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我弄死你!”近日,杭州余杭发生一件暴力袭警事件。贵州女子龚某与弟弟受好友邀请来杭州玩耍。酒足饭饱后,龚某带着弟弟去酒店开房,两人只要了一间。
酒店老板正在登记时,龚某的两位朋友来到酒店,龚某告知老板4人开一间房。老板觉得不妥,建议龚某单独开一间房,其他三名男子开一间房。
龚某一听就不乐意了,借着酒劲就开始撒泼,不仅打砸前台物品还冲进吧台推搡老板。龚某的弟弟也跟着一起破坏,而两位朋友只是冷眼旁观。
周围有其他顾客经过时,龚某见人就打,老板立马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以为龚某的弟弟是闹事者,于是把注意力放在了龚某的弟弟身上。龚某趁民警不备,冲上来扇了一巴掌。民警反应过来后,立即将龚某按倒在地制服住。
目前,龚某被刑拘,而其弟弟被行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1818黄金眼)

【陆律说法】
龚某这是喝了多少酒,如此的行事作风真的不敢恭维。老板好心提醒,却被当成了驴肝肺。
龚某犯了什么罪才被刑拘的呢?
其实本次事件中,龚某触犯了两个罪名。一是寻衅滋事罪,二是袭警罪。
首先我们来看寻衅滋事罪。
酒店老板按照法律规定,对入住酒店的旅客必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如果不登记,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龚某不仅不配合登记,还借酒劲打砸酒店前台,造成酒店财物损失。从这里看有点像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但是,由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起,所以龚某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次事件中,龚某不仅有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还有殴打老板以及其他顾客的行为,这属于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不特定的人,破坏公共秩序,且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构成此罪者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我们来看袭警罪。
很多网友表示袭警罪是什么?
我在这里解释下,袭警罪是今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罪名,是从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出来的独立的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277条第5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是不是必须使用暴力造成民警严重受伤才行?
并不是,只要在民警执行公务时,对民警实施了殴打行为,即使未造成伤害,也构成袭警罪。如果未对民警动手,只是言语上的辱骂、挑衅,可以按照妨害公务罪或者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
本案中,龚某在民警进行调查时,趁其不备扇了一巴掌,这已经构成袭警罪。
龚某打砸闹事,公安袭警,两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以寻衅滋事罪与袭警罪数罪并罚处理。
龚某的弟弟虽然也跟着进行了打砸,但情节轻微,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最后,提醒下各位爱喝酒且喝酒后喜欢乱发脾气的人,喝完酒后在家里好好待着别乱跑,不要等到酒醒了才知道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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