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就是比军校热,重庆考生今年的两所学校对比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男生的体检分历史类534
国防科大体检分历史类才493,最后录取分估计也是530左右,985,军中清华,这才是志愿报得好
【注意!巴南区鱼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于本周六搬迁】鱼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于2021年12月4日(周六)启动搬迁,搬迁至鱼洞街道滨江路1号(鱼洞下河码头处),12月6日恢复运行,石子坪旧址将于12月4日起全面停诊,将在滨江路新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原巴南区中医院驾驶员体检站一并搬迁至滨江路新址。
有需要的注意一下时间节点,别跑错地方了!下周开始就是在新址开诊了!(消息源:看巴南)#重庆身边事#
【即将截止!重庆人专属的医保福利真不错,这些亲历者说……】
这两年,不少普通重庆市民都加入了重庆渝快保的保障队伍,既能给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如果没生病,钱也帮助了其他患病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重庆渝快保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保费总共6.32亿元,11月已经全部赔付,赔付率达到100%,累计帮助了四十多万病患!
12月底,2023年的重庆渝快保就要截止参保了,错过就要再等一年了,也希望一些还在观望的小伙伴,可以做出决定!
跟大家分享几个重庆渝快保获赔患者的故事吧!重庆的王先生有个可爱的宝宝,可是孩子不到两岁就确诊了腹部恶性肿瘤,医生告诉王先生,宝宝的病要持续进行治疗,每一期可能都要十几万,加上治愈以后康复阶段的陪护理疗,几乎是个“无底洞”。
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王先生突然想起自己去年给刚满1岁的宝宝参加了商业医疗补充险重庆渝快保,经过咨询发现可以赔付!从入院到8月份,连续6次治疗费用赔付累积获得了73万元!“真的很庆幸,自己当时做了这个选择”王先生说。
70岁的郭婆婆,患肺癌2年,经历了2次肿瘤切除手术,还一直需要服药高价且不能报销的靶向药。去年,郭婆婆的女婿为她带病投保了重庆渝快保,今年,郭婆婆每个月都可以报销30%的特药费。
我们每个人都曾是小孩,未来也会老去,现在健康是我们的福气,其实也有很多年轻的同龄人已经在顽强地和病魔战斗!谁能保证意外不会降临到自己和家人身上呢?
未雨绸缪好过亡羊补牢,69/169元一年就能最高保障350万,换个角度想,这点钱还真不够我们生一场小病的!而且重庆渝快保几乎没有参保门槛,不限年龄、健康状况,体检有点小毛病的朋友也不用担心!大家也可以上官方投保平台支付宝购买,还能用医保个帐支付,很划算!
倒是挺实惠的
医保赔付320620元,再也不用不敢生病不敢治了。如果要把当代人的崩溃分几个等级,那看病绝对是前三名之一!不管你敢不敢生病,生不生得起病。在病魔来敲门的那瞬,你就站在生门与死门中间,由不得自己选择。2022年2月重庆的一位陈宝宝确诊恶性原发性骨肿瘤,“钱已经用光了,没地方借”是陈宝宝父母发出的哭喊,父母舍不得,小宝的人生都还没有开始,他们奢望着小宝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健康长大,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们都不想放弃。但高昂的费用又有几个是普通人能够承担起来的。在了解相关政策后,陈宝宝的父母给陈宝宝投保了重庆渝快保,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重庆渝快保背靠官方政府,重庆市医保局、重庆银保监局指导监督,不仅不设置年龄职业身体健康状况的门槛,只有在重庆参保就可以投保,只花69/169一年,最高保障350万。
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对药品的安全性产生怀疑,延误了患者治疗时间
案件事实:
濮某因患急性髓细胞白血病M1型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5日、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10月22日先后5次到某医院住院治疗在第4次住院治疗时,濮某于2018年7月19日在某医院便民门诊购买了2瓶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用于干细胞移植,濮某为此用去门诊费5元、注射液费126.20元。在该次门诊的费用清单上未显示2瓶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的生产批号。2018年7月23日,某医院顺利采集了濮某的自体干细胞,并使用了濮某提供的1瓶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为濮某进行了干细胞配制。2018年8月21日,濮某为进行干细胞移植购买了百晓胺注射液。2018年7月30日、8月6日、9月27日,濮某为进行医学检测共用去4273元。在第5次住院治疗时,濮某出示了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1瓶(产品批号为160408,生产日期为160423,有效期至201803),并称该瓶液体与2018年7月23日某医院为濮某进行干细胞配制时使用的液体系同一批号,均为2018年7月19日在某医院处购买。双方遂为濮某进行干细胞配制时使用的液体是否过期发生争议,2018年7月23日配制的干细胞也未回输到濮某体内。
鉴定意见:
某医院在针对濮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其分析说明中载明:1.损害后果:濮某于2018年8月30日终止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2.某医院诊疗行为分析:濮某具有起病急、乏力伴咳嗽、查体见贫血貌、全身皮肤可见散在出血点等临床表现,结合骨髓细胞学检查,符合急性髓系细胞白血病的诊断要求。濮某入院后,医方给予升血小板、增加免疫、抗感染等对症支持冶疗;逐步采用联合化疗针对急性髓系白血病进行诱导缓解治疗(两疗程中剂量Ara-C方案),诱导缓解治疗后恢复期复查骨髓象提示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完全缓解骨髓象。濮某经医方告知后自行选择巩固两疗程大剂量阿糖胞苷方案化疗后,再行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濮某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6日在医方住院治疗期间,到门诊开具'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2瓶,以用于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中自体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濮某分别进行了两次自体造血干细胞的采集,于2018年8月28日返回医方继续住院治疗,准备行自体干细胞回输治疗。剩余的一瓶'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由濮某自行保管,因其在2018年8月30日发现保管的药品'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有效期至2018年3月30日,为过期药品,故终止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3.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分析:本案损害后果(濮某于2018年8月30日终止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的发生原因系药品缺陷争议,即用于濮某自体造血干细胞采集的药品是否属于过期药品。濮某提供的药品'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的批号为160408有效期至2018年3月30日;经永川食药监局调查后证实,医方于2016年8月4日进购了批号为160408的'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150瓶。即濮某提供的缺陷药品具有来源于医方的可能性。医方虽然否认系该缺陷药品的来源,但是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某医院举示的2018年7月19日羟乙基淀粉注射液的电脑流向记录真实完整'未能说明医方同批次药品的去向,并且医方未能提供其他资料足以证明其进购的批号为160408的'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150瓶的去向,所以现有资料并不能排除本案缺陷药品来源于医方的可能性。综上所述,可考虑医方具有在为濮某治疗时使用了已属过期药品的批号为160408的'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的可能性,即药品缺陷的争议属实。此争议导致濮某对其药品的安全性、危险性,人体健康的保障产生怀疑,终止了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在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本案缺陷药品具有其他来源的前提下,可推定来源于医方。医方使用过期药品,其行为明显违反诊疗常规,具有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行为与本案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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