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发【2011(8号)】“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7(32)】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的,地方政府予以落实”。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区西昌市按教龄发放了补偿金并按个人承担8%补办了养老保险,陕西省定边市对清退民办教师十年以上教龄全部是一次性补偿3600元、云南会泽(@风趣风声H0)、鲁甸、楚雄等地一次性补偿830元、江西省按教龄一年补870元、海南省对不连续任教的原民代教师每月1000元补偿(@qpdj留言)。
还是觉得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区西昌市的做法才是最到位的,同仁们觉得呢?农人提神的视频

八七年我县招聘了二百多民师,我们一个学校8名教师,就校长一人是公办教师,其工资是我们七个民师工资的总和。十年以后由于我们民师得不到教育局的承认,最后都被辞退了。
祸害学生的教师就该开除。
张家口宣化一中放假通知称,希望家长“教育孩子淡化甚至摒弃春节意识”,学校致歉:用词不当、表达不精准。#张家口头条#
请问楼主,你们这是哪里,竟然有四十年工龄的民办教师。我们河北省在八十年代末就消天了民办教师,一部分考入民师,一部分通过考试转正,实在不行的就辞退。
#我要上 头条# 女教师对学生认真负责,竟然被辞退?学校和教育局要敢于担当,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让学生投屏的做法,即使不妥当,也不是罪大恶极,辞退教师不应该。

女教师对学生认真负责,竟然被辞退?学校和教育局要敢于担当,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让学生投屏的做法,即使不妥当,也不是罪大恶极,辞退教师不应该。#保定头条#
女教师对学生认真负责,竟然被辞退?学校和教育局要敢于担当,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让学生投屏的做法,即使不妥当,也不是罪大恶极,辞退教师不应该。#我要上微头条#
北京海淀区,发生了一件学生起诉大学的案件。北京某大学的学生田永上了4年大学,毕业的时候,却无法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无奈将大学告上法庭。(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老胡说法】
田某高中学习成绩优异,1994年考取北京某大学,大2上半年学期的电磁学课程挂科,1996年2月,他为了通过补考,携带了写满公式的纸条。

考试中,田永内急,起来上厕所,纸条突然从口袋里掉了出来,被监考老师发现了,监考老师让田永回去,其成绩为零。
随后,大学就按照校内发布的文件,对田永做出退学处理,因为文件规定“凡考试作弊的学生一律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而后大学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做出了田永退学的处理决定,不过通知和决定均没有直接向田永告知和送达,而田永还是正常学习。
比如,田永还要缴纳大二、大三和大四学费,还可以领取补助以及津贴,同时期间因为自己的学生证丢失了,他还补办成功了。另外,田永还以大学生的名义通过了英语4级、计算机等证书考试。
快毕业时,田永参加了毕业答辩,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等级,毕业成绩优秀,为全班第九名。就在此时,田永的院系给他申请学位表时,学校却告知,田永没有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没有。

田永的一些老师,也为田永打抱不平,他们到原来的国家教委为田永申诉,该部门答复,大学对田永作弊处理过重,建议复查。
但是,大学进行复查后,仍然不给其颁发双证,田永无奈将大学起诉到法院。田永要求大学履行法定职责,给他颁发双证,并赔偿损失,理由如下:
第一、大学依据校内文件对其做出退学处理是错误的,因为该文件的规定与国家的管理规定是相冲突的。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可以看出,这个规定是封闭性规定,考试作弊并非规定之项目,因此大学内部规定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冲突,开除田永处罚过重。
第二、大学没有告知田永相关的处罚决定,也未实际给其办理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这四年田永和其他大学生没有不同,大学剥夺了田永的申辩权,学校后期的操作应视为改变了之前的决定。
第三、田永因没有双证,导致家人和社会对其评价降低,导致他暂时没法找工作,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该大学却予以反驳,他们认大学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及依据该校规、校纪对所属学生作出处理属于其办学的自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一审法院认为,大学有义务给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和办理证书,该大学依据和国家有关规定抵触的规定,做出退学处理,而后却没有宣布,也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对田某做出实质的退学处理,应视为撤回了处理决定。
而根据实际情况,田某实际修满四年学业,参加学校安排的考核、实习及作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等,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以及协助办理学位证。
对于田某所提名誉权损害之诉,因其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携带与考试有关纸条的事实客观存在,故大学依此事实认定其违纪,未对其名誉造成实际损害,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决大学在30日给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进行学位资格审查,30日内向教育部门上报毕业派遣等手续,大学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笔者认为,大学生的毕业证就是田某的敲门砖,虽然田某作弊有错,但是是否应当开除呢?同时,大学三年都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既然开除,你就让田某不在学校学习了,一方面开除学生,另一方面还让学生正常学习,这也不符合常情常理。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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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被辞退那些民办教师有民办教师任用证的后来也通过招聘考试转正不少呀?
这么负责的老师被辞退了,真是可悲!网课很多学生一边上课一边聊天一边打游戏,查他们的记录为了防止他们不好好上课有错吗??作为家长支持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