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韦杰夫成为俄罗斯“影子总统”
梅德韦杰夫访华结束后,就被普京任命为俄罗斯军事工业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要职。根据俄罗斯宪法规定,第一主席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影响行使权力,二把手就成为顺位“当家人”。
这是普京总统为应对美西方国家威胁对其“斩首“做出的反应,俄乌冲突局势还不明朗,为防不测未雨绸缪,给自己寻找接班人。在俄罗斯安全最重要的部门,普京必然选择自己最信任的人,作为自己的助手。
梅德韦杰夫曾经担任总统,运作能力和作风值得信赖,而且与普京的政治立场,行事风格非常接近。普京这次人事安排,就是有意让梅德韦杰夫作为自己的替补,接班人。
职场上,获得大老板信赖,很重要。#俄乌局势# #聚焦俄罗斯乌克兰局势#
#美司法部首次回应海湖庄园突袭搜查#
我在头条热榜上看到这个消息~
川普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那他还能竞选总统吗?这事要在咱们国家,有案底的话,是没法干公务员的。但川普毕竟是川普,肯定会刚到底。就有美国法律专家提出,能不能竞选总统不是你国会说的算的,也不是你这什么美国总统档案法说的算的,是这个宪法说的算的,你这一条违宪。一场大戏即将拉开序幕,我们小板凳摆好,一起见证历史。
#法治# 【人大法工委:统一调用检察官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除“两高”外,地方一律不得制定普遍适用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1.关于统一调用辖区内检察官履职问题。有司法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内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调用决定,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有公民对此规定提出审查建议。对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所调用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是否需要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涉及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的理解。
我们经研究认为,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检察权行使的法律依据,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的,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我们已向有关制定机关提出了研究意见,建议予以考虑。
2.关于省级政法机关扩大袭警罪及妨害公务罪范围问题。加强与有关机关协同联动。例如,有的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就办理袭警罪案件联合发文。我们经审查研究认为,该联合发文涉及犯罪构成具体内容,扩大了法定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惩治范围,超出了刑法规定范围;立法法是重要宪法性法律,有关联合发文不符合立法法关于“两高”以外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的规定,超出了制定机关权限。
我们通过衔接联动机制与有关方面沟通,多方面协同行动、督促推动,制定机关很快发文通知停止执行有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一事例要求有关法院、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重申地方一律不得制定在本辖区普遍适用的、涉及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在法律文书中援引。
【在香港特区宣讲国家宪法任道重远】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通过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以立法形式确立付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在这一天,全国包括港澳地区均透过多种不同形式活动,宣讲及宣传国家宪法,把宪法内容传递到学校和小区,宪法精神根深柢固,透过国家宪法教育和法治教育,让每名公民以身作则,树立守法榜样,让国家巩固礼义之邦的美誉。
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是治国安邦的重要规范文件,是社会奏约的大海神针,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时的国家宪法分别在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及2018年3月11日作出五次修正,历次修正根据国家发展和实际需要所作出,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有四章、八节、合共一百四十三条,并设有序言,明文列明“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最高的法律来源,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香港特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顾名思义,国家宪法就是香港特区的“根”和“源”,也是香港基本法权力的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十四)款更进一步规定特区和其制度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可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国家宪法的渊源,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宪法赋予权力才得以设立,可见国家宪法就是香港基本法的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地位崇高,制订香港特区“一国两制”的重要法律框架。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就是规范“一国两制”实践的规和矩。香港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去增强社会大众的宪法和守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教育和宣传,向市民尤其年轻人灌输国家宪法内容和概念,加强国家宪法在香港特区的实施,全国推进依法治国。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普及教育,须从学校、教材、地区著手,更要主力确保香港特区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司法人员正确认知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不能错误演绎法治,守法意识和解读法律更不能错位和脱轨。
(作者:凌德工作室 朱家健 原载橙新闻)
拜登政府无权干涉众议长访华吗?这两天很多人都在暗示、承认此说辞。这要看美国宪法怎说,美宪法说,行政权归合众国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外交主要属于行政权范畴,仅有例外部分是:对外宣战权,颁发掳获敌船许可,对外条约批准,管制对外商业,同意总统对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任命,以上权力属国会。国会的这些对外权力,除参议院针对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人事同意权外,颁发掳获敌船许可是僵尸条款,其余都属于立法范畴,即制定相关法律或法律条文,然后执行就交行政权了。美国众院议长对外出访,已经超越国会的立法专属权,而受总统专属的行政权管辖,不仅要获得总统认可,而且要得到行政权的协助与安排,比如通过驻外使馆安排外交行程、享受外交礼遇等。如果众议长的出访不利于总统外交政策,总统完全可以不安排其出访活动。在政治实践中,总统与众议长可以进行政治利益交换,但终归是基于一定原则的。这样看来,佩洛西访台,在美国宪法意义上就是执行拜登政府的对外政策,以拜登政府拿她没办法为由放她一马,是很浅薄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