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 所谓的体制内,应该是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吧,不包括国有企业,毕竟国有企业已经逐渐改革成为公司制参与市场竞争。说说国有企业的感觉吧,央企和省属企业虽然都是国企,但各有优势,如果在发达省份的省属企业,待遇肯定比央企好,如果是落后地区的国省属企业,待遇比央企差点。但是从规范性来讲,还是央企比较规范一些,毕竟是国务院国资委下面,省属企业是省国资委下面,因此二者各有优势,经济发达城市的市属企业又比省属企业好一些。
我是职工一方,地点广东,职工是公务员,职工有缴工伤保险,坠亡,已认定工亡。#普法行动#
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家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了。
现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请问,规定中的“在此之前的工伤待遇”在实际审判是指什么?是所有工亡待遇都要用人单位赔?还是抢救部分医药费由用人单位赔其余由社保基金赔?有无判例?
如果是用人单位(行政单位)赔是走民事还是行政?是否要就社保基金不赔先走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