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护士实名举报医生丈夫婚内出轨医药代表、进行权色交易、收受回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自己两次被丈夫殴打导致流产住院,而公公不仅不对丈夫的暴行进行劝阻,反而加入了丈夫的“暴力”行列。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医生介入调查,期待后续的调查结果。(来源:时报视界)
#普法行动#
若举报内容属实,这名医生的行为将会面临哪些处罚?
一、涉嫌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体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若是,则涉嫌受贿罪,若不是,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那么,如何区分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呢?
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本案中,涉事医生系巴南区人民医院主治医生,该医院系一所政府主办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属于事业单位。但并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一定构成受贿罪的主体,还需判断否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
根据两高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案涉医生系肝胆外科主治医生,其行为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其具有医药采购职责,那将涉嫌受贿罪。按照《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定最高刑系无期徒刑,受贿罪最高处死刑。

二、将面临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56条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三、涉嫌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本案中,按照举报人的讲述,其丈夫仅殴打两次,因此不属于长期性、持续性,不构成虐待罪。因丈夫和公公殴打行为,导致流产,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作为医师,本应该是救死扶伤的,没想到对自己的枕边人都能下此狠手,间接害死了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真的不配作为一名医生。一日夫妻百日恩,要不是把妻子逼急了,想必妻子是万万不会以这种方式去寻求救济。所以说,对自己的枕边人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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