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0后辞去17年公务员10年正处级职务已经快六年了。感触就是出来有点晚了。所以支持你!年轻就是资本,大胆闯大胆试,去经历去拼搏,不管结果如何,活的真实,无悔人生!加油!
教师为什么不能转为教育公务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7年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使其享有与公职身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执行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对其实施规范监督,保护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
这一建议在网上得到了很多网民的支持,但是一直未得到官方的认可,究其原因,中南大学范国锋教授的观点我个人比较认同,主要观点分享给大家,详细的观点请看附件论文。
一、公务员与教师的区别
(一)从业资格不同。
(二)职业要求不同。
(三)权利义务不同。
二、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的弊端
(一)与政府机构改革方向相背。
(二)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
(三)不利于教师队伍管理。
(四)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
(五)加重了学校行政化色彩
三、结论
(一)把“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的做法不可行。
大家之所以呼吁把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主要是因为公务员收入全部由财政拨款,具有稳定、及时、足额等特点,若教师能被纳入公务员体系,他们的工资收入就有了保障。但是,将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师待遇,许多专家还是提出了质疑。有人认为,“公务员福利标准”并非是一个可靠的支点。公务员的福利水平和福利待遇也是参差不齐,经济发达地区热门岗位待遇相对好些,反之则差些。比如象统计、气象等部门的就比一些实权部门差得多。也有人认为,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是有前车之鉴的,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就是这样做的。我们知道,欧美国家与我国国情不同,文化传统差异较大,在这些国家,公务员是政府部门办事员,并不是拥有很大的“特权”,公务员并没有成为一个令人艳羡的职业。而在我国,由于受世俗观念与文化传统的影响,公务员地位高,收入稳定,成为令人追捧的热门职业。因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而是要考虑如何提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将《教育法》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并逐步提高。”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鉴于教师劳动较之公务员具有更强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教师工资平均水平应高于公务员。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做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加大各级教育投资、重视教师、重视教育才是解决问题之本。
(二) “教师公务员”其实是一种职业身份的迷茫。
《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此外,《教师法》也规定,教师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如果教师这些法定利益与待遇都不折不扣地执行的话,又何必需要一个“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呢?维护教师的法定权益,是法治社会的责任,并且这种责任并不因身份而有所区别。无论我们承认与否,公务员待遇似乎已经成为“最优待遇”的代名词,这一点从每年火爆的公务员招考就可以看出,这也正是部分人支持教师转换成为公务员身份的原因之一。公务员津补贴要远高于教师津补贴,教师收入低于公员。 教师渴求或者说渴望国家公务员身份,首先是为了寻求身份保护,进而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唯有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才能保障“教师待遇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实现,进一步讲,任何职业都需要法律法规一视同仁全力保护,都需要公平公正的法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