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孩加班猝死”,滨江区人力社保局发布了调查结果:
当事人徐某某2021年9月27日进入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习,2022年7月1日取得毕业证书后正式入职,从事直播运营工作。7月5日起因身体不适请假,7月8日到浙二医院滨江院区就诊并入院治疗,7月26日不幸去世。
根据当事人请假前10天考勤记录,有6天存在夜间直播的情况,均已在第2天安排补休。当事人在此期间每日工作时长未超过法定上限。
这么说来企业没多大责任了。那这位女孩的父母该如何是好。住院费花了40多万元,公司付了10万元。还欠医院30多万。还有女孩读大学的贷款还未还清。难以想象这对老人怎么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平民百姓因工作去世,最终只能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如果是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去世呢?各种表彰,还是全国人民缅怀学习的对象。
平民百姓考大学选专业的时候,尽可能地选公务员录用多的专业。大学四年努力准备公务员考试。争取端起那金饭碗。
#合作建房##身边故事#
我们单位合作建房的故事真多,一波多折。
我199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调进现单位。单位有空房子,就是不分配给我们新进的同志,宁愿空着或租给我们,就是不卖给我们。
直到2005年,新领导来,看到情况不对,新进同志对分房意见很大,要求后勤部门提出方案。果然不久,我们得到旧房子。
我个人要得一套70平方1990年建设的旧房子,这对于省城生活的人来说,是不小的福利分配。当时记得交了5.5万元,这对于我们参加工作的人来说,是一笔大额开支。当时我工资才1500元。
随着实物分房的结束,我们这里鼓励各单位自己买地,自己建设办公楼,同时也可以解决职工无房和面积不达标的问题。
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单位选了十几次地,最终找到一块靠近江边和墓地的地建职工房,共有120人参加,每人1亩地。2020年底我们单位每个职工交13.5万元,当时说是可以得到一栋别墅。
其中办土地证当中,曲折不用说,涉及到某些敏感问题。
2008年,我们那块地被划作为江滨公园,只有20亩建设房子。被砍掉的土地划到最热门的新开发区,但面积缩小一倍。
新的领导上来,要求新开发的地盘不能有私人建房,我们又从原来热门地带迁到城市边沿地带,现第二块地40亩。
旧地20亩,承建公司多次修改承包合同,我们次次地让步让利。
2016年,称没有资金,无法承建,要求拿我们部分的土地进行抵押,经不起压力,最后还同意了公司要求,并起好第一块地的房子。
2019年,公司称没有资金,无法承建第二套房子,需要我们拿第一块地和房子的土地给他们抵押。不得抵押,公司不帮办第一套房产证。大家眼巴巴等房子住,只能按公司办。
我们第一套房子摇号2年多,才得房子钥匙,得了房子钥匙,又等2年才得签订购房合同。
估计要得第一套房子产权证,可能等1年多。
听说目前公司在第二套房子地盘上起了房子,那不是我们的,公司已经出售出去了。我们第二套房子等他有资金后才起。不知要等哪年哪月。
我们同事戏称,他小孩现读小学,估计等到他小孩结婚时才得房子。我们单位有110个老干部,20年来交房款的老干部已经死了20多个。
你说,我们这样合作建房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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