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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2017年公务员(萍乡市公务员考试成绩)

视频中,摩托司机贺某走到了自己违停的摩托前,他扒拉了摩托前那名城管的胳膊。这名城管直接将贺某抱摔在地,贺某也起身使用头盔反击。目前,当地的镇政府已针对此事成立了调查组。(事件来源:澎湃新闻)

视频中,摩托司机贺某走到了自己违停的摩托前,他扒拉了摩托前那名城管的胳膊。这名城管直接将贺某抱摔在地,贺某也起身使用头盔反击。目前,当地的镇政府已针对此事成立了调查组。(事件来源:澎湃新闻)

贺某违停当然违法,对其进行劝离即可。从贺某扒拉执法人员的行为来看,可能是不服决定有些愤懑,但如此行为毕竟是情节轻微,从法律上讲,不能被评价为妨碍公务罪。

再者,对于贺某站起来后持黄色头盔反击抱摔自己的城管的行为,本质也不是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妨碍公务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重点是“依法”执行。

真论此事,从法律上讲,贺某的反击行为,应当定性为正当防卫。对于遭受暴力执法的侵害进行反击,也未造成他人受重伤,属于正当防卫。

而涉事城管将贺某抱摔在地,已经是故意伤害,本质就不是“依法”执行职务。 对此,贺某持头盔反击对方,也就不构成妨碍公务。对于与妨碍公务本质相近的袭警罪,贺某就更不构成了。

平和地讲,这件事情双方都有过错,其重点无非是这种过错是否法定,是否会影响对自己和对方行为的定性。

在法律上,对于贺某来说,违停的后果就是及时驶离,或者贴罚单罚款。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而违停车辆影响交通的,交管部门可以自行将其挪走;而对于涉事城管来说,如驾驶人欲驶离,此时对驾驶人使用暴力,已是暴力伤害,责任更重。

最后,贺某对于自己被打一事,可以要求城管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城管所在部门对其做出职务处分,并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做出拘留、罚款等处罚。

#江西城管执法时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

#毓秀说法# #萍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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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厉害啊!”江西萍乡,摩的司机停在路口等客人,正巧遇到两名城管执法,随后双方发生争执,摩托车司机欲驶离时,一名执法人员上前将摩的司机抱摔在地,司机起身用黄色头盔进行反击!当地政府回应:已成立调查组!(来源:豫视频)

[安律说法]

1、摩的司机违规停车,违规劝离就行了,被警告后摩的司机不也准备走呢,城管不知道哪来的火气竟然抱摔摩的司机,着实令人费解!

2、这名城管的行为毋庸置疑属于“暴力执法”!应当受到处分!但是该如何定性摩的司机反击的行为呢?

首先,摩的司机的行为肯定不构成袭警罪,是因为袭警罪的被害人特指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其次,摩的司机的反击行为是否构成妨碍公务?

妨碍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注意是“依法”,本案城管暴力伤害摩的司机,显然说不上依法,换句话说摩的司机反击的行为亦不构成妨碍公务。

最后,结合视频情况来看,将摩的司机反击的行为定性为正当防卫较为妥当,摩的司机被抱摔,面对城管的非法暴力行为,为了保护自身不受侵害,摩的司机随手抓起自己的帽子进行反抗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且未造成严重的后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

3、摩的司机反击的行为不应受罚,同时还可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城管故意殴打他人的行政违法责任以及要求城管依法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损失。

最后,执法讲法也要讲情,希望相关执法人员引以为戒,对市民多一些耐心和包容,毕竟大家都不容易!

这事你怎么看?#江西一城管抱摔摩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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