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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没交钱(公务员考试没交费)

我觉得,这起民警“白吃白喝”不付钱的纠纷,最根本的症结在于,上海宝山区法院驳回上诉人葛老板的理由——警察夏某某等人是在执行侦查活动,不适用民事诉讼。它所引用的法律规定是否妥当。或者换句话再直白一点说,

我觉得,这起民警“白吃白喝”不付钱的纠纷,最根本的症结在于,上海宝山区法院驳回上诉人葛老板的理由——警察夏某某等人是在执行侦查活动,不适用民事诉讼。它所引用的法律规定是否妥当。或者换句话再直白一点说,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去私人饭店吃饭是否要付钱?

答案显而易见。

所以葛老板才会在5年后孜孜不倦地上诉要“讨个说法”。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如法院所说, 葛老板是因为触犯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而被处罚拘役4个半月,这顿饭是他为了减轻责任,逃避处罚而主动邀请警察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5000多块饭警察钱夏某就可以不需支付。

不过这需要葛老板提供更多的不是他“主动邀请”的证据。

#媒体人周刊# #饭店老板起诉民警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

【#大象今评弹#|“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是“侦察行为”?公众的疑问需要解开】一名警察吃野味、喝茅台消费5688元但未付账,事后饭店老板被抓,并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定罪。时隔五年,老板打官司讨要饭钱,一审法院认定当年警察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驳回起诉。近日,这一案件被报道出来,引发关注。

这是一起涉及警民关系的案件,关注度较高。虽然初审结果已出,但并未平息争议:这名警察的行为究竟是否为“刑事侦查行为”?

不同的群体,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事件的认知也出现差异,这是不可避免的。拿该案来说,涉事警方及法院,认定了民警的喝茅台、吃野味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但饭店老板葛青松则认为,涉事民警来饭店就餐是民事行为,不能因为执行某种公务就可以侵害他人利益不支付饭钱,他已向4人提供了餐饮服务,双方的餐饮服务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其拒付餐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这里有个背景要交代,民警喝茅台、吃野味的前一天,还带走了3条眼镜蛇和一条王锦蛇;吃完之后,饭店老板被抓,并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警方所说“刑事侦查”的由头。

但针对此事,有律师分析,桥归桥路归路,民警就餐与侦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即使那天民警确实在执行“侦查”任务,也有借办案之名到执法对象处蹭吃蹭喝的嫌疑,这不是逃避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也有网友疑问:“为什么非要点茅台吃野味才能抓贩卖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呢?”

针对该案件,网友的疑问可以理解。该案的一些争议,随着饭店老板的上诉,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我们也能随着案件的进展得知更多的细节。

有争议是好事,法不辩不明,随着讨论的深入,公众会得到一次普法的机会,多数执法人员也会得到一个重新审视自己执法行为的机会,法律在各方的交锋中,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评论员 李长需)

曾经随一位公务员朋友去他们机关食堂蹭饭,二三十样菜品看得我目瞪口呆,而且是随便拿随便吃不交钱。

前男友是公务员,但是这个习惯让我实在受不了,有编制也要甩了他。

我的前男友一家子都是公务员,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有两个手机,但是每次出去玩的时候只带那个不能付钱的手机,那个能付钱的手机从来都不带,每次都说没电了,后来实在忍不了了,就提了分手,就这样,我前男友还跑去我家质问我说:“我的条件在市区内算数一数二的了,你凭什么甩了我。”我当时真是无语了,自己扣门还这么自信,幸亏提前认清这个人的嘴脸,要不然。。。。#欢迎光临我的生活#

一位亚马逊员工哀叹道:亲戚本科毕业,本来考上了老家公务员。结果被忽悠去中软做外包,钱比公务员高一倍,但也就几千块钱,如何劝他放弃?他死活不相信在中软没前途。他本身并没有编程基础,在达内培训,通过背题和老师帮他编的简历才通过的面试。

相信在大多数人眼中,公务员现在工资在当地还是可以的。将来找对象也好找,社会地位也比较高,而且未来发展也比较好,有保障,在当地认识的人也比较多。做外包肯定没前途,除非脑子抽风了。

一个是稳定的待遇,一个是优厚的薪水,在这两点上其实每个人的都有自己的选择,按说外人不该过于干涉,但是知道自己该选择是一回事,知道自己该凭借自身优势选择是一回事。先从外部优势出发,老家的关系和已经考上的公务是远超过这个达内,毕竟不是人人都有关系也不是谁都考上公务员了,而达内是交钱就能去的编程培训机构。

我能理解楼主不想亲戚的孩子被人忽悠在一条路上越走越偏,然而人劝人很难,事劝人又会晚,只能尽力而为。

大家怎么看?

今天上级领导来检查,我负责接待,一共吃了960元,到底是我掏钱还是让他们AA制呢?

公务出差其实都会报销差旅费,上级部门的人为了省钱,每次都会给我们提前发通知,要求接待。

现在单位经费管得严,严禁公款吃喝,因此,一旦上级部门的下来检查工作,每次领导都伤透了脑筋。

如果不管饭,显得不合情理,可是管饭,只能自己掏钱。领导学精了,最近都躲着不见面,让我出面去接待。

今天我硬着头皮点了一桌菜,他们一行8人吃的开心极了,直到我去结账时傻眼了,顶我小半个月的工资,我到底是付钱还是不付?

犹豫半天,我给领导打了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没想到被领导骂了一顿,最后撂下一句话:自己想办法!

让他们掏钱,我也说不出口,我就只是个科员,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问朋友借了500块钱,把账结了。

@沫啸长风 认为,职场中经常会遇到占便宜的人,但是吃亏只能一次,下次遇到这种事情,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都说职场中升职加薪靠酒桌文化,但是这种对工作毫无用处的宴请,还是少参加为好,免得自己被当成利用的工具。

你说对吗?#职场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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