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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闲聊,听到一件令人扼腕长叹的过期新闻。
某乡镇办在编中年男,上老下小,一辈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属于基层谨小慎微谁也不得罪的那种老实人。春节后,分管的领导接受巡查委调查,交待时先避重就轻地说了一大堆法不责众的小事儿,譬如公款请客或者接受兄弟乡镇礼品之类的鸡毛蒜皮。因为公款吃喝名单里有他,最后牵进去也挨了个记过处分。他平时板板正正,不烟不酒,吃饭也是领导以工作之名非要求他参加的,加上这人又没什么朋友、爱面子,觉得自己冤枉,心里就老是憋着一口气儿。
处分下来又赶上下派包村,日常还被抽调环保、创城以及各种没完没了的检查、督导,不仅没有礼拜天,就连早上都得集体就餐点名,披星戴月是日常、加班加点是正常。他背着个“吃喝”处分连续工作了俩多月,由于不善交际,同僚以及村干部常常拿他取乐,揶揄他“肿下眼皮”,“只陪当官的的喝酒”,心情郁闷、工作劳累加上酷夏炎热,有一天中午从村里开完会回办公室,一下子天旋地转,头疼欲裂,实在撑不住就找书记请假,说下午回家睡点觉一一一这也是他半年来第一次请假。结果睡了一下午反而晕的更厉害了,傍晚等老婆下班把他送到医院时已经没脑溢血没心跳了。
等家里人哭天抢地处理完后事,单位说因为不是倒在工作岗位上,所以属于正常死亡,不算因公,抚恤金只能按普通病逝结算。按照惯例,以前这种劳果过度致死的职工单位肯定会不遗余力地宣传包带树典型,可他身上背着个处分,只能低调处理。所以最后草草收场,没这个人一样,啥也没有。
“八项规定”以来,各单位工作强度明显加大,尤其是在基层。这个人“生的渺小、死的窝囊”的一生或许是无数宦海浮沉的小人物的写照与缩影。叹息之余,只能从法律角度建议情况差不多的中年人:
今天初伏,如在上班期间感觉不适,千万别回家千万别回家千万别回家一一一 一定要从单位直接去医院。切记,切记。
#小公务员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