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4名干部酒后驾驶被通报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酒驾或醉驾行为,强化酒驾案件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安福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4起科级党员领导干部酒后驾驶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严田镇人大副主席刘民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13日,刘民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教场路屠宰场附近与他人车辆发生刮擦,造成对方车主受伤。后被县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吹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县交警大队对本起交通事故进行了事故认定:刘民负全部责任。县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0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赤谷乡人大副主席伍伯钧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5月3日,伍伯钧在山庄乡山庄村亲戚家吃晚饭后驾驶小汽车回山庄乡荣溪村,途经山庄派出所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当时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5月6日,县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0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伍伯钧党内警告处分。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赵建平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24日,赵建平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前往横龙镇途经武功山大道(爱心超市旁)红绿灯时,被县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当时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县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10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赵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戴忠兴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1月21日晚21时许,戴忠兴酒后驾驶小汽车前往文苑路城南国际小区,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吹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县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23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戴忠兴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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