就由着她去吧。公务员群体没必要神化,他们跟做其他工作的没什么两样,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人。金融圈,地产圈,学术圈,任何一个圈子都不缺这种桃色新闻。

真正需要关注一下的是之前的核酸造假的问题,查一下城投公司巨额债务问题。这对于我们每个纳税人才是大事。

关于扬州市“干部生活作风问题”的处理意见。扬州市某副市长和戴副局长的生活作风问题性质严重。从举报的视频看,这两人不是一般的聊天思想作风问题,而是属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可能涉及性贿赂),严重触犯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为此,扬州市已发布了有关此事的通报:扬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项核查组,正在全面深入开展核查。

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两人可能的处理结果:1、开除党籍。因为两人的行为已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所以不会是警告和记过处分。2、降职甚至是开除公职,因为这两人已违反有关公务员管理条例,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具体处理结果要看两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而不会是简单的免职处理。

新年伊始,临近春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在反复强调要严防严惩腐败。所以此时此刻扬州市干部生活作风问题正处于风口浪尖,为严肃党纪,取信于民,对这两人严肃处理是肯定的。

资料显示,男当事人78生,博士学历,身居副市长职位,精神饱满。女当事人93年生,容貌靓丽,位居某区副局长职位。本来两人都是属于年轻有为的干部,可以为百姓多贡献青春才智,造福人民。但却因淫欲之事自毁大好前程,令人惋惜。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若要人未知,除非己莫为。两个本以为偷偷摸摸无人知道,却没想到被女当事人丈夫视频监控全程记录下来。所以严格自律,警钟长鸣并非是空话,各级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在心,自觉筑牢反腐防线。

所以说高速免费和农民兄弟没有多大关系,现在回家的基本上都是工地放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放假期间高速是免费的。

支持公务员放弃,他们多少有家底,放弃对他们影响很少。普通大众还是照领,毕竟要活下去[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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